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e id="ffb66"></cite><cite id="ffb66"><track id="ffb66"></track></cite>
      <legend id="ffb66"><li id="ffb66"></li></legend>
      色婷婷久,激情色播,久久久无码专区,亚洲中文字幕av,国产成人A片,av无码免费,精品久久国产,99视频精品3
      網易首頁 > 網易號 > 正文 申請入駐

      事關安全生產!省政府發布重要通知→

      0
      分享至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旨在提升安全風險隱患防范化解能力,科學有效應對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河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豫政辦〔2026〕6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河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6年3月9日

      河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安全風險隱患防范化解能力,科學有效應對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河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南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特別重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和其他需要省級層面應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指導全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省有關專項應急預案對相關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4 生產安全事故分級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生產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等級。

      1.5 分級應對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原則上由省委、省政府組織指揮應對工作;當黨中央、國務院設立國家層面應急指揮機構組織應對時,省委、省政府指定負責同志配合國家層面應急指揮機構開展應對工作,事發地市、縣級黨委、政府履行屬地職責做好應對工作。初判發生較大、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時,原則上由事發地市、縣級黨委、政府組織指揮應對工作。生產安全事故跨行政區域的,由相關行政區域聯合應對,或者由共同的上一級黨委、政府組織指揮應對工作,或者由各相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黨委、政府共同負責。事發地黨委、政府不能有效應對的,應當及時向上一級黨委、政府報告,請求支援。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省級層面指揮體制

      2.1.1 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省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安委會)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需要設立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組織、協調、指揮特別重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和其他需要省級層面應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指揮長由省安委會主任擔任,常務副指揮長由省安委會常務副主任擔任,副指揮長由省安委會副主任擔任,成員由省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組成。

      省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是該類事故的省級牽頭應對部門。省安委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安委辦)指導、協調、聯絡省級牽頭應對部門。行業領域明確的生產安全事故由對應行業主管部門牽頭應對;跨領域交叉的生產安全事故由省安委辦協調確定牽頭應對部門。

      當國家層面派出工作組時,省指揮部應當與其對接并接受業務指導,做好相應保障工作。

      2.1.2 現場指揮部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或者其他需要省級層面應對的生產安全事故時,省指揮部應當在事發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指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F場指揮部指揮長由省指揮部指定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省級有關部門,事發地市、縣級黨委、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

      現場指揮部統一調度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力量、裝備、物資等,其中相關應急救援力量按照規定的指揮關系和指揮權限開展行動,確保相互銜接、順暢配合。

      現場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綜合協調、搶險救援、醫療救治、環境監測、治安保衛、輿論引導、后勤保障、善后安撫、專家等應急處置工作組,由現場指揮部負責同志組織各成員共同明確任務分工?,F場指揮部結合實際成立臨時黨組織,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發揮戰斗堡壘作用。

      2.2 省級以下層面指揮體制

      市、縣級黨委、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按照規定設立本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協調、指揮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市、縣級黨委、政府或者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視情設立現場指揮部,在事發現場附近安全區域搭建或者設置指揮場所,指定指揮長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結合實際成立臨時黨組織。上級成立現場指揮部時,下級指揮部納入上級現場指揮部,接受其統一領導。

      開發區、工業園區、風景區等各類功能區和鄉鎮(街道)應當結合實際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體系,明確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和相關單位職責,部署專門工作力量,配備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制定應急預案,做好本區域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村(社區)應當發揮基層黨組織作用,健全應急工作機制,明確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任務和分工,增強風險防范、隱患排查、預警傳播、信息報告、先期處置和組織動員能力,做好本區域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3 預防、監測與預警

      3.1 預防

      縣級以上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加強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將安全風險防范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范圍,定期排查、及時報告風險隱患,強化風險源頭管控。定期分析研判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確定重大安全風險、重大危險源,形成清單,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制定風險防控方案、落實風險防控措施;督促相關單位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制定治理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隱患。各類功能區和鄉鎮(街道)要對本地、本單位進行風險辨識、評估,落實風險管控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機制,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開展風險辨識、評估,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定期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立即報告。

      3.2 監測

      縣級以上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結合安全風險分析研判、監管執法、生產經營單位報送的安全風險管控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風險狀況加強監測,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和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實施重點監控;必要時組織會商評估,對重大事故隱患立即采取處置措施。

      3.3 預警

      縣級以上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及時分析研判本行政區域內重大安全風險監測、監控信息。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或者接收到的自然災害信息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當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通知預警區域內各有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4 應急處置與救援

      4.1 信息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門報告。

      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及時向本級黨委、政府報告,并在規定時限內逐級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續報。

      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2 先期處置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應當立即按照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

      (1)迅速控制危險源,組織搶救遇險人員;

      (2)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組織現場人員撤離或者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

      (3)及時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或者引發次生、衍生事件;

      (5)根據需要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救援,并向其提供相關技術資料、信息和處置方法;

      (6)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急處置措施。

      鄉鎮(街道)和村(社區)統籌調配本區域各類資源和力量,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及時轉移涉險人員,控制事態發展。

      4.3 響應分級

      省級層面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四個等級。四級應急響應由省級牽頭應對部門會同省安委辦提出建議,省指揮部副指揮長決定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由省級牽頭應對部門會同省安委辦提出建議,省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決定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由省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常務副指揮長決定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由省指揮部指揮長決定啟動。

      4.3.1 四級應急響應

      4.3.1.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四級應急響應:

      (1)初判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受威脅人員較多、處置時間長、救援難度大的;

      (2)初判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事發地市級黨委、政府或者其應急指揮機構提出支援需求的;

      (3)其他需要啟動四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4.3.1.2 應急響應行動

      (1)省級牽頭應對部門向省安委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啟動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進展等情況,同時按照規定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信息。

      (2)省級牽頭應對部門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與事發地市、縣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保持聯系;部門負責同志帶領工作組和相關專家趕赴現場指導、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善后處置等工作。

      (3)省級牽頭應對部門根據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需要,協調本部門(行業、領域)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物資裝備等跨區域支援,必要時由省指揮部協調支援。

      (4)事發地市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開展監測研判、疏散轉移、搶險救援、醫療救治、秩序維護、應急保障、損失評估、輿論引導等處置工作,采取與生產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性質、程度和范圍相適應的措施,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

      4.3.2 三級應急響應

      4.3.2.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三級應急響應:

      (1)初判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傷亡或者受威脅人員情況較為嚴重,或者事故性質比較敏感,或者事故發生在重點區域、重要時段;

      (2)初判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事態發展有擴大趨勢,可能演化為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3)發生跨市級行政區域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4)其他需要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4.3.2.2 應急響應行動

      (1)省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組織省級牽頭應對部門和應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衛生健康、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調度事發地市、縣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指導、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

      (2)省級牽頭應對部門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與事發地市、縣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保持聯系,會同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由省級牽頭應對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帶隊趕赴現場指導、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善后處置等工作,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和省指揮部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3)省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需要,協調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專家、隊伍、救援物資裝備趕赴現場支援。

      (4)事發地市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開展監測研判、疏散轉移、搶險救援、醫療救治、秩序維護、應急保障、損失評估、輿論引導等處置工作,采取與生產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性質、程度和范圍相適應的措施,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

      4.3.3 二級應急響應

      4.3.3.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二級應急響應:

      (1)初判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或者被困、失聯人員較多的重大涉險事故;

      (2)其他需要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4.3.3.2 應急響應行動

      (1)省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常務副指揮長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根據需要趕赴現場,靠前指揮。省政府領導帶領行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趕赴現場指導、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善后處置等工作。

      (2)成立現場指揮部,會商、研判生產安全事故形勢,研究組建相關應急處置工作組,組織、指揮、協調開展監測研判、疏散轉移、搶險救援、醫療救治、秩序維護、應急保障、損失評估、輿論引導等現場處置工作。

      (3)現場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需要,協調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專家、隊伍、救援物資裝備趕赴現場支援。

      (4)向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有關部門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基本情況、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工作情況,必要時請求國家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及時通報波及或者可能波及的地方。

      (5)及時發布生產安全事故情況和應急救援工作信息。

      4.3.4 一級應急響應

      4.3.4.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一級應急響應:

      (1)初判發生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2)初判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重大涉險事故,事態發展有擴大趨勢,或者事故發生在重點區域、重要時段,社會影響較大;

      (3)其他需要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4.3.4.2 應急響應行動

      (1)省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常務副指揮長帶領工作組趕赴現場,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善后處置等工作。

      (2)成立現場指揮部,會商、研判生產安全事故形勢,研究組建相關應急處置工作組,組織、指揮、協調開展監測研判、疏散轉移、搶險救援、醫療救治、秩序維護、應急保障、損失評估、輿論引導等現場處置工作。

      (3)現場指揮部根據需要組織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專家、隊伍、救援物資裝備趕赴現場支援,必要時協調軍隊應急力量給予支援。

      (4)加強救援人員安全防護,發現可能直接危及應急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立即采取相應措施消除隱患、降低或者化解風險,必要時可以暫時撤離應急救援人員,防止生產安全事故擴大或者引發次生、衍生事件。

      (5)依法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必要物資。

      (6)向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有關部門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基本情況、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工作情況,必要時請求國家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及時通報波及或者可能波及的地方。

      (7)及時發布生產安全事故情況和應急救援工作信息。

      4.3.5 現場指揮協調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類型、規模、危害程度和實際處置需求等因素,現場指揮、協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綜合協調。收集、匯總、梳理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及時跟蹤并續報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協調解決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搶險救援。制定現場救援方案,調集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裝備趕赴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搶險救援,控制和消除危險源;開展現場清理和搜救工作。

      (3)醫療救治。制定醫療救治方案,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類型和現場情況確定救治醫院,開展傷病人員醫療救治工作;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現場實際做好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必要時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醫療救護和援助等工作。

      (4)治安保衛。保護生產安全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現場和周邊學校、商場、住宅區等人員密集場所人員疏導、疏散工作;保護應急救援物資和現場重要物資安全,保護已撤離人員家庭財產安全,做好治安工作;對生產安全事故有關責任人實施監控、緝捕,確定傷亡和失蹤人員身份。

      (5)輿論引導。協調開展輿情監測和會商研判,安排部署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統籌指導涉事地方和部門當好信息發布第一責任人,及時發布信息,按照規定召開新聞發布會;加強輿論引導,及時澄清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6)環境監測。組織開展環境應急監測工作;研判生產安全事故次生的環境影響,提出發布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和環境應急監測信息等建議;開展次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評估修復和賠償工作;開展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和信息發布等工作。

      (7)后勤保障。配發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物資裝備,提供相應生活保障;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需要協調救援物資和資金等。

      4.4 信息發布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向社會發布事故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已采取的應對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涉事地方和部門在省指揮部的統一協調下,經省委、省政府批準后發布信息。生產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者引起社會嚴重關切的,原則上24小時內召開首場新聞發布會,并視情連續召開。

      4.5 響應變更與終止

      4.5.1 響應變更

      省指揮部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發展趨勢和影響情況變化,經會商研判,適時調整應急響應等級。

      4.5.2 響應終止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或者失蹤人員確認無生還希望,生產安全事故現場形勢得以控制,環境監測符合標準,未發生其他次生、衍生事件時,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宣布響應終止,逐步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有序撤離應急隊伍和工作人員。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工作

      事發地市、縣級政府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盡快消除生產安全事故影響,做好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工作,對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對的工作人員按照規定給予補助。為受生產安全事故影響的人員提供心理援助和法律服務,妥善解決因應對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矛盾和糾紛。衛生健康部門負責醫療救治工作,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負責組織、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查勘和理賠工作。征用財產可以返還的部分及時返還,財產被征收、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傷亡人員戶籍所在地和常住地應當配合事發地做好善后安撫、信訪穩定等工作。

      5.2 調查評估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和有關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當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調查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對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進行認定,提出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相關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復盤、評估、總結,查找薄弱環節,提出改進建議,制定整改措施,逐項對照整改。

      6 保障措施

      6.1 隊伍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加強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統一規劃、組織和指導??h級以上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需要,在重點行業領域單獨建立或者依托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鼓勵、支持生產經營單位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提供社會化應急救援服務。

      6.2 物資裝備保障

      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地、本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裝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并及時更新和補充。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支持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和慈善組織儲備應急救援物資裝備。

      6.3 技術支持保障

      鼓勵引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生產經營單位發揮專業技術裝備研發優勢,為生產安全事故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6.4 資金保障

      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相關費用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其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負責協調解決。

      縣級以上政府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等資金列入政府預算。

      6.5 通信信息保障

      通信管理、廣電等部門和單位負責督促相關企業建立健全應急通信、廣播保障工作體系,建立應急通信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通信主管部門負責做好現場公用通信網絡保障工作。

      6.6 醫療救護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組織協調醫療救護隊伍、衛生防疫隊伍開展傷員現場急救、轉運、后續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緊急協調其他地方的醫療衛生救援隊伍參與救援。

      6.7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民航、鐵路等部門和單位應當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運輸工具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應急交通運輸工具可以依法征用,確保搶險救災物資、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必要時由公安等部門配合對現場和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保證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6.8 專家技術保障

      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提供技術支撐和決策建議。

      7 預案管理

      7.1 預案銜接

      下級政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當與上一級政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本級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銜接,部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當與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銜接。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當與屬地相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銜接。

      7.2 預案評估與修訂

      本預案原則上每3年進行一次評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在生產安全事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6)應急預案評估中發現存在較大問題的;

      (7)應急預案審批或者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形。

      7.3 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開展應急預案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縣級以上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本領域重點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培訓工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定期開展本單位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培訓,使相關人員掌握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不斷提升應急能力和水平。

      縣級以上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鄉鎮(街道)應當按照規定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7.4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中貢獻突出的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存在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者遲報、謊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7.5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20〕35號)同時廢止。

      附件:1.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2.省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職責

      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



      附件2

      省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職責

      省委宣傳部:協調開展安全生產領域重大輿情應對處置工作,指導涉事地方和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媒體協調、輿論引導等工作,按照規定召開新聞發布會。

      省委軍民融合辦:負責全省軍工、民用爆炸物、民用船舶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協調軍工、民用爆炸物、民用船舶等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依法組織或者參加有關事故調查。

      省發展改革委: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指導各地編制開發區(含化工園區)發展規劃,規劃中應當包含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章節。

      省教育廳:統籌全省教育系統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教育部門管理的學校開展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工作;協助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指導在學校設立、開放應急避難場所,轉移安置人員。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承擔全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承擔工業行業應急救援物資組織生產工作。

      省公安廳: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導、監督各地公安機關依法加強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現場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維護工作;組織開展人員核查和遇難人員身份識別工作。

      省民政廳:指導、監督各地民政部門落實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并做好養老服務、兒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殯葬服務、精神衛生福利等機構安全管理工作;根據需要對生產安全事故受難人員進行慈善幫扶;配合做好生產安全事故遇難人員遺體處置工作。

      省財政廳: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原則,結合工作實際和財力可能,支持做好安全生產等相關工作。

      省自然資源廳: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加強與安全生產規劃銜接,落實安全生產要求;負責組織協調提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相關測繪地理信息;參與因超層越界開采、私挖濫采引發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善后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因地質災害引發礦山事故的應急救援技術支撐工作。

      省生態環境廳:依法對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等進行安全監督管理;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導致污染、生態破壞問題的調查和事故現場應急環節監測;指導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次生環境污染和其他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和處置工作;組織協調環境污染、核與輻射事故應對工作。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指導城市供水、燃氣、熱力、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等安全運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工程、燃氣、供水、熱力等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對;負責組織城鎮燃氣、供水、熱力等基礎設施搶修;組織協調提供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工程建設領域的施工機械等救援設備。

      省交通運輸廳:制定并組織實施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有關政策、規劃和應急預案,承擔有關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交通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對;負責組織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運輸保障。

      省水利廳:負責全省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水利行業安全生產政策、規劃和應急預案;指導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中水資源調配工作。

      省農業農村廳:履行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制定并組織實施農業行業安全生產政策、規劃和應急預案;承擔職責范圍內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指導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田間作業或者轉移過程中的事故處理。

      省商務廳: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指導商貿行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不含民宿、星級以上賓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根據職責分工做好商貿服務等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生活必需品供應。

      省文化和旅游廳:依法對文化市場和旅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制定文化市場和旅游行業相關安全生產政策,組織制定文化市場和旅游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管理;組織、指導、協調文化市場和旅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全省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并為事發地衛生醫療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省應急管理廳:組織協調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貿等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指導、協調其他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相關物資調撥。

      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指導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省能源局:指導、協調電力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和電力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負責全省石油天然氣管道(城鎮燃氣管道和煉油、化工等企業廠區內管道除外)保護工作;配合做好油氣管道突發事故應對工作。

      省體育局:負責本系統管理的公共體育設施安全運行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應對體育場館及設施相關生產安全事故;協助在體育場館開設應急避難場所,轉移安置人員。

      省糧食和儲備局:承擔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省級糧食和物資儲備應急體系建設和應急管理,指導全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省級應急救災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照程序組織調出。

      省林業局:履行林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監督管理國有林場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檢查、督促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地質公園、風景名勝區等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省文物局:履行文物和博物館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配合查處文物生產安全事故,配合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省消防救援總隊:組織、指揮消防救援隊伍開展火災撲救和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河南局:負責礦山安全國家監察工作;參與編制轄區內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參與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依法組織重大以下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參與重大及以下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情況。

      省通信管理局:指導全省通信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全省公用電信網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提供通信保障;組織重要基礎設施搶修。

      省郵政管理局:負責全省郵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省郵政行業運行安全的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工作。

      民航河南監管局:負責協調民航相關單位參與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管轄范圍內民航飛行安全和地面安全監管;協調提供生產安全事故應對過程中的民用航空運輸保障。

      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公司:負責省內由鄭州局負責管理的鐵路安全管理;協調提供生產安全事故應對過程中的鐵路運輸保障。

      中國鐵路武漢局集團公司:負責省內由武漢局負責管理的鐵路安全管理;協調提供生產安全事故應對過程中的鐵路運輸保障。

      其他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分級應對

      明確適用范圍與處置層級

      《預案》共包含七個方面及附件內容,從總則、組織指揮體系,到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后期處置、保障措施、預案管理等進行了規范。

      《預案》適用于河南省行政區域內特別重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以及其他需要省級層面應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并對全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作出指導。

      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生產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等級。

      在分級應對方面,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原則上由省委、省政府組織指揮應對;初判發生較大、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時,原則上由事發地市、縣級黨委、政府組織指揮應對??缧姓^域的事故則由相關行政區域聯合應對,或由共同的上一級黨委、政府組織指揮。


      突出源頭管控

      對重大風險隱患實施重點監控

      《預案》突出安全風險源頭管控,規定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加強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將安全風險防范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生產經營單位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機制。

      在監測方面,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和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實施重點監控。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或接收到的自然災害信息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時,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1小時內上報事故信息

      加強現場統一指揮

      在應急處置與救援方面,《預案》對信息報告作出明確規定:事故發生后,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省級層面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分別對應不同啟動條件和響應行動。

      現場指揮方面,《預案》強調加強現場統一指揮,明確所有趕赴現場的應急救援力量、裝備、物資等由現場指揮部統一調度,相關應急救援力量按規定指揮關系和指揮權限實施行動,確保相互銜接、配合順暢。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或者其他需要省級層面應對的生產安全事故時,省指揮部在事發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綜合協調、搶險救援、醫療救治、環境監測、治安保衛、輿論引導、后勤保障、善后安撫、專家等多個應急處置工作組。


      及時發布事故信息

      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在信息發布方面,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向社會發布事故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已采取的應對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預案》還對后期處置作出系統安排。要求事發地市、縣級政府要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做好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工作。縣級以上政府應當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調查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

      三年一評估

      持續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在保障措施方面,《預案》對隊伍保障、物資裝備保障、技術支持保障、資金保障、通信信息保障、醫療救護保障、交通運輸保障、專家技術保障等作出詳細規定。

      《預案》原則上每3年進行一次評估,遇有關法律法規發生重大變化、應急指揮機構職責重大調整等情形時及時修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開展應急預案宣傳教育,普及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縣級以上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鄉鎮(街道)應當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持續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大象新聞 incentive-icons
      大象新聞
      河南廣電官方網易號!
      174620文章數 274178關注度
      往期回顧 全部

      專題推薦

      洞天福地 花海畢節 山水饋贈里的“詩與遠方

      無障礙瀏覽 進入關懷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