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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動文化建設數智化賦能、信息化轉型,發展數字動漫、沉浸式展演、線上演播、短視頻、微短劇等新型文化業態。上海文化底蘊厚、科創能力強,具有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新型文化業態的良好條件、基礎和優勢。
「五大特征」
新型文化業態是科技驅動下強調市場屬性的創新性文化產業經營形態,通過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前沿科技,重構文化產品的創作、生產、傳播、消費方式。相較于傳統文化業態,新型文化業態呈現五大特征:
一是技術驅動性。當前,數智技術正從工具演化成為新型文化業態的核心驅動力。以人工智能、大數據及擴展現實(XR)等為代表的數字技術集群在提升生產效率的同時,有望從根本上重構文化創作與傳播的范式。比如,借助人工智能作畫與作曲,用大數據分析用戶偏好進行內容推薦,用區塊鏈進行數字藏品確權等。
二是產業融合性。新型文化業態打破傳統產業邊界,呈現高度的破壁融合特征,使文化要素、數據要素與技術要素在其他產業中滲透、增值與重構,并讓文化在其間扮演鏈接樞紐與價值賦能的關鍵角色。比如,“文化+科技”催生數字文博、沉浸式演繹,“文化+旅游”重塑文旅體驗空間與敘事模式,“文化+制造”孵化智能潮玩、高端文創,“文化+金融”促進以知識產權、IP為核心資產的投融資和版權交易。
三是形態創新性。近年來,技術融合引發文化形態與體驗創新,文化產品正轉化為可互動、可編輯的開放文本。從靜態觀賞到動態交互,如博物館利用增強現實(AR)技術讓文物“活”起來;從單向傳播到多向參與,如互動影視、用戶生成內容(UGC);從物理實體到數字孿生,如數字藝術、虛擬偶像;從單一媒介到超融合,如融合文字、影像、聲音、交互的復合形態。
四是模式重塑性。基于全新的價值創造、捕獲與分配,新型文化業態商業模式的重心從售賣產品轉向生態化運營。包括平臺化模式,如抖音、B站構建的特定內容生態;訂閱服務模式,如愛奇藝、騰訊視頻等流媒體平臺的會員服務;IP資產化運營模式,如跨媒介、跨行業的授權與開發;數字資產化模式,如數字藏品、虛擬道具等。
五是體驗新奇性。體驗不是消費的終點,而是持續互動、情感連接與意義共創的起點。如個性化體驗,基于算法的精準內容推薦;場景化體驗,隨時隨地接入文化消費;社交化體驗,消費行為本身即社交,如彈幕文化、直播打賞、虛擬社區;沉浸化體驗,通過AR/VR技術獲得在場感。
「發力方向」
新型文化業態能夠直接創造產值、拉動投資與消費,是驅動產業變革、培育經濟增長新引擎的新質生產力,是傳承創新文化遺產、讓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活起來”的新興核心載體,是豐富社會文化生活、完善社會治理的新型基礎建設。
發展新型文化業態,是提升上海文化軟實力的現實需要,是加快建設國際文化大都市、打造全球數字文化新高地的重要抓手和載體。可以說,抓住了新型文化業態,就抓住了文化發展的制高點與經濟增長的重要潛力點。
進一步看,新型文化業態是知識、創意、數據與科技等新型生產要素的集約化體現,具有高附加值、跨界融合和綠色低碳的特征。“十五五”時期,發展新型文化業可重點基于生成邏輯、主導技術、融合方向等相應布局與發力。
按生成邏輯,可聚焦全新型、改造型、融合型。全新型業態誕生于前沿技術之上及新興需求之中,如人工智能創作、沉浸式演藝等;改造型業態主要依托傳統文化產業的數字化升級,如移動融媒體、數字出版等;融合型業態是文化要素與其他產業資源深度整合的結果,如智慧文旅、數字教育等。
按技術驅動,可聚焦數字內容生產類、沉浸式體驗類、智能終端服務類。三者分別對應人工智能與區塊鏈技術驅動的創作與資產化、虛擬現實與高速傳輸技術構建的臨場體驗、物聯網與可穿戴設備支撐的終端服務,體現核心技術集群對業態形態的直接塑造作用。
按產業融合,可聚焦“文化+科技”“文化+商業”“文化+公共服務”。“文化+科技”的典型形態包括元宇宙文旅、數字孿生博物館等,“文化+商業”的典型形態包括IP主題空間、劇本娛樂綜合體等,“文化+公共服務”的典型形態包括新型公共文化空間、數字文化設施等。
「質的躍升」
上海在新型文化業態領域布局早、成效大,呈現數字化引領、跨界化融合、年輕化主導的鮮明特征。“十五五”時期,上海新型文化業態發展處于從量的擴張到質的躍升的關鍵階段,需著力構建技術領先、人才集聚、生態完善、活力迸發、輻射全球的新型文化業態發展格局。
第一,強化內容創新與價值挖掘。鼓勵科技賦能文化表達,以前沿技術適配高流量文旅場景,推動數字IP與生產制造、老字號、文博場館等跨界聯動,研發城市限定產品與主題文旅場景;有序開放城市空間,把歷史建筑、濱水岸線、產業遺址等納入可供使用的公共空間清單并配套申請規范,支持將重大節展場地與民生場景轉化為文化內容的臨時舞臺。
第二,強化技術研發與跨界融合。在技術與行業的交叉點主動布局,聚焦前沿技術攻關與轉化,促進融合裂變。比如,支持游戲科技與芯片設計、通信網絡、人機交互等產業協同發展,推進數字人、文旅元宇宙等“文化+科技”項目;設計城市漫游路線,打造城市數字文娛新空間等“文化+旅游”產品;引導重點商圈向藝術化、社交化消費場景升級,深化“文化+商業”融合。
第三,加強人才培養與知識產權保護。支持在滬高校與頭部企業共建產業學院或聯合實驗室,定向培養IP運營師、AIGC(人工智能生成內容)提示師等跨界人才。針對新型侵權形式頻發而知識產權保護機制相對滯后等情況,可探索建立侵權快速認定與維權機制,研究出臺針對AIGC、元宇宙等新興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指南,完善“侵權檢測—糾紛調解—執法聯動”全鏈條協同流程。
第四,提升國際能級與傳播效能。主動“種草”,通過引進全球頂級文化展演和體育賽事、設置文化熱點議題等,精準推廣上海城市形象與文化地標;促進紅色文化、江南文化、海派文化的疊加傳播,助力B站、小紅書、喜馬拉雅等本土網絡視聽平臺積極拓展海外市場。
第五,創新政策支持與要素保障。借鑒重慶、深圳和紐約、巴黎等地經驗,為創作者提供從入行、創作到職業發展的全鏈條扶持,包括低成本辦公空間、一站式服務與技術支持。完善“文金惠”“文創接力貸”等專項金融服務,解決中小微文創企業融資成本。簡化新型文化活動的審批流程,加強數字平臺在數據使用、算法透明度等方面的合規引導。
(作者分別為上海交通大學媒體與傳播學院博士后呂祉萩、上海交通大學媒體與傳播學院教授徐劍)
原標題:《發展新型文化業態,精準推廣上海城市形象與文化地標》
欄目主編:王多
文字編輯:理論君
本文作者:呂祉萩 徐劍
題圖來源:解放日報記者 海沙爾 攝
圖片編輯:邵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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