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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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音樂人李榮浩在社交平臺公開喊話新生代歌手單依純,稱對方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強行在其深圳演唱會上翻唱了他的作品《李白》。事件發酵后,單依純迅速致歉,并承諾會“查清事實、明確版權紅線”。態度看似誠懇,但無法掩蓋侵權事實。李榮浩透露,自己此前已通過郵件“明確、客氣地婉拒”了這一授權請求,但單依純方依然“強行侵權演唱”。可見單依純是明知故犯,心中毫無對版權的尊重、對法律的敬畏。
而富有戲劇性的是,這并非單依純第一次與《李白》產生交集。去年她在《歌手》舞臺上翻唱這首歌,其中那句魔性的“如何呢,又能怎”一度成為網絡熱梗,也為她贏得了不少人氣。李榮浩當時面對全網調侃選擇沉默,但今天他直言,那不過是“換了個書皮的改編”。
這一次,李榮浩不再沉默。這一次,單依純確確實實違法了,違反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著作權也就是版權。音樂版權,也是原創音樂的生命線。一首作品從創作、制作到傳播,凝結著創作者的時間、心血和靈感,版權收益是創作者重要的合法收入。根據著作權法,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演唱會是典型的商業演出,未經許可公開演唱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就是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侵權者需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這場爭議最值得深思之處是:一位以“中國好聲音”冠軍出道,實力唱功被認可的年輕歌手,為何會在版權問題上突破了行業底線?
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看。一是利益的誘惑。翻唱熱門歌曲帶來的商業回報,是實實在在的。去年單依純在《歌手》舞臺上的翻唱,為她帶來了巨大的流量和商業價值。將這一成功復制到演唱會舞臺上,似乎也順理成章。即使授權被婉拒,僥幸心理依然占了上風——“唱都唱了,又能怎?”
二 是大環境的影響。華語樂壇長期存在一個怪圈:翻唱比原唱更容易火,改編比原創更容易出圈。各大綜藝節目、音樂平臺、短視頻平臺上,翻唱內容比比皆是,原創成了稀缺品。在流量至上的邏輯下,“先上車后補票”甚至“上了車不補票”的做法,在行業內并不罕見。而當身邊的人都這么做、行業默許這么做、平臺鼓勵這么做時,一個20出頭的年輕人,是很難有定力說“不”的。難怪李榮浩在發文中感慨:“短短幾年時間,從一個站在舞臺上被嚇得流眼淚的小女孩,到昨天的強行侵權,這些真的讓人唏噓。”這句話背后,是對一個有才華的歌手被“異化”的痛心。
希望單依純能從這次事件中成長起來,不僅僅說一聲“我很抱歉”就草草了事,而是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勇敢地承擔責任,好好補上著作權法這一課。
同時,我們也支持李榮浩的較真。這種“較真”,不是小心眼,而是一種值得尊敬的堅持。他在發文中說了一句很關鍵的話:“不管對方是誰,本就應該得到應有的尊重。”過去,很多創作者面對侵權選擇忍氣吞聲,因為維權成本高、周期長、收益低,得不償失。久而久之,侵權者愈發有恃無恐。李榮浩這次選擇公開喊話、曬出證據、連發四問,實際上是在用自己的影響力,提醒所有人:著作權法不是擺設,它就在那里,等著被尊重、被使用。
原標題:《單依純,你違法了! | 鋒面評論》
欄目編輯:潘高峰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邵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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