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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梳子姐
3月31日,香港區域法院對一起幼兒園入學行賄案作出判決。
13名家長及1名中間人因向國際幼兒園時任行政主任行賄共約110萬港元,為12名學童優先插隊獲取學位,分別被判處8至14個月監禁。
該案涉及2019至2022三個學年英基烏溪沙幼兒園的入學申請,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負責處理相關事宜。
14名被告通過支付2萬至20萬港元不等的賄款,讓原本排在收生輪候名單較后的學童成功插隊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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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家長還煽惑涉案職員收受好友賄款,協助其孩子入學。
目前,林珍妮已承認收賄罪名,將于4月20日判刑,而14名行賄及充當中間人的被告,因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等相關法律,均受到了應有的刑事處罰。
這起案件的判決,不僅彰顯了香港廉署打擊貪污、維護社會廉潔的決心,更告訴人們一個邏輯清晰的道理:
行賄者絕非“受害者”,更不能免于懲罰,唯有嚴厲懲處行賄行為,才能從根本上純凈社會環境、守護公平正義。
俗話說“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放到廉潔建設領域同樣適用,沒有行賄,就沒有受賄。
行賄與受賄如同孿生兄弟,共同侵蝕著社會的公平基石,破壞著公共秩序,二者相伴而生,都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法官在判刑時明確指出,被告們望子成龍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他們的行為抹殺了其他學位申請人的公平入學機會,動搖了香港社會的廉潔基石,因此必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
很多人往往將腐敗的罪責全部歸咎于受賄者,卻忽視了行賄者的推波助瀾作用。
事實上,行賄者看似是有求于人的弱勢一方,實則是腐敗鏈條的發起者和推動者。
正是因為有了行賄者的主動投喂,才有了受賄者的鋌而走險。
正是因為有了花錢能辦事的僥幸心理,才讓權力尋租有了滋生的土壤。
就像這起案件中的家長們,為了讓孩子贏在起跑線,不惜用金錢打破入學規則,不僅損害了其他家庭的合法權益,更給孩子樹立了金錢至上的錯誤榜樣,其行為的危害性不亞于受賄本身。
社會規則的生命力,在于每一個人的敬畏與遵守。
無論是香港的學位申請,還是各行各業的日常運轉,都需要一套公平公正的規則來保障秩序,而那些用金錢破壞規則、尋求特殊待遇的人,本質上就是在踐踏公共利益,理應被追究法律責任。
香港廉署發言人也強調,家長為子女爭取心儀學位屬人之常情,但應以身作則,樹立誠信守法的榜樣,若遭遇索賄,應堅決拒絕并向廉署舉報,而非妥協行賄。
這一提醒,恰恰點出了問題的關鍵,很多行賄者之所以邁出錯誤一步,并非被逼無奈,而是源于自身的僥幸心理和規則意識的缺失。
反觀當下社會,類似的“嚴人不嚴己”現象并不少見。
不少人嘴上痛罵腐敗,斥責權力尋租,擺出一副大義凜然的姿態,可一旦事情輪到自己身上,卻總想找關系、搭人情、行方便,甚至以“花錢辦成事”為榮,將規則拋諸腦后。
這種雙重標準,不僅助長了行賄受賄的歪風邪氣,更讓社會公平失去了底線。
就像香港這起幼兒園行賄案,涉案家長大多并非貧困潦倒,而是具備一定經濟實力的群體,他們本可以通過正常渠道為孩子申請學位,卻偏偏選擇用賄賂走捷徑,本質上就是對規則的漠視,對公平的踐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是受賄者還是行賄者,只要觸碰法律紅線,就一定會受到懲罰。
廉潔社會的建設,從來不是某一個部門、某一部分人的責任,而是需要每一個人共同努力。
香港廉署近年來連續披露多起行賄案件,無論是幼兒園學位賄賂,還是銀行開戶行賄,哪怕賄款僅100港元,也會被嚴肅查處、依法判刑,這背后正是對“零容忍”反腐理念的踐行,更是對“行賄必被查”的堅定宣示。
只有讓行賄者感到疼,才能讓他們有所止、有所畏。
只有讓每一個人都敬畏法律、遵守規則,才能徹底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讓社會變得更干凈、更公平。
這起香港幼兒園行賄案的判決,就是一堂生動的法治課,它告誡所有心存僥幸的人,金錢買不來特權,賄賂換不來便利,任何試圖用金錢破壞規則的行為,最終都會付出沉重的法律代價。
廉潔是社會運行的基石,公平是人心所向的追求。
愿這起案件能成為一記警鐘,警醒所有圖謀不軌的行賄者,也喚醒每個人的規則意識和法治觀念。
大家都在公平公正的規則下,憑借自身的努力獲得應有機會,這個社會才會風清氣正、和諧有序。
-完-
筆不阿貴,文不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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