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信2022年新增算力系統集成及技術服務業務,并錯誤采用總額法確認收入,導致年報虛增營收1.82億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37.12%。對于這份虛假年報,年審機構卻給出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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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攝圖網
37%的營收涉嫌虛增,年審機構已被罰
2026年4月8日起,ST恒信(300081.SZ)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恒信東方”變更為“ST恒信”。
此次股票被ST與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有關,根據告知書載明公司涉嫌違法的事實,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022年,ST恒信與諾比侃(02635.HK)等公司開展算力系統集成及技術服務業務,銷售服務器及軟件。在從事部分業務時,ST恒信不具有對商品的控制權,但在知悉案涉業務交易模式的情形下,仍采用總額法確認收入,導致2022年虛增營收1.82億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37.12%。
根據上述違法事實,北京證監局擬對ST恒信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的罰款,擬對董事長、總經理孟楠等4名責任人罰款合計750萬元。本次預罰款金額合計1250萬元。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大華所)為ST恒信2016年至2022年年審機構。對于2022年財務報告,大華所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收入被列為關鍵審計事項之一,簽字注會為楊洪武、阿麗瑪。
早在2024年1月,北京證監局就已對大華所及兩名簽字注會出具警示函。
經查,在ST恒信2022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項目中,會計師在風險評估、控制測試、實質性程序方面,以及項目質量復核和業務完成階段存在問題。
例如,在風險評估方面,會計師未根據具體業務特征和審計報告目標合理制定總體審計策略,在需要出具單體審計報告的情況下,僅3個組成部分執行了審計程序,其余均執行審閱程序,工作底稿多為數據羅列。
在實質性程序方面,會計師存在9項問題。其中在收入審計上,會計師未根據審計報告披露的關鍵審計事項應對措施執行相關分析性復核程序,對新增業務收入審計程序不充分,對總額法的收入確認會計政策復核程序不到位,未解釋并記錄大額收入沖回審計調整的原因和合理性。
在項目質量復核和業務完成階段,會計師未執行或執行不到位的部分審計程序,在審計總結中卻記錄已執行,項目質量復核時未發現該問題;部分工作底稿明細表、審定表、披露的財務報表數據存在不一致,工作底稿羅列數據、序時賬的情形較多,審計程序執行記錄普遍不夠完善。
這并非大華所第一次因執業ST恒信審計項目被罰。
此前,在執業ST恒信2018年年報審計項目的過程中,大華所與簽字注會敖都吉雅、周龍存在關聯方審計、函證程序、存貨審計、收入成本審計、商譽減值審計五大問題,因此被北京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例如,2018年,ST恒信確認了17家客戶收入共7646萬元,上述客戶注冊時間較短、部分客戶已工商注銷,ST恒信與上述客戶之間的交易金額高于注冊資本,但會計師對相關異常事項執行的核查程序不充分。
而在ST恒信2018年年報審計中,商譽減值、收入確認、投資收益確認被列為關鍵審計事項。
2023年起,ST恒信改聘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年審機構。
算力業務曾被監管問詢,預計2025年毛利為負
據2022年年報,算力系統集成及技術服務業務是ST恒信當年新增的業務,貢獻收入2.17億元,占公司整體營業收入的44.41%。
深交所關注到這一異常情形,在ST恒信2022年年報發出后不久便下發問詢函。
根據ST恒信的回復,當年2.17億元算力業務收入全部在第四季度確認。公司表示,該業務的客戶主要是政企客戶,一般在年初制定當年投資和預算,年中進行招投標,年底結算驗收。因此,收入確認符合這一行業特性,不存在跨期調節營業收入的情形。
ST恒信還表示,公司在算力業務中就項目整體自主向客戶進行報價并提供安裝調試服務,承擔供應商交貨后的存貨風險、客戶的信用風險,公司在該交易中的身份為主要責任人。因此,公司采用總額法確認收入的依據是充分的,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不過,2024年4月,ST恒信發布關于2023年第三季度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稱,在2023年度審計期間,公司對相關業務交易的實質進行更加嚴格的判斷,結合審計機構相關意見,認為對相關業務采用凈額法確認收入更能體現業務實質。
2024年10月,ST恒信再次發布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公告,算力系統集成及技術服務業務改用凈額法核算,2022年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同步調減1.82億元。
ST恒信稱,公司與年審會計師對業務進行梳理并論證,認為2022年度雖然在采購、銷售環節承擔了一定的責任,但從整體看,公司在供應商選擇上并不具有完全主導性,商品所有權存在一定的瞬時性、過渡性,并未真正取得商品控制權,因此公司更傾向于代理人角色。
需要注意的是,收入確認并非公司披露2022年業績時存在的唯一問題。
ST恒信2022年度業績預告顯示,公司預計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損失約6000萬元、商譽及其他長期資產減值準備約1.4億元。但年報數據顯示,當期無形資產減值損失約為1785萬元,商譽減值損失約為811萬元,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損失約為7672萬元。
由于ST恒信2022年度業績預告中披露的無形資產減值損失、商譽及其他長期資產減值損失等數據與定期報告中披露的經審計數據存在較大差異,以及公司存在銷售退回及債務重組核算不規范、部分業務單據保管不全、2022年度財務報表部分金額與附注不一致等問題,2023年7月,北京證監局對ST恒信及總經理孟楠、時任財務總監王林海下發警示函。
截至2024年,ST恒信已經連續五年虧損,歸母凈利潤累計虧損超過20億元。據2025年業績預告,公司預計歸母凈利潤仍虧損3.65億元至4.75億元,同比增虧5.39%至37.15%。
至于預虧原因,ST恒信表示,算力系統集成及技術服務業務仍處培育期,收入規模未達預期,而相關資產折舊等固定運營成本持續發生,導致該業務毛利為負。同時,互聯網視頻應用產品及服務毛利率有所下降,預計對該業務相關資產計提商譽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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