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3月27日電(記者謝奔)3月27日,湖南省郴州市聯合調查組就北湖區勇鑫煙花零售店燃爆事件發布情況通報。
2025年11月30日7時44分,北湖區勇鑫煙花零售店發生燃爆,造成3人受傷,零售店經營者彭某勇在網絡發布喝農藥視頻,并舉報多名公職人員,引發社會關注。通報稱,經公安部門偵查和調查,認定勇鑫煙花零售店燃爆系彭某勇所為,其在實施犯罪后自殺,經搶救無效死亡。
通報稱,彭某勇自2019年以來,通過銀行、網上借貸平臺、信用卡等渠道多次貸款,主要用于償還買房買車貸款、其他債務,以及投資經營、日常消費支出。截至2025年11月,彭某勇累計欠貸款303.7萬元,2025年12月須償還到期貸款本金及其他貸款利息67.7萬元。自2025年8月開始,彭某勇先后多次在微信群發布過激言論并表達輕生想法。
通報顯示,2025年11月,郴州市城管局經過相關程序重新劃定了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勇鑫煙花零售店在該區域),明確對禁燃區范圍內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停止辦理相關行政許可。相關部門對市中心城區新劃定禁燃區內須退出的煙花爆竹零售店開展了上門宣講政策、協調批發公司原價回購、禁燃區外異地選址重新依規申辦等工作。勇鑫煙花零售店經營期限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事發時,該門店實地存貨貨款約8萬元,仍處于正常經營狀態。
針對彭某勇在微信群反映的郴州市、北湖區有關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經全面調查核實,對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紀律、群眾紀律等違紀違法行為以及履行責任不到位的13名公職人員作出嚴肅處理,對2個黨組織進行問責。
通報稱,對此,郴州市深刻反思、舉一反三,堅持以案為鑒,全面開展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扎實做好問題整改和善后工作,解決好群眾合理訴求;深入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持續壓實各級各部門管黨治黨責任,加強干部隊伍日常教育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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