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歷史類文章,談論明清兩朝時,往往會很輕描淡寫地說四個字,“清襲明制”。
歷史上真是如此嗎?明清兩朝在體制上的差別大著呢。
套用今天的一句話來說,國家治理最重要的是人才的選拔和任用。通過觀察一個朝代選什么樣的人做官,重要官職上安排什么樣的人,就能看清楚這個朝代的統治基礎和目標是什么。
我們首先來說說人才的選拔制度。
明朝的時候,科舉制度幾乎是入仕的唯一通道。幾乎所有七品以上的文官都要通過科舉考試,至少也要是舉人。高級職務對科舉成績要求更是嚴格,有“非翰林不入內閣”的不成為規矩,舉人做到侍郎一級的都屬于鳳毛麟角了。
選舉出現以前,考試無疑是最公平的人才選拔制度了。明朝實際上是科舉制度真正的高峰,在準入門檻上設置了官員任命的第一道關口。
清朝剛入關的時候,也想承襲明朝的成熟制度,但自身的先天不足讓滿族貴族無法依葫蘆畫瓢。
滿族人口本來就少,讀書人更是罕見,怎么去和漢人比讀書?
清廷本來還想想做做樣子,鼓勵八旗子弟也參加科考。
1644年,清朝一入關就進行第一科考,接著又舉行了兩屆。三屆科考,基本沒有滿人能中進士。清廷認為這樣下去不行,于是就改變科舉制度。
順治壬辰年(1652年),清廷舉行第四次科考,也是第一次滿漢分科的科考。所有考生直接分為滿漢兩榜,滿人和蒙古人為滿州榜,漢軍旗子弟則并入漢人榜。這年的會試,直接錄取了滿蒙進士50人。瓜爾佳.麻勒吉,成為滿人第一位狀元,其先祖為努爾哈赤的文書,也算繼承了祖業。這一年,還有一位漢人狀元,無錫人鄒忠倚。
但是,滿漢分榜僅僅實行了兩屆,就被叫停了。為何停止這一照顧性科舉政策?
這些濫竽充數的滿人進士根本不堪大用,還荒廢了滿人引以自豪的武功,既然再照顧也沒有,不如就此作罷。后來的科舉考試中,滿漢不再分榜,而是每一屆給滿人10個左右的固定名額,照顧一下那些確實喜歡讀書的八旗子弟,不再鼓勵滿人通過科考做官。
不用科考,反而開啟了滿人做官的快車道。
滿人子弟成年后做官,大約有以下幾個渠道。
首先承襲爵位,世代為官。
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公侯伯子男,滿洲貴族無需通過任何考試,就可惜承襲爵位,做高官。
其次是恩蔭入仕。
三品以上的高官均可以保舉一子入國子監,在形式上考試一下即可以授予官職。雖然明朝也有類似制度,但清朝有兩點明顯區別。其一,清朝滿族子弟入國子監比例更高更容易。其二,明朝的監生入仕是被人看不起的,而清朝的監生,尤其是滿族監生入仕以后,升官比漢人正牌進士還快。滿人監生中,后來位居尚書、總督等高位的居然高達10%;在明朝,監生能做到知府都是燒高香了。
第三、侍衛起家。
滿蒙子弟入宮做侍衛,是升官的快車道,一外放就是高官。和珅、傅恒、明珠、福康安等,均是從侍衛起家的。
第四,筆帖式,旗人的專屬職務,秘書派的前身。
筆帖式是專為滿族官員服務的,一般負責文書處理和翻譯,幾乎都由旗人擔任。他們一旦外放,因為主子的照顧和積累的官場人脈,前途不可限量。圖海、官保、阿爾泰、賽尚阿、和琳、兆惠,筆帖式出身的官員也能拉出一個長長的清單。
此外,納捐、翻譯科和八旗官學,也是滿族子弟做官的康莊大道。
總之,滿人只要家庭出身稍微好一點,想做官都很容易,朝廷對他們敞開大門。清朝就是讓滿人官員盡可能的多,以鞏固自身的統治基礎。
漢人做官要走科舉的獨木橋,八旗子弟則有專屬的多條特權快車道。
說完了人才選拔制度,我們再來說說清朝和明朝官職的哪些具體差別。
第一、這樣機構官位的設置上,明確規定滿人占優,重要崗位實行雙崗。
《清史稿.職官》上記載很清楚,“內閣大學士滿漢各二人滿員一品,漢員二品。協辦大學士滿漢各一人,學士滿洲六人,漢四人。”大學士中,不僅滿人要占多數,而且同為大學士,滿人為一品,漢人為二品,滿人要實現絕對壓制。
六部的尚書、侍郎、主事等官位,明文規定同一崗位設置兩人,滿漢各一人,且滿人品級高于漢人。這就是明確告訴你,漢人負責干活,滿人進行監督。
第二、地方督撫的人選上,滿人占絕對優勢。
清朝的中前期,全國的總督和巡撫中,滿人占絕大多數,漢人只占極少數。太平天國運動之后,湘軍崛起,才改變這種局面。
第三、讓內閣制形同虛設,軍機處成了實際決策機構。
明朝的內閣制,分化了相權,內閣成員相互牽制,重大事項也進行商議,有了點民主決策的味道。清朝為了加強皇權,設立了軍機處,由皇帝直接指定親近的人擔任軍機大臣,越過內閣直接處理政務,讓內閣形同虛設,內閣成員成了榮譽稱號。君主專職進一步加強。
第四、廢除了明朝的“廷推”、“廷議”和“封駁”制度,加強皇帝個人專斷。
明朝的時候,朝廷在重要官員人員任免上,實行“廷推”制度。內閣大學士和六部九卿出現缺員,由在京的三品以上大臣(包括大學士、六部尚書侍郎、都御史、大理寺卿、國子監祭酒等),一起投票表決,再結果上報皇帝裁決。
在重大事項上,明朝了”廷議“制度,同樣是在京三品以上官員公開辯論,投票表決。
明朝的時候,另外還有“封駁”制度。對于皇帝的圣旨,六科認為不合理,可以直接駁回,不執行。皇帝如執意推行,合法性要大打折扣,失去民心。
清朝的時候,把這些制度全部廢除了,什么事情都是皇帝個人說了算。這一舉措的深遠影響,就不展開說了。
綜上所述,清朝的無論是選拔人員,官員設置,還是處理政事方式,其目的都是以維護滿族貴族統治為第一要務,所謂“滿漢一家”,完全是自欺欺人。明朝出現的“內閣制”和“議會制”雛形,被徹底廢除,完全是一種倒退。
二月河等人對清朝統治極盡美化,不知是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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