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加快推進綠色化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
為加快滄州市綠色化工產業高質量發展,推動綠色化工產業向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方向邁進,構建現代綠色化工產業體系,打造華北地區重要的合成材料基地,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發展方向,立足滄州基礎化工、精細化工、合成材料產業基礎,以渤海新區黃驊市、任丘市兩大石化基地為核心載體,以延鏈補鏈強鏈為主線,以重大項目建設為支撐,以科技創新為動力,構建協同發展、耦合聯動的產業生態體系,推動綠色化工產業鏈向價值鏈頂端提升,打造華北地區重要的合成材料基地。
二、發展定位和目標
“十五五”期間,滄州市綠色化工產業將以“龍頭引領、鏈群協同、高端突破、綠色低碳”為導向,大力實施“1+2+3+N”發展戰略,圍繞打造華北地區重要的合成材料基地的戰略定位,依托燕趙綠色化工實驗室和滄州市綠色化工產業發展研究院兩個動力引擎,推進鑫海化工新材料基地、旭陽化工己內酰胺、滄州大化聚氨酯三個產業鏈關鍵節點項目和多個高端精細化工項目集群,逐步形成龍頭企業頂天立地、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鋪天蓋地的產業發展格局。力爭2026年全市綠色化工產業規上企業營業收入突破2400億元;到2030年,產業規模穩步擴大、綜合實力顯著增強,規上企業營業收入達到3000億元。
三、政策舉措
(一)強化創新平臺支撐
聚焦平臺建設與產業升級,推進綠色化工與人工智能深度融合,鼓勵企業建設高水平研發機構,支持企業資源共享,全面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
1.研發平臺獎勵。鼓勵企事業單位建立重點實驗室、產業技術研究院、技術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
2.開展“人工智能+化工”行動。構建綠色化工高質量數據集,開展垂直大模型等新技術試點示范,培育推廣智能標桿案例,持續推動綠色化工大模型場景建設。對入選國家級、省級人工智能典型應用場景或示范案例的,按照項目建設主體實際投入給予不超過30%的獎勵,單個項目不超過300萬元。鼓勵推廣銷售我市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大模型產品,對研發企業給予不超過銷售收入30%的獎勵,最高300萬元。
3.鼓勵智能化發展。對智能工廠項目,按獲評層級(國家級、省級)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的獎補。支持企業參與揭榜建設工業領域細分行業產業大腦,成功揭榜省級行業產業大腦并通過省級評定審核的按規定給予每個項目50萬元的建設補助。
4.支持建設共享工廠。面向首臺(套)產品制造、非標產品加工、個性化定制等需求,引導綠色化工產業整合制造資源,建設一批共享工廠標桿,逐步實現技術、采購、設備、倉儲、物流、售后等全流程共享服務。引導核心企業、產業數字化平臺建設共享制造平臺,發展“平臺接單、按工序分解、多工廠協同”的共享制造模式。對細分領域產品(技術)行業領先或填補空白,近兩年研發投入強度4%以上,上年度自有資金研發投入200萬元以上的省級認定的共享工廠(載體),按照實際投入額的20%給予后補助,單個企業不超過100萬元。
(二)科研成果獎勵政策
聚焦企業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出臺技術改造支持、科研成果獎勵、優質企業培育、工業設計提升和新材料應用保障等政策,進一步激發企業創新創造活力。
1.支持技術改造項目建設。支持工業企業、市級集采平臺企業、科技型企業實施技術改造項目,對符合條件的技術改造項目,積極支持申報發行“兩債一資金”等國家、省政策。
2.專精特新與單項冠軍獎勵。對新獲評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對新獲評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對新獲評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3.科技獎項配套獎勵。對滄州市域內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的個人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對滄州市域內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的單位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的合作單位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對滄州市域內獲得河北省科學技術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給予最高30萬元支持、獲得河北省科學技術合作獎的合作單位給予最高10萬元支持。
4.工業設計相關獎勵。對被認定為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的,市級財政給予獎勵300萬元;對被認定為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的,市級財政給予獎勵50萬元。
5.新材料投保保費補償政策。首批次新材料保險是為解決新材料“首用難、推廣難”推出的風險保障,核心是為首批應用的國產創新新材料提供質量與責任風險兜底,一旦產品在應用中出現質量問題造成損失,保險公司進行賠付,國家財政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先投后補”的方式給予保費補貼。對通過國家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資格審定、處于資格有效年限內的綠色化工生產制造企業,給予不超過實際繳納保費80%且不超過保費補助資金額度的補貼。
(三)綠色發展激勵政策
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出臺綠色榮譽獎勵、固廢綜合利用、碳交易激勵、綠色轉型等支持政策,引導綠色化工企業節能降碳,提升產業綠色競爭力。
1.綠色榮譽稱號獎勵。對新獲評國家級能效領跑者、水效領跑者企業,分別給予最高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獲評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企業,分別給予最高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創建并通過驗收的國家級、省級零碳工廠企業,分別給予最高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獲評國家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2.鼓勵固廢無害化、資源化處理。對納稅人銷售符合條件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的,按照規定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積極協助企業落實國家現有稅收優惠政策,對于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所取得的資源綜合利用收入,指導其依法享受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支持再生資源循環利用、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引導經營主體加強無害化處置和循環利用,積極協助企業爭取上級資金。
3.支持碳交易。對在碳交易市場中,通過自身節能減排措施實現碳排放量減少,并出售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或其他合規碳減排指標的綠色化工企業,按當期碳交易額給予一定比例獎勵,獎勵比例不低于30%,最高30萬元。
4.綠色轉型升級獎勵。鼓勵現有綠色化工企業在技術、產品、工藝、裝備及原材料等方面進行綠色化轉型升級,支持企業實施節能降碳、節水減污、資源循環利用、清潔原材料替代、環保裝備升級等綠色低碳改造升級項目,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用好綠色金融政策支持綠色工廠建設的通知》,推薦申請綠色信貸支持。支持企業開展綠色低碳產品認證和標識,對通過國家工業綠色低碳典型案例(無廢企業方向)評審并公告的企業,給予不超過30萬元獎勵。
(四)加速人才引進培育
靶向引進和培育綠色化工產業高端人才與團隊,強化產業發展智力支撐。全面落實人才支持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抓好綠色化工領域高層次人才與緊缺人才引進,落實好人才待遇,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
1.大力引進頂尖人才。對符合我市重大發展戰略、掌握關鍵核心技術且全職引進的國內外人才(團隊),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轉化為產業項目的,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支持人才平臺項目建設,對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與我市共建由院士擔任法人并主導建設的聯合創新機構,根據研發項目開展情況及績效評估結果,5年內每年給予最高200萬元運行經費,同時每年可獲得最高5000萬元專項科研經費。支持我市各類市場主體在滄州行政區域外設立研發機構、飛地孵化器和人才工作站,對經認定為“人才飛地”的,市財政給予最高30萬元資金支持。
2.精準支持創新創業人才。集中力量引進一批我市產業發展急需、具有重大引領帶動作用的科技領軍人才,通過項目化的方式給予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創業領軍人才項目、創新領軍人才長期項目、創新領軍人才短期項目,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資助。本市高新技術企業新全職引進年度工資薪金收入在30萬元以上的技術創新人才,按當年工資薪金收入超出30萬元部分的20%給予獎勵,每人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10萬元。
3.積極引進卓越工程師。支持企業從市外引進我市產業發展所需要的工程師等一線技術人才,按照正高級工程師每人20萬元、高級工程師每人10萬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引才補貼。
4.加快技能人才自主培養。完善校企聯合培養機制,鼓勵引導我市企業與高校開展校企合作、聯合培養專業人才,對校企聯合新設立的訂單班、冠名班等,市財政以每班3萬元的標準對相關企業給予設班補貼。對新取得博士學位或正高級職稱的民營企業職工,給予1萬元獎勵。對我市推薦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河北省突出貢獻技師”“河北省技術能手”稱號的人員,市財政分別給予每人20萬元、8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對代表我市獲得世界級、國家級、省級、市級職業技能大賽前三名的選手,市財政給予最高15萬元獎勵。
5.實施“產業之星”人才獎勵。遴選一批能帶領企業成長為“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的技術創新人才或經營管理人才,企業認定成功后,分層次給予人才最高15萬元獎勵。
6.校企協同支持。鼓勵企業技術骨干到校兼職任教,對經主管部門備案、培養成效明顯且所培養人才實現穩定就業的企業技術骨干,按規定推選為“滄州技能名師”。
(五)優化審批流程,高效推進項目落地
加強部門協同,持續推進“標準地”模式,優化審批服務,加快項目落地建設。
1.推進“標準地”模式。持續推進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模式,在土地出讓前,由轄區政府組織完成區域環境影響評價、礦產壓覆、地質災害、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文物保護、地震安全性、氣候可行性等評估評價事項,并明確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容積率、能耗標準、環保標準等控制性指標。通過上述前置服務與標準化設定,企業競得土地后可快速辦理相關手續,大幅壓縮項目開工前準備時間,實現“拿地即開工”。
2.推行化工項目“一窗受理”。對化工項目審批事項進行梳理,繪制項目前期、建設、竣工、投產運行全周期審批流程圖。針對綠色化工項目涉及的市級層面審批手續,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實行“一窗受理”;針對縣級層面審批手續,在各縣(市、區)政務服務大廳推行“一窗受理”服務。推動審批事項“并行推進、限時辦結”,提升審批效率和服務體驗。
(六)園區建設與要素供給
推動“大臨港”化工園區耦合發展,針對綠色化工產業加大要素保障、基礎設施、資源利用等領域支持力度。
1.加快“大臨港”園區耦合發展。整合渤海新區黃驊市五大化工園區,實現機制打通、設施聯通、規劃一張網、產業一張圖。鼓勵企業間原料互供、副產品循環利用,促進產業鏈協同配套,降低運營成本,加快跨園區公共管廊、共享儲罐區、危化車輛調度中心等設施建設,構建“港口—鐵路—管廊”多式聯運體系,支持燕趙綠色化工實驗室向“大臨港”區域內企業提供中試服務、檢測驗證,推動研發成果跨園轉化,推動各園區依據功能定位精準招商、錯位發展,避免同質競爭,提升區域整體競爭力。
2.強化項目準入與指標保障。對符合產業導向、投資強度、畝均效益、綠色低碳等準入要求的項目,依法依規在土地、能耗、排污等要素指標方面予以統籌保障。針對能耗、排污等指標,指導企業積極尋找替代指標,通過節能減排改造、依法有序淘汰“僵尸企業”、污染源頭替代等方式挖掘減排空間,有效保障新建項目需求,助推項目順利落地。
3.降低生產要素成本。積極推動風電、光伏等清潔能源項目建設,推廣綠電直連模式,鼓勵企業消納綠電,降低綜合用電成本。推動蒸汽領域市場化改革,大力支持“地熱+”“生物質+”等新能源工業蒸汽技術推廣應用,引導用汽大戶向蒸汽富余的園區集聚,推動供熱管網優化改造,降低供熱系統運營成本和蒸汽價格。鼓勵園區污水處理企業提標改造,推廣“未來水廠”等中水回用技術,降低用水成本。
(七)提升招商質效,深化開放合作
通過優化招商工作機制、加強國際市場拓展指導,提升招商質效,深化開放合作,全面提升“滄州綠色化工”知名度和影響力,加快引進綠色化工項目。
1.優化招商工作機制。實施精準招商布局,聚焦綠色化工延鏈補鏈強鏈關鍵節點,繪制產業圖譜、編制目標企業庫,緊盯龍頭企業開展產業鏈招商、以商招商,引進旗艦項目。創新招商方式,通過信息化方式集中展示園區發展、政策解讀、企業介紹、要素配套等招商亮點,提升招商服務效能。建立涵蓋企業背景調查、需求挖潛、定向對接等環節的標準化招商流程,提升招商引資針對性和實效性,推動重大項目落地見效。
2.國際市場拓展指導。加強對企業拓展國際市場的指導服務,拓寬跨境經貿合作渠道,推動綠色化工產品出口,提升國際競爭力。依托滄州中東歐中小企業論壇、“冀貨出海拓市場”、北方(滄州)跨境電商物流基地等推廣平臺,精準開展產業對接和商務合作。
(八)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
以產業基金股權投資、爭取上級資金支持、發行科技創新債券為抓手,著力緩解企業融資壓力,降低綜合融資成本。
1.產業基金股權投資。依托滄州市綠色化工創業投資基金,重點對綠色化工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項目、高新技術企業產業化項目開展股權投資,助力優質項目落地建設與轉型升級;市金控公司等國有企業遵循市場化、專業化原則,通過產業基金對符合條件的綠色化工產業項目進行股權投資,原則上對單個企業投資額累計不得超過基金總規模的20%,且占被投資企業股權比例不超過30%。
2.積極爭取資金支持。聚焦綠色化工產業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方向,引導企業主動對接國家技改政策,圍繞設備更新、數字化轉型等謀劃儲備優質項目,同時引導企業聯合科研院所轉化科技成果,積極申報貸款貼息、財政獎補等支持,增強擴規升級動力。
3.支持發行科技創新債券。綠色化工領域科技型企業可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募集資金用于科技創新領域的產品設計、研發投入、項目建設、運營、并購等。支持科技創新債券發行和投資交易,鼓勵設立風險補償基金或出臺其他優惠政策措施,為科技創新債券提供貼息、政府性融資擔保等支持措施。
(九)獎補資金保障
實施意見所列支持綠色化工產業發展的各項政策資金列入相關財政預算,實行總額控制。具體申報流程、績效評價標準由市財政局配合相關單位另行制定。政策措施試行期為一年,期滿后根據實施效果予以調整。
來源:滄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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