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觀察者網 柳白】被中方關鍵礦產出口管制“打疼”的日美兩國,竟選擇沆瀣一氣,不惜違背國際共識,試圖通過開采海底礦產尋找“出路”。
美國《紐約時報》3月27日披露,美日兩國近日正式簽署合作備忘錄,明確將在深海采礦領域共享科研數據與項目經驗,核心目的是繞開國際社會的多邊協商,僅憑兩國國內法律推進國際水域的深海采礦活動。業內人士警告,這一舉措極有可能沖擊過去數十年間,國際社會圍繞“國際海底采礦規則”構建的多邊協商框架,被視為全球海洋治理共識出現裂痕的重要信號,引發各主要海洋國家,尤其是中國的擔憂。
事實上,過去近一年來,美國一直獨自推進深海采礦相關工作。如今日本主動表態,將為美國的這一行動提供協助,雙方的勾結就此浮出水面。
上周,美日兩國官員正式簽署上述合作備忘錄,明確同意共享各自在深海采礦這一新興產業中的探索成果與研究見解。多位從事海底事務的外交官和官員對此表示,這是日本對美國近期推動深海采礦產業落地的一次非同尋常的公開支持,進一步凸顯了兩國在資源領域的綁定意圖。
其實早在兩周前,日本《產經新聞》就已披露,美日計劃在首腦會談中明確雙方共同開發日本南鳥島近海稀土資源的合作方向,并探討成立海洋礦產資源開發合作工作組。該島周邊海域已被探測到富含高濃度稀土元素,理論推測資源總量可能超過1600萬噸,這也成為日美急于合作開發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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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深海科學鉆探船“地球號” 資料圖
日媒同時指出,在中國加強對日關鍵礦產出口管制、將部分日本企業列入限制名單的背景下,稀土供應安全已成為美日兩國共同關注的核心戰略問題。日本試圖借助美國的資金支持與技術優勢,加快深海礦產資源開發,以此擺脫對中國的資源依賴。
美日此次簽署的新備忘錄明確規定,兩國將組建專門工作組,共享深海科學研究及采礦項目的相關信息,其中就包括日本近期在其領海內開展采礦嘗試的經驗。日本方面希望通過開采深海淤泥中的稀土資源,對沖中國在全球稀土金屬領域的主導地位。
日本此前已通過“地球”號科考船在南鳥島海域完成小規模試采,但其開采技術仍面臨諸多瓶頸,短期內難以形成規模化產能。
在行業人士看來,美日發展這種深海采礦伙伴關系并不令人意外,這是兩國更廣泛的關鍵礦產伙伴關系框架下的必然結果。
但這份新備忘錄并未明確日本將在美國領海還是國際水域為美國提供協助。由于日本已同意遵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若其參與國際水域的采礦活動,將面臨違反公約的風險。
美日急于推進深海采礦,暗藏的隱患與爭議不容忽視。
廣闊的海床蘊藏著豐富的珍貴礦產,但開采這些礦產不僅面臨巨大的技術挑戰,更遭到了廣泛的環保質疑與國際社會的反對。
批評人士普遍表示,深海采礦會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系統:采礦作業會擾動海底沉積物、毀滅深海生物棲息地,導致生物多樣性銳減,甚至可能引發海水污染與地質塌陷。
倫敦自然歷史博物館等機構的一項研究顯示,采礦車軌跡區域的小型動物數量會減少37%、物種豐富度減少32%,潛在危害難以估量。
即便如此,美國已明確表態,計劃在國際水域發放深海采礦許可。
早在去年4月,特朗普政府就曾發布一項行政令,以“開發美國近海關鍵礦產和資源”為借口,試圖重振美國在深海海底礦產領域的主導地位,進而對抗中國在該領域的影響力。
多家媒體指出,這項行政令嚴重破壞了全球限制深海采礦的共同努力,已遭到包括美國盟友在內的幾乎所有國家,以及相關國際機構的一致反對和譴責。畢竟從國際法定義來看,國際水域屬于全人類共同財產,任何國家都無權單方面處置。
有學者進一步提醒,這將嚴重擾亂深海生態系統,造成極其危險的連鎖環境反應。
值得一提的是,美日此次簽署的這份“合作備忘錄”,雖明確了兩國的合作意圖,卻不具備任何法律約束力。該備忘錄是特朗普與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在華盛頓會晤后,與其他多項聚焦經濟和資源的伙伴關系協議一同簽署的,隨后被分發至國際海底管理局的一次半年會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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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日本海洋研究開發機構官員宣布,將于2026年初在南鳥島附近海域測試開采富含稀土的深海泥漿。 IC Photo
國際海底管理局是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設立的獨立組織,核心職責是監管國際水域海底事務,目前已有170個國家同意遵守該公約。過去十年來,這些國家一直圍繞“如何制定國際水域金屬和礦產開采規則”展開激烈爭論,在最近一次會議上,各方再次未能達成共識。目前,已有約40個國家明確呼吁暫停或禁止海床采礦行為。
國際規則的遲遲未決,讓深海采礦行業及相關利益國家感到不安。日本代表團在此次國際海底管理局會議期間的一份聲明中表示,對規則談判的進一步拖延感到擔憂。側面反映出日本急于推進深海采礦、擺脫資源困境的迫切心態。
前國際海底管理局辦公室主任、海床治理專家瑪麗·布爾雷爾-麥金農(Marie Bourrel-McKinnon)表示,在缺乏全球統一規則的情況下,深海采礦行業的發展節奏將由那些愿意主動采取行動的國家決定——無論是像美國那樣單邊推進,還是像美日這樣通過伙伴關系聯合發力。
布爾雷爾-麥金農進一步指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自1982年初步通過后,因各國在深海采礦方式上難以達成共識,歷經12年才正式生效,最終文本的設計旨在謹慎平衡當時各方的優先訴求。如今,隨著世界格局的深刻變化,“這一體系可能需要再次調整”。
值得關注的是,美國從未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因此從法律層面來說,其沒有義務遵守國際海底管理局的相關規定。但長期以來,美國一直遵循國際慣例,參與相關國際會議與協商。直到去年美國發布深海采礦行政令,這一局面才被徹底打破。
如今,美國顯然已準備放棄國際慣例,轉而適用本國法律,在國際水域強行推動深海采礦這一新興產業發展。
上月,深海采礦領域的領軍企業“金屬公司”透露,已根據美國一項新法律申請商業采礦許可,該法律通過減少環境評估要求,大幅加快了采礦許可的審批流程。
盡管日本在國際海底管理局會議期間,口頭再次確認了其對國際程序的承諾,但專家普遍擔憂,這一新伙伴關系可能預示著一場即將到來的地緣政治重組——如果其他國家紛紛效仿美日的做法,現有國際海洋治理規則框架可能會被進一步削弱。
澳大利亞國立大學法學院國際法教授、海洋地緣政治專家唐納德·羅斯韋爾(Donald Rothwell)表示,日本或中國這樣的公約締約國,理論上都可以選擇退出該公約。他透露,早在20世紀80年代,日本就是少數幾個對“在沒有美國參與的情況下加入《海洋法公約》”持謹慎態度的國家之一,當時日本還曾探索建立替代性海底采礦協議的可能性。
“日本似乎重新燃起這類興趣,并尋求與特朗普政府在深海采礦領域合作,這將引發眾多主要海洋國家的關注與擔憂,尤其是中國。”羅斯韋爾補充道。
在今年國際海底管理局會議召開前,作為該機構負責人、主持相關規則談判的萊蒂西亞·卡瓦略(Leticia Carvalho)在接受《紐約時報》采訪時就曾警示,美國這種單邊推動海洋采礦的做法,可能會導致國際海洋治理標準出現分裂,破壞數十年來形成的國際合作格局。
針對特朗普政府企圖繞開國際共識推進海底采礦之舉,中方明確指出,根據國際法,國際海底區域及其資源屬于人類的共同繼承財產。在國際海底區域從事礦產資源的勘探和開發活動,必須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國際海底管理局框架內進行。國際海底區域的法律地位和勘探開發制度獲得國際社會的普遍認可,在國際實踐當中得到了切實的遵循。
發言人強調,任何國家都不應該繞開國際海底管理局和國際法,擅自授權開展國際海底資源的勘探和開發活動,損害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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