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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竇一
3月26日,臺北地方法院就京華城土地弊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等一系列案件,對臺灣民眾黨前主席、前臺北市長柯文哲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
柯文哲當庭表示不服,稱系民進黨操弄司法、政治迫害,將全面上訴。
柯文哲及所創民眾黨是臺灣政壇的一股重要力量,柯案走勢亦一直是島內各界的關注焦點。
臺灣檢廉單位2024年8月30日對柯文哲發動搜查,同年12月26日偵查終結移審法院;法院同日分案召開羈押庭,2025年12月24日辯論終結。柯文哲在案件偵查、審判中均羈押禁見,2025年9月以7000萬元(新臺幣,下同)交保,并限制其出境、出海,戴電子腳環。今年3月9日,柯文哲申請暫時解除境管赴日本參加兒子畢業典禮,被法官駁回。
依據臺灣選舉罷免法規定,若曾犯貪污罪且判決已確定,或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判決尚未確定,就不能登記參選正副領導人。換言之,即使柯文哲仍在上訴,判決尚未最終定案,一審判刑達10年以上,他暫時失去參選2028年“大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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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26日下午乘車抵達臺北地方法院,下車后向媒體揮手致意。
柯文哲此前從未表態放棄參選2028,但如今的結果,讓他的2028只剩下非常狹窄的通道。首先,是二審必須在“大選”正式登記前完成;其次,是判決結果必須低于10年。雖然從一審到二審的時程來看,并非完全不可能,但并不樂觀。
那么,柯文哲提出上訴有什么可能?有以下三種前景:
一是二審維持原判(概率最高)。一審已認定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四罪成立,證據鏈完整、量刑較檢方求刑(28.5年)已從輕。從執行角度來看,據臺灣相關法律規定,收監執行、假釋最少要服滿1/3刑期(約5.7年),柯文哲政治生命基本終結。
二是部分改判、刑期略減(概率中等)。可能會撤銷圖利罪、或把受賄刑期下調,但公益侵占+背信仍重,合并仍超10年,柯文哲的2028仍然沒戲。
三是大逆轉,刑期降至10年以下(概率極低)。此項要求核心受賄被推翻、改判輕罪,柯恢復2028參選資格。
雖然二審結果不樂觀,但并不意味著柯已完全被判“政治死刑”。今年九合一選戰的“藍白合作”,乃至于2028年“藍白共推候選人”情勢尚未底定,如何解讀這個判決結果,并做出相應的政治判斷,最終決定權仍掌握在柯文哲本人手上。
回顧柯文哲的崛起,在臺灣政壇上堪稱寫下傳奇的一頁。人稱“柯P”的柯文哲本來是臺大醫院加護病房主任,由于經常“敢言”針砭臺大醫院弊病,被認為是醫界最敢開炮的醫生。2014年因臺大器捐案遭攻擊促使他棄醫從政,第一次參選就掀起“白色力量”,成功當選臺北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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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發言直白,其犀利風格吸引一群死忠“柯粉”追隨。2017年舉辦雙城論壇提出“兩岸一家親”論述,引爆綠營支持者不滿,民進黨也在2018年與柯文哲正式“綠白分手”,在爭取臺北市長連任時,推出綠營候選人姚文智,最后柯文哲以3500票微幅差擊敗國民黨對手丁守中,驚險連任。
柯文哲在2019年創辦臺灣民眾黨,并在2020年拿下5席“立委”,柯同時取得2024年“大選”門票,讓選戰呈現藍綠白三腳督局面。期間藍白雙方曾試圖合作,可惜破局,最后柯文哲得票雖然墊底,但也獲得26%選票,并讓民眾黨增加到8席“立委”,成為“三黨不過半”的關鍵角色。
柯文哲在2024敗選宣言表示,“下一次,我們一定可以執政”,被視為將再競逐2028的預告。
不過,在政壇一路順風順水的柯文哲此后陷入嚴峻風暴。民眾黨先是爆發政治獻金申報不實亂賬案,接著柯文哲被控辦理京華城案時涉及圖利,遭檢方羈押長達一年之久,在羈押期間陸續發生柯文哲父親過世、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妻子輕生等,讓柯文哲支持者憤慨。
柯文哲卷入京華城案后,2024年12月辭任黨主席,曾表示“請黃國昌幫忙”,被外界視為“托孤”之舉。其后民眾黨在2025年2月補選,黃國昌順利當選黨主席,任期到2026年12月31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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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主席黃國昌
民眾黨自成立之初便高度依賴柯文哲的個人光環,其政黨凝聚力、票倉基礎、資金來源均圍繞柯文哲一人構建,屬于典型的“個人化政黨”,缺乏獨立于領袖之外的成熟政黨體系和核心綱領。因此,這一判決對民眾黨來說可謂是近乎毀滅性的打擊。
柯文哲在一審宣判當天進入法院時,被媒體問到會否把2028“大選”交棒給黃國昌,他沒有回應。現時民眾黨內難有其他人與主席黃國昌競爭,預料黃國昌續掌權力,但仍沒法完全地承接柯文哲的支持者。
在一審判決前,民眾黨原來的推估是比較樂觀的,他們認為即便可能被判刑,刑期也會低于10年,現在17年的重判,和民眾黨及其律師團原本的認知有相當大的區別。
一審宣判后,黃國昌對結果表示難以置信,他在臉書發文表示,此時此刻,我們更要打起精神,因為這條路還非常非常的漫長,只要阿北(指柯)沒有放棄,我們就不會放棄。更何況,我們在爭取的不只是柯文哲的清白,更是要挽救淪為民進黨禁臠的司法。
很顯然,包括柯文哲和民眾黨,都將此司法判決定調為“政治辦案”“政治判案”,也就是說,在其設想中,民進黨是能夠左右判決結果的。這也讓外界更無法判斷柯文哲接下來將作何選擇。
近2年來“藍白合作”能得到堅定推進,其中很重要的關鍵,就是“柯文哲案”。但柯文哲交保后,諸多表態讓人有些摸不清頭緒,例如今年年初稱“‘藍白合’也可能是‘藍白分’”、“我是沒像黃國昌那么恨民進黨”,但又說“黃國昌是對的,民進黨不會放過我,除非我死”等等,很顯然,柯文哲對朝野合作到底會采取何種態度,并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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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來“藍白合作”能得到堅定推進,其中很重要的關鍵,就是“柯文哲案”。
如今遭此重判,結合柯文哲諸多“政治模糊”的表態,他是否會故伎重施,寄希望于民進黨“讓柯參選,保送賴清德”,趕在二審前將其輕判,并非不可能。而如果柯文哲做此思考,當然就很難說“藍白合”“藍白共推領導人”已完全底定。
不過,柯文哲這么想,顯然太過天真,因為一審判決結果,幾乎已經意味民進黨對柯文哲先前“政治模糊”的表態完全不看在眼里。即使真的能趕在“大選”登記前二審宣判,是不是真的會變成“輕判”,也完全未可知。不管怎么做,柯文哲的政治與司法命運,仍是處處被動,掌握在民進黨/司法的手中。
因此,要想“把政治和司法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對于藍白合作和民進黨的態度,面對判決結果,柯文哲的上策絕非“搖擺不定”,而是認清現實:只有收回民進黨的權力,才能夠讓自己的司法案件回歸公平審理。
能否為自己和民眾黨的政治前景保留一線生機,接下來,就是考驗柯文哲政治智慧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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