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環境報)
轉自:中國環境報
“機會來了,困惑仍在”,這是深耕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多年的四川領優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陳吉賢最近的感受。
隨著一系列相關政策的發布,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的人士看到了市場空間有效釋放的曙光。但面對現實,是“十企九虧”的現實困境。
在業內人士看來,當產業鏈上關鍵主體的利益長期失調,系統性運行的失靈便成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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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廢方:成本轉嫁與源頭失守
在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產業鏈上,存在產廢方、清運方與處置方等利益主體。對產廢方而言,處置垃圾需要成本。在缺乏嚴格的源頭計量制度且沒有全程監管的情況下,產廢者的核心訴求是以最低成本,讓垃圾合法地“消失”。
以裝修裝飾垃圾為例,其成分復雜,往往摻雜著水泥石塊、塑料泡沫、木頭及油漆桶等,容易造成環境污染。裝修用戶也相對分散,給集中監管帶來了困難。因此,這部分垃圾一般由小區物業管理部門收取垃圾處置費后,再對接清運單位進行處置。
“在這個過程中,物業會從中賺取管理費。”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這時物業就成了中間商,清運車隊收費低才符合物業的利益。”
不少房地產開發企業、施工單位等產廢方同樣希望以更低成本、更快的速度完成清運。正是這種“價低者得、越快越好”的心態,為后續非法傾倒埋下了隱患。
清運方:出于經濟利益選擇非法傾倒
E20研究院固廢產業研究中心負責人潘功指出,許多工程在規劃和驗收環節,對建筑垃圾的產生量和最終去向缺乏剛性約束。即使項目開工前對垃圾量進行了備案,竣工時也不會嚴格查看處置憑證,無法形成監管閉環。最終,這些建筑垃圾很可能被低價的“游擊隊”拉走了。例如,浙江省杭州市地鐵五號線二期工程老余杭站項目曾通過無運輸資質的公司,多次將渣土跨區域非法傾倒至安徽省宣城市。
一位曾從事相關工作的王先生透露了清運車隊違規操作的“冰山一角”。在建筑垃圾中轉站,有時是小車運送垃圾進去,再換大車將建筑垃圾運送到處置點。這些清運車隊能通過多種方式規避GPS對原有車輛的定位和監管,導致大量建筑垃圾的實際去向脫離監控,給隨意傾倒與非法處置的“地下經濟”創造生存空間。
陳吉賢說:“正規處置建筑垃圾每噸費用可能十幾元,但偷倒進山溝、荒地里的成本會低得多。即便偶爾被查處,幾千元罰款平攤到長期、多次的非法行為中,也顯得威懾不足。”
處置端:來料不足,企業“無米下鍋”
大量建筑垃圾未能進入合法處置渠道,導致部分正規資源化處置企業長期“吃不飽”。
“我們經營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項目已有10年了,有些項目長時間處于虧損狀態,主因是送到處置場的垃圾遠遠不夠維持企業運行。”國宏碳潤(上海)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宏碳潤)總經理陳雨道出了過去一段時間處置場“無米下鍋”的困境。
有業內從業者認為,建筑垃圾項目的本質是原料處置加工變現,沒有穩定的原料,再先進的設備、再強的運營能力都是空談。在后端產品順利銷售的情況下,只有年穩定進料量達到設計產能的80%以上,才能覆蓋設備折舊、場地租金、人員工資等固定成本。
但過去幾年,多地建筑垃圾能否進入正規資源化處置渠道,高度依賴地方政府的持續引導與管控。一旦行政推動力度減弱或未能形成長效機制,相關項目便難以獲得足量、穩定的垃圾供應。
供應的持續波動進一步拉低了各類資源化處置投資項目的運行效率,削弱了資源化利用應有的規模效益和環境價值。
陳吉賢指出:“只有當每個環節在規則內都有利可圖,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行業才能獲得可持續的發展空間。”
破局:從“零和博弈”到“利益共生”
“產業鏈條運行的失靈導致建筑垃圾在正規體系外大量流失,形成了‘企業難、政府兜、環境傷’的多輸局面。”廣州范蠡智慧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聞靚指出。
要破解這一困局,中國建材工業經濟研究會固廢處置及利用新材料專委會副理事長曲睿晶認為,核心在于通過制度設計,促進產業鏈相關方從“對立”走向“共生”,讓產業鏈回歸健康運行。
具體來說,需要從利益捆綁、資金開源、監管閉環3個層面協同發力。
首先,重構利益格局,讓產業鏈上的企業從“零和博弈”走向“利益共生”。專業人士建議,鼓勵建設單位、運輸企業與資源化處置廠通過長期協議甚至交叉持股,形成利益共同體。例如,由建設單位直接與處置單位簽訂處置合同,處置企業承諾保底消納量,運輸企業負責精準送達。
其次,疏通資金活水,落實“生產者責任制”。陳吉賢認為,產業鏈的良性運轉離不開合理的利潤分配。要解決“錢從哪來”這一核心問題,關鍵在于打通成本傳導機制,讓治理資金從源頭上“活”起來。業內人士建議,依據深入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原則,明確“誰生產誰付費”的經濟責任。
最后,在行政監管方面,四川省部分地區將處置合同與施工許可“綁定”,同時,將處置憑證與工程驗收“掛鉤”。這一“首尾呼應”的機制,在源頭發出了許可,在末端卡住了驗收,形成了全過程有力約束。此外,還可以推行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制度,對違規傾倒的企業和個人,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大幅提高違法成本。
“對建筑垃圾治理而言,單純的行政監管成本高且效果有限,必須通過經濟手段讓規范處置有利可圖。”曲睿晶說,“通過利益捆綁,讓產業鏈‘抱團取暖’,建立準備金制度讓治理資金專款專用,加強技術監管讓垃圾流向‘無處遁形’。一套組合拳下來,既能堵住違規操作的漏洞,也可為正規處置打開空間。”
來源:中國環境報
編輯:秦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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