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計劃買房結婚,支付1500萬元買入廣州一江景豪宅,現今孩子都上幼兒園了,房子仍未能網簽,入住更無從談起。
賣掉中心區兩套房,換購一套總價幾千萬元的廣州江景豪宅,房款交清四年,合同約定兩年后收樓,開發商至今未能兌現。
2025年11月22日,針對業主們反饋遲網簽遲交樓事宜,珠光集團的高管承諾爭取在2026年1月完成帶押網簽,在2026年8月前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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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區珠光金融城壹號。南都·灣財社記者邱永芬攝
時隔4個月,今年3月18日,該高管告訴南都·灣財社記者稱,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管中心已批復300多套房屋帶押網簽,但銀行要求債務重組后方可網簽。目前,代管共建的合生創展正與銀行方面溝通債務重組事宜,爭取6月底完成重組方案,計劃今年年底前交樓。
買房自住遇上遲網簽
為結婚花近1500萬元買房
從單身變奶爸,孩子上幼兒園了還沒網簽
珠光金融城壹號項目停擺這幾年,劉先生完成了從單身、已婚、奶爸,到幼兒園家長的多重身份轉變。而他花費一千多萬元購置的房產,房款已付5年多,至今仍未能網簽。
2021年,劉先生計劃結婚。因沒有購房資格,加上當時金融城一片可用于居住的樓盤較少,便購買了商業性質的珠光金融城壹號,總價近1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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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區珠光金融城壹號社區內部。南都·灣財社記者邱永芬攝
“當時也沒有約定什么時候轉認購,看到現場已經封頂,覺得珠光是大房企,應該沒什么問題”。劉先生購買時,項目尚未取得預售證,但上千萬元的房款仍需一次性付清。
按照當年計劃,這套房本是劉先生與妻子的婚房,雙方父母均有出資支持。買房之后,他們租房結婚,生育小孩。沒想到,如今孩子已經3歲,上幼兒園了,房子還未能網簽。
在漫長的等待與多次溝通后,劉先生才得知,珠光金融城壹號的大部分房產均處于抵押狀態,且項目在未取得預售證時便已開售,導致數百套已售房屋無法網簽。
買房5年至今,劉先生一家仍在租房居住。面對房價下行與5年來上千萬元房款的利息損失,他承受著不小的精神壓力:“如果能順利網簽和收樓,起碼可以省下一筆房租”。
和劉先生一樣,不少業主全款買房六七年后,因無法網簽和收樓,至今仍在外租房。
戶口也不在廣州的龔小姐,2019年在父母支持下,購買了珠光金融城壹號一套公寓,總價200萬元出頭。彼時她簽署的是員工福利協議,約定達到預售條件就換成購房協議。但到網簽階段才發現,開發商仍將房產抵押,時至今日,7年過去了,仍未完成網簽。
高小姐在2019年亦以內部員工名義,買入珠光金融城壹號一套小戶型公寓。原本以為買房以后不必再租房,可掏空積累花費160多萬元后,仍需每月支付房租。
她算了一筆賬,7年來每月房租4000多元,累計已支出二三十萬元:“如果能正常網簽收樓,就不會損失這筆錢了”。
買住宅遇阻,換別處公寓被套
投百萬為孩子買房遇項目停擺易主,
加投超百萬置換商業公寓被套牢5年
在接受南都·灣財社記者采訪時,珠光集團高管透露,珠光金融城壹號700多套已售房屋中,有580多套已付款但未網簽。
2021年,陳女士的孩子考上重點高中,她打算為孩子購置房產保值,在房地產中介推介下,選擇了黃埔區宏崗村舊改項目住宅。當年前往項目踩盤時,她看到村里仍在拆遷,“但大部分已經拆平”,房屋正在建設中。
彼時宏崗村周邊的一手住宅樓盤單價約3.8萬元至4萬元,而宏崗村舊改項目報價為3萬元至3.5萬元。對比之下,購買后者“相當于可以省下一筆裝修和家私家電費用”。
陳女士為孩子選中一套80平方米戶型,總價約240萬元,支付了50%首付共120萬元。按照計劃,房屋將于2023年交樓。
購買宏崗村住宅的簽約地點在珠光金融城壹號。簽約時,陳女士雖有一絲猶豫,“但中介告訴我們,‘放心吧,這么大體量的項目’”,由此打消了她的顧慮。
然而,一年之后,在2022年八九月份,代理的中介人員突然通知陳女士,“他們說風向不對,讓我準備退款”。陳女士稱,彼時有數十名宏崗村項目的業主對政策風向高度敏感,在10月份就提出退款,僅一兩個月之后就成功回款。而她因為一時猶豫,錯過了最佳退款時機。后續珠光集團拒絕退款,建議她置換珠光金融城壹號房源。
2023年年中,陳女士以宏崗村80平方米住宅,置換了珠光金融城壹號約40平方米的公寓。彼時小戶型公寓的單價已漲至7萬元以上,40平方米總價近300萬元。因項目要求全款支付,她籌措140萬元結清了全部房款。
“那時完全沒有想到,會從這一個坑,跳進另一個坑”。陳女士十分懊惱,置換至今,近300萬元房款已全部付清,但時至今日仍未網簽,而孩子今年已經大學畢業。
過了網簽關,又遇遲交樓
賣掉唯一住房買入千萬豪宅,
遲交樓兩年,三年租房花了三四十萬元
事實上,珠光金融城壹號已網簽但未收樓的業主,這幾年同樣焦慮。
2023年,王小姐賣掉唯一住房后,一次性付款1500多萬元購入珠光金融城壹號。
相比部分買了7年仍未網簽的業主,她的情況相對順利,當年她想方設法促成辦理網簽。即便如此,因未能如期收樓,至今仍需租房,每月房租超萬元。
根據當年網簽合同,王小姐應于2024年年中收樓,未料開發商的交樓時間一再延期。
去年11月22日,與開發商溝通期間,珠光集團高管承諾爭取在2026年1月網簽,8月前交樓。然而后續網簽工作至今未有實質進展,她也不知道項目何時才能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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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2日下午,天河區珠光金融城壹號。南都·灣財社記者邱永芬攝
據了解,前幾年,珠光金融城壹號不少大平層產品單價在10萬+至20萬+,總價幾千萬元至超半個億不等,當中不少買家也是匯悅臺等豪宅的業主,同樣被“套牢”。
這幾年來,黎女士每次駕車經過廣州東圃特大橋,都會下意識望向車外,從天河金融城連片高樓中一眼鎖定珠光金融城壹號。四年前賣掉兩套房、以數千萬元購入該項目的江景大宅之后,一家人就憧憬入住時刻。
黎女士已經完成網簽,合同同樣約定2024年年中收樓,未料項目一再延期。時至今日未能收樓,入住更是無從談起。
2025年11月下旬,珠光集團一名高管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坦承,“成也舊改,敗也舊改”。
他認為,珠光集團面臨今日之困境,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主觀上與公司內部戰略出現誤判,客觀上也有市場的因素。
合生創展已進駐項目代管共建
項目正在推進債務重組,計劃年底交樓
針對珠光金融城壹號業主最關心的網簽和交樓事宜,今年3月18日,珠光集團一名高管告訴南都·灣財社記者,去年11月22日前后,項目新增完成9套房帶押網簽,此后該數據至今沒有更新。
據了解,在2025年11月22日下午,一名家住珠三角地區某市的女業主,和她年邁的父母一同前往珠光金融城壹號了解遲網簽事宜。該業主購買的房產總價1000多萬元,多年來未能網簽。就在當天下午,有關方面已為其優先完成網簽。
據介紹,針對項目未網簽的500多套房,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管中心特事特辦,已審批同意300多套房帶押網簽,但目前仍卡在銀行環節。剩余200多套,交監中心仍在審批核對。
“銀行方面要求債務重組后才能涂銷抵押,之后再辦理網簽”。該高管介紹稱,目前,合生創展團隊正以代管共建的模式進駐珠光金融城壹號,“合生團隊正在牽頭和銀行洽談債務重組,當前正在推進當中,爭取6月底完成重組方案”。
該高管介紹,今年元宵節過后,合生團隊已陸續進駐珠光金融城壹號,項目已經復工復產。
去年11月22日,南都·灣財社記者在珠光金融城壹號銷售中心看見,現場水吧只有一名工作人員,銷售中心內一切設施可以正常使用。
在今年春節復工后,某銷售代理團隊已進駐項目銷售中心,“有六七名銷售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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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珠光金融城壹號項目現場。現今施工團隊已進駐進行外立面工作。南都·灣財社記者邱永芬攝
3月20日,合生創展方面人士證實,目前合生團隊已在接洽客戶,“但是具體的貸款協議還沒完全穩定下來”。
一名銷售告訴南都·灣財社記者,項目當前已有施工團隊,正在做外立面工程,目測外立面工作已經完成得差不多。項目目前主要在售產品為建面四五十平方米的公寓,單價約5萬元;大平層建面200多至400多平方米,單價在8萬至13萬元之間,“所有房源都仍在抵押,可以正常網簽,但暫時不好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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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區珠光金融城壹號社區內部。南都·灣財社記者邱永芬攝
珠光集團高管表示,預計項目最快或在6月啟動網簽事宜。交樓方面,項目目前正全面復工,完成外立面及內部裝修及驗收等流程后,計劃今年年底交付。
律師觀點:
代管共建不是合并或收購,
業主索賠主體仍然是珠光
廣東環宇商務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何培華律師指出,針對500余戶業主長期無法網簽的情形,開發商已構成嚴重違約,甚至涉嫌違規經營,可主張懲罰性賠償。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何培華律師指出,由于開發商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備案(網簽),業主資金被長期占用,開發商必須承擔資金占用成本。依據《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對于一次性付款的業主,資金占用利息(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算)是最基本的索賠項。同時,業主因無法收房而持續租房的租金損失,亦屬直接損失,應由開發商承擔。
針對已網簽但逾期未交樓的情況,根據合同約定,逾期交房違約金通常按日計算。即便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標準較低,業主也可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主張權利。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造成的損失(如同地段租金上漲),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若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可參照逾期交付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值得關注的是,何培華律師指出,此項目重組中合生創展為代管共建,并非直接合并或收購債務,因此違約金索賠主體仍為珠光集團。
備注:以上采訪對象均為化名。
南方都市報(nddaily)報道
南都·灣財社記者 邱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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