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最近又有明星翻車了,這回輪到的是伊能靜,號稱“澳洲進口”的優思益,結果被錘是徹徹底底的假貨,而目前她的處理方式:不是假一賠三,不是假一賠十,而是“全額退款,7個工作日內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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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終止合作,追責,就沒有下文了。
這操作,怎么說呢,就像你花大價錢買了張頭等艙的機票,結果卻發現是一張站票,航空公司說:票錢退你,下次別坐我們飛機了。你虧掉的時間、受的氣、吃進肚子的不明成分,統統自己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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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能靜方道歉倒是快,聲明寫得挺漂亮:“公司啟動先行退款處理”,聽著跟做慈善似的,可仔細一琢磨,這不就是最基礎的消費者權益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寫得明明白白,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退一賠三起步。
直播間賣假貨,性質更惡劣,那可是對著幾十萬雙眼睛信誓旦旦說“我自己也在用”“澳洲直郵”“親測有效”,結果呢?假的就是假的,退款就想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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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年朋友可能不清楚,現在直播間賣假貨的套路有多深,先給你講個故事:澳洲純凈牧場、百年品牌、皇室御用等等,實際上呢?可能是國內某個小作坊,花幾百塊錢注冊個空殼公司,再找設計公司做個洋氣包裝,掃碼價標個598,成本不到50,明星往鏡頭前一坐,嗲聲嗲氣喊幾聲“姐姐們”“家人們”,韭菜就割完了。
伊能靜不是頭一回翻車,早幾年她賣課、賣昂貴保健品,就被扒過一輪,但這回性質不同,這是假貨,你賣貴了那是智商稅,愿打愿挨;你賣假貨,那是往人嘴里塞毒藥,中老年粉絲攢點錢不容易,沖著你的名氣下單,買回去給老伴補身體,給孩子補眼睛,結果吃進肚子里的不知道是什么東西,萬一吃出毛病,你伊能靜能賠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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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諷刺的是,聲明里寫“即日起終止與優思益品牌的合作”,說得好像自己也是受害者。拜托,你帶貨之前不做背調嗎?產品資質、進口報關單、檢驗檢疫證明,這些基礎功課不該是你團隊的分內事?現在出事了,把鍋甩給品牌方,自己退個款就全身而退?那假一賠三的法律規定是擺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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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要說了:“人家主動退款了,態度不錯了。”哎,這話聽著耳熟,就像你被小偷偷了錢包,警察抓到他,他把錢包還給你,你就感恩戴德了?那小偷是不是還得謝謝你沒追究他刑事責任?直播間賣假貨,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條,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就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伊能靜一場直播賣多少?
當然,咱也不是要一棍子打死所有明星帶貨,畢竟人家也要吃飯,粉絲也想買個“明星同款”圖個樂呵,問題是,你不能把信任當提款機,中老年粉絲追星比年輕人還認真,她們是真把你當閨女、當姐妹,你說好她們就信,這份信任值多少錢?在伊能靜們眼里,大概就值一個“全額退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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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玩味的是,為什么“假一賠三”這么難落地?因為法律是法律,執行是執行,消費者維權成本太高,要取證、還需要鑒定、要訴訟,折騰大半年,賠的那點錢還不夠誤工費,直播間一關,賬號一注銷,你連找誰都不知道。
所以伊能靜方敢理直氣壯地只退款不賠償,賭的就是大部分人嫌麻煩,能退回本金就謝天謝地了。
但話說回來,這事也不能全怪明星。平臺呢?監管部門呢?直播間賣假貨不是一天兩天了,從潘長江到嘎子哥,從辛巴到薇婭,罰的罰、封的封,可過兩天換個馬甲繼續賣,為什么?因為違法成本太低,賣假貨賺一百萬,罰款五十萬,照樣凈賺五十萬。這買賣,換你你也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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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伊能靜這事,表面看是明星翻車,深層看是整個直播帶貨行業的病灶。一個“全額退款”就想糊弄過去?門都沒有。
中老年朋友的錢包不是韭菜地,割完一茬還能長,真要較真,就該集體起訴,讓伊能靜和品牌方按法律賠個底掉,可惜啊,大多數人連怎么起訴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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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到這兒,突然想起郭德綱相聲里那句話:“你糊弄觀眾十分鐘,觀眾糊弄你一輩子。”直播帶貨也一樣,你今天敢賣假貨,明天粉絲就敢讓你徹底涼涼。伊能靜出道三十多年,攢下的口碑,怕是經不起這么折騰。
?對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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