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浙江省科技廳發布關于公開征求《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其中修改情況對照部分提到,修訂稿將青基項目申請條件中的“申請當年1月1日男性未滿35周歲、女性未滿42周歲”調整為“申請當年1月1日男性未滿33周歲(醫學科學領域男性未滿35周歲)、女性未滿38周歲”。
修改原因為“現行國家青基的申請年齡要求為男性未滿35周歲、女性未滿40周歲,當前省青基申報年齡與國家青基未能有效銜接,甚至出現倒掛。為切實解決上述問題,同時綜合考慮學科差異,按程序對相關條款進行針對性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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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通知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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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青年科研人員培養,強化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人才培養體系的銜接,提升省自然科學基金資助效能,我廳擬對《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浙科發金〔2024〕28號)進行修訂。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修改意見或建議,請于公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郵件、信函等形式反饋至省基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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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浙江省科技廳,上下滾動查看更多
(來源:浙江省科技廳版權屬原作者 謹致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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