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依純在李榮浩方面明確拒絕授權的情況下,強行在自己的演唱會上演唱李榮浩作品《李白》,當時單依純的做法是“推責”,雖然進行了道歉,但卻表示自己不知情,對此,單依純的粉絲以“都道歉了,還想怎么樣”的言論進行控評,更有甚者,直接對受害者李榮浩惡語相向,于是,人民日報下場點名批評單依純,直言版權問題是不能推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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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明確指出,藝人“推責”已經成為了“行業痼疾”,現在的藝人不管出現什么事情,第一反應就是“甩鍋”,就像此次單依純,她以“主辦方負責”和“信任合作方”為由表示自己不知情,可問題是,單依純自己就是演唱會的總監制,而且,版權問題是演唱會的第一確認項,因為這是舞臺能不能存在的前提,但單依純對此卻并不是很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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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單依純想當然的覺得,不管有沒有授權,自己都能解決,最多賠錢了事,可問題是,“強行侵權”這一行為本身太惡劣了,因為李榮浩不要錢,就是單純的不希望單依純唱自己的歌,如果都像單依純這樣,不管別人給不給授權,都能強行唱別人的作品,畢竟賠錢就能解決,這其實是對“版權”的極不尊重,話雖然很難聽,但卻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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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是文藝產業鏈的源頭,版權制度若無法保障創作者的心血,將導致市場滑向急功近利的深淵,最終扼殺創作動力,這才是問題的關鍵,而諷刺的是,單依純口口聲聲表示自己和李榮浩一樣,都是創作者,但她卻做出了“外包版權”的做法,真正尊重的版權的人,是不是將這種最重要的事情假手他人,而自己完全不過問的,大家懂的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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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單依純這種“先上車后補票”的行為,已經不僅僅是侵權這么簡單了,因為這違背了原創者的意愿,畢竟,這樣的行為,已經是完全不在乎版權方允不允許了,就是故意的侵權行為,這是很難讓人接受的,尤其,人家李榮浩方面還是明確拒絕了單依純方面的版權邀約,所以單依純方面是不可能不知情的,再這樣的情況,還推責,就很沒有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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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可能會有粉絲說了,有可能就是主辦方沒有告訴單依純,那問題來了,為什么主辦方要這樣做?換句話說,他們是這樣做是對誰有利呢?很顯然,《李白》的人氣高,所以即便沒有版權,他們也想搏一把,只不過他們玩脫了,單依純作為演唱會的總監制,是粉絲口中的大女主,為什么大女主會連最基本的版權問題都不過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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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能重來,請按規則來”是人民日報點評此次事件的結語,文藝領域并非是投機樂園,一切違背藝術規律與行業規則的做法皆不可長久,單依純第一時間就該躺平任嘲,而不是甩鍋和推責,因為甩鍋之后的道歉毫無意義,不管粉絲愿不愿意接受,現實就是如此的殘酷,此次人民日報的下場,讓那些嘴硬的粉絲徹底成為了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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