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心理學會心理咨詢師水平評價規范
為加強心理咨詢師隊伍規范化、專業化和職業化建設,促進我國社會心理服務行業健康發展,依據《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9號)、《關于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8〕6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68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規范。
本規范適用于心理咨詢人員的水平評價。
第一章 職業定義與水平等級
第一條 心理咨詢師是運用科學心理學理論、方法與技術,遵循心理咨詢專業倫理,幫助服務對象緩解心理困擾、改善心理狀態、促進其成長與發展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
心理咨詢師可從事個體心理咨詢、團體心理輔導與咨詢,工作范圍涵蓋心理咨詢、心理測量與評估、心理危機干預、生涯輔導與咨詢、心理訓練、心理健康管理及心理健康教育等領域。
第二條 心理咨詢師分四個水平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心理咨詢師四級、心理咨詢師三級、心理咨詢師二級、心理咨詢師一級。心理咨詢師通過水平評價確定水平等級。
第二章 心理咨詢師能力要求
第三條 心理咨詢師四級能在高等級心理咨詢師指導下,開展心理咨詢輔助工作與心理健康教育。
第四條 心理咨詢師三級能在一級或二級心理咨詢師指導下開展個體咨詢工作。
第五條 心理咨詢師二級能熟練運用心理咨詢理論和技術,獨立從事心理咨詢工作。
第六條 心理咨詢師一級能處理疑難個案,開展專業督導。
第七條 心理咨詢師各等級能力要求依次遞進,高等級涵蓋低等級。
第三章 評價方式
第八條 心理咨詢師四級、三級水平評價通過心理咨詢師水平評價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實施;心理咨詢師二級、一級水平評價采取考試與專家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實施。
第九條 心理咨詢師四級、三級、二級考試設心理學綜合與咨詢實務兩個科目,均按百分制計分,60分以上為合格,單科成績有效期為3年。
第十條 心理咨詢師一級考試設咨詢實務單一科目,按百分制計分,60分以上為合格,成績有效期為4年。
第十一條 心理咨詢師二級以上全部考試科目合格且在成績有效期內,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專家評審,專家評審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
第十二條 考試采用線下機考或紙筆考試。
第十三條 專家評審采取專家面試或專家面試與AI輔助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心理咨詢師二級專家評審由經授權地區或系統內專業機構組織實施;心理咨詢師一級專家評審由中國心理學會統一組織實施。
![]()
第四章 申報條件
第十四條 未因故意犯罪受過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未因違反心理咨詢倫理受到專業學會或相關機構的嚴重倫理處分,且符合本規范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的,可以申報相應等級的心理咨詢師水平評價。
第十五條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者,可以申報心理咨詢師四級水平評價:
(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為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年級學生;或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國家職業資格。
(二)修完心理咨詢師基礎理論課程和四級實務課程。具備心理學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為心理學專業本專科畢業年級學生,以往已修合格的基礎理論課程,可以申請免修。
(三)心理咨詢師四級水平評價考試合格。
第十六條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修完心理咨詢師基礎理論課程和三級實務課程(以往已修合格的基礎理論課程可以申請免修),且考試合格者,可以申報心理咨詢師三級水平評價:
(一)取得心理咨詢師四級水平等級證書。
(二)具有心理學、教育學、社會學、醫學等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三)具有心理學、教育學、社會學、醫學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
(四)參加原國家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組織的統考(以下簡稱統考),取得心理咨詢師三級國家職業資格。
(五)具有社會工作師國家職業資格。
(六)具有人力資源師二級國家職業資格。
(七)參加經認定的國內高校心理學院系或心理學專業機構舉辦的、有系統教學大綱與評價規范、有完整培訓過程及考試記錄的心理咨詢培訓項目并取得合格證書。
第十七條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者,可以申報心理咨詢師二級水平評價:
(一)取得心理咨詢師三級水平等級證書滿2年;或參加統考取得心理咨詢師二級國家職業資格;或取得心理學、精神醫學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取得臨床心理學、咨詢心理學、精神醫學等專業方向碩士以上學位。
(二)近2年內累計完成240小時以上個體咨詢,累計接受30小時以上專業督導(其中個體督導不少于20小時)。
(三)近2年內累計參加80學時以上心理學繼續教育(其中倫理學習不少于8學時)。
(四)修完心理咨詢師基礎理論課程和二級實務課程。以往已修合格的基礎理論課程,可以申請免修。
(五)心理咨詢師二級水平評價考試合格,專家評審合格。
第十八條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者,可以申報心理咨詢師一級水平評價:
(一)取得心理咨詢師二級水平等級證書滿4年;或參加統考取得心理咨詢師二級國家職業資格且取得心理咨詢師二級水平等級證書滿3年。
(二)近2年內累計完成360小時以上個體咨詢,累計接受40小時以上專業督導(其中個體督導不少于30小時)。
(三)近2年內累計參加80學時以上心理學繼續教育(其中倫理學習不少于8學時)。
(四)近5年內在國內外正式刊物發表、或在全國性心理學學術會議上宣讀/做專題分享的心理咨詢相關案例報告、研究論文、專業學術報告、工作坊等,累計不少于2篇(場)。
(五)修完心理咨詢師一級課程。
(六)心理咨詢師一級水平評價考試合格,專家評審合格。
第十九條 心理學繼續教育(含倫理學習)、督導及個體咨詢的小時數須經認定。
第二十條 高等學校心理學院系、心理咨詢中心,符合條件的心理學專業機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及社會培訓機構,可組織心理咨詢師培訓。心理咨詢督導教師可出具督導證明。心理咨詢師培訓機構及授課教師的資質須經備案或認定。
![]()
第五章 必修課程
第二十一條 心理咨詢師基礎理論課程包括:心理學導論、社會心理學、人格心理學、發展心理學、異常心理學、咨詢心理學。
第二十二條 心理咨詢師四級實務課程包括:初次接待與會談技巧、情緒調節與壓力管理、心理危機識別與輔助處置、心理咨詢專業倫理與相關法律規范、家庭教育與心理健康科普、心理咨詢實務觀摩。
第二十三條 心理咨詢師三級實務課程包括:心理測量與評估、心理咨詢通用技術、認知行為咨詢方法、人本主義咨詢方法、團體心理輔導、心理咨詢倫理實務、心理危機干預(Ⅰ)、心理咨詢實務練習。
第二十四條 心理咨詢師二級實務課程包括:心理動力學理論與方法、后現代心理咨詢方法、本土心理咨詢方法、心理創傷治療理論與方法、團體心理咨詢、家庭系統咨詢治療、心理危機干預(Ⅱ)、心理咨詢倫理決策、精神科見習。
第二十五條 心理咨詢師一級課程包括:神經心理學、咨詢與臨床心理學進展、中國文化與心理咨詢、特殊群體心理咨詢、跨文化心理咨詢、督導理論與方法、疑難個案處理。
第六章 證書核發
第二十六條 水平評價合格者,由中國心理學會核發相應級別的心理咨詢師水平等級證書。
第二十七條 心理咨詢師水平等級證書統一編號,統一查詢。
第二十八條 取得心理咨詢師水平等級證書者,可向全國性心理學專業組織申請登記注冊,獲得職業支持與服務。
第二十九條 水平等級證書供用人機構及心理咨詢服務對象參考。
第七章 組織與監督
第三十條 心理咨詢師水平評價工作由中國心理學會主辦,中國心理學會心理咨詢師工作委員會承辦;工作委員會設立水平評價工作指導組,以及水平評價項目管理部、學術與技術支持小組、監督小組等功能單元。
第三十一條 指導組由學會、工作委員會領導和專家組成,依據中國心理學會相關規定審定水平評價工作總體規劃,統籌協調各職能單元工作,并實施專業指導。
第三十二條 項目管理部負責擬定水平評價工作實施細則、組織實施水平評價并向中國心理學會申請核發心理咨詢師水平等級證書。
第三十三條 學術與技術支持小組由心理學等相關領域高級職稱專家組成,負責學術咨詢、技術支持與專業審定。
第三十四條 監督小組由心理學組織、機構及心理咨詢師代表組成,對水平評價全過程進行檢查與監督。
![]()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心理咨詢師水平評價工作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主動接受政府部門指導,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十六條 外籍人員申報心理咨詢師水平評價的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條 本規范由中國心理學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心理學會
2026年2月12日
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心理咨詢師水平評價考試相關信息,歡迎評論或者發消息,奇才心理會為您詳細解答~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