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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圖為消費者收到的“十全大補酒”外包裝;右圖為瓶身上的“成份”顯示,輔料中含有“蔗糖”。(來源:受訪者)
近日,河北的崔先生(化姓)向信號新聞(0532-80889431)反映,他輕信網絡“名教授”的養生宣傳,加入微信群購買了號稱能治療糖尿病的藥酒,沒想到花4760元買到的竟是含糖的甜酒,維權時還被強行扣除1500元。信號新聞調查發現,這起私域售酒騙局與“3·15”晚會曝光的案例類似,其中暗藏多重套路,包括宣傳名與實物名不符、無訂單無合同、快遞代收貨款等,讓消費者陷入維權困境。據悉,涉藥酒品生產企業為南昌恒湖藥酒有限責任公司,銷售方為銀川協康藥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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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中“陸軍教授”稱“奇酒是保命符”。(來源:受訪者)
看了“名教授”視頻 高血糖的患者買來的“對癥酒”竟是甜的
崔先生表示,自己懂點中醫知識,平時常在網上看一些養生健康的視頻,經常會刷到“陸軍教授”的視頻。在一次看視頻的時候,崔先生點擊了下方的鏈接,加入了一個微信群,群里有群管家(認證為企業微信)發送學習視頻的鏈接,讓大家每天打卡學習。
群管家發的視頻是一個名為《奇酒訪談》的欄目,一共有20多期,視頻里的主講人正是“陸軍教授”。“一開始的時候沒說賣酒,到后面幾期了,就說想買的話聯系群管家。”崔先生說,自己有糖尿病,平時的血糖有點高,而視頻里介紹的“常壽大補酒”正好能對癥。當時,這款酒買2瓶送2瓶,每組價格2380元,崔先生就買了兩組,共計4760元。
今年1月下旬,崔先生收到了藥酒。他開了一瓶嘗了一口,就發現不對:“這酒是甜的,里面肯定是含糖的。”他看了一下酒瓶子上的說明,發現“成份”中的輔料里有蔗糖。崔先生平時嚴格控制糖的攝入,吃了甜的東西血糖就會上升,而這款含有蔗糖的酒不僅不能對癥治療糖尿病,反而可能會引發血糖上升。意識到這一點后,崔先生馬上聯系群管家要求退費,卻遭到對方的拒絕。協商無果后,崔先生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今年2月,在扣除了一瓶酒的費用即1500元后,群管家在微信上給崔先生退回了3260元。
“以后再也不信這些了,也不能在網上亂買東西了。”經此一事,崔先生說自己就當是花錢買教訓,也希望通過自己的遭遇提醒其他人,不要被類似的網絡宣傳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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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里介紹“常壽大補酒”能“救命”“保命”。 (來源:受訪者)
買酒過程“藏玄機”:沒有訂單合同直接發貨 貨到由快遞代收款
信號新聞注意到,崔先生收到的藥酒名為“十全大補酒”,生產廠家是南昌恒湖藥酒有限責任公司。但在群管家發的視頻鏈接里,“陸軍教授”介紹的奇酒名為“常壽大補酒”,兩者的名字并不相同。崔先生認為,這也是商家用的“障眼法”,即便日后有糾紛,產品名稱不一樣,也就有了推脫責任的說辭,“視頻上的標題文字寫著‘常壽大補酒’,但畫面呈現的酒的外包裝圖片就是寄給我的‘十全大補酒’。”
崔先生給信號新聞發來了之前微信群的截圖,他的群管家姓吳,認證了@協康藥店的企業微信,認證單位是銀川協康藥店有限公司。這位群管家在群里發送課程鏈接,并且還給完成學習的成員點贊。
群管家還分享過一個來自企業微盤的文件,里面正是《奇酒訪談》這一欄目的第11集。在這一集節目里,“陸軍教授”是主講人,掛著中醫世家、國家執業醫師、中西醫結合副主任醫師、藥酒提速科研組帶頭人、中藥提速研究第一人等諸多頭銜。在視頻里,“陸軍教授”一邊介紹“常壽大補酒”的功效,甚至還宣稱這款酒“一藥治多病”,能“救命”“保命”;另一邊則表示自己雖然可以提供藥酒的配方,但想配齊所需要的藥材,并且用上“有專利”的制酒工藝,是非常困難的。但是在崔先生看來,這樣的話術顯然是在為后面賣酒做鋪墊。
在這集視頻的19分鐘左右,“陸軍教授”還自稱應邀成為了中藥提速研究所的聯合創始人。信號新聞通過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的官網查詢,并沒有查到中藥提速研究所、藥酒提速科研組這樣的機構信息。
后續的賣酒環節,過程則更為簡單。崔先生找了群管家,群管家發貨后把快遞單號發給了崔先生,等到快遞把酒送上門的時候,崔先生直接把貨款付給了快遞員。如今想來,這樣的銷售方式既沒有合同,也沒有第三方平臺監管,一旦出問題,消費者沒有任何證據,很難維權。
商品宣傳視頻上寫“常壽大補酒”,但商品圖片上寫的是“十全大補酒”。 (來源:受訪者)
生產企業協調銷售方全額退款 承諾進行自查
近日,央視“3·15”晚會曝光了以私域大健康營銷為代表的私域營銷亂象,崔先生的遭遇與央視曝光的案例很相似。不同的是,崔先生買到的藥酒有正規的生產廠家,從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也能查詢到藥酒的國藥準字批號。
根據藥酒包裝上的聯系方式,信號新聞聯系了生產廠家南昌恒湖藥酒有限責任公司的售后部門。該司的工作人員表示,企業負責的是生產,對于崔先生提到的視頻并不知情,“視頻不是我們制作的,也不是我們發布的。”不過,在信號新聞與該司的工作人員溝通后不久,崔先生打來電話,表示群管家聯系了自己,同意將此前扣除的1500元也退回來。
信號新聞聯系了銀川協康藥店有限公司,對方證實有吳姓工作人員,但具體情況要“再問問”。截至發稿,信號新聞未收到回復。根據此前微信群的電話,信號新聞嘗試聯系這位吳姓的群管家,但電話無人接聽。
3月17日,信號新聞再次聯系了南昌恒湖藥酒有限責任公司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接到反饋后,企業進行了自查并且組織銷售方開會,強調不允許銷售方擅自通過錄制、購買、發布類似視頻的方式售賣藥酒。同時,工作人員坦言,去年10月企業就接到過類似投訴,當時就已經進行過調查,但也難免有“漏網之魚”。
律師分析:藥酒銷售模式存疑 生產公司不能免責
對此,信號新聞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市隆安(青島)律師事務所史士輝律師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生產企業對終端宣傳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有法定監管義務。作為生產廠家不可能對于產品的銷售方式全然不知,“不負責銷售”的說法并不能成立,“即使宣傳視頻不是生產企業制作,生產企業也不能以不知情而規避虛假宣傳的責任。”
史律師分析,從消費者提供的視頻看,銷售過程中出現的“換名賣貨”“無訂單賣貨”“代收貨款”都可以看做是逃避責任的套路,但這些套路實際上是無用功,并不能真正讓企業逃避責任,視頻里采用更換酒品名稱的方式也無法規避虛假宣傳責任。“這種情況下,消費者想要維權,要保留好購買憑證,并且將微信群里的介紹、宣傳內容保留好,然后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王夢婷 徐基峰)
來源: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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