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澳門月刊)
“下次不要被我碰到,絕對把你撞了!”一句囂張跋扈的威脅,當著執勤交警的面脫口而出,比違規遠光燈更刺眼,比逆向行駛更令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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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浙江臺州椒江區白云山路,一輛保時捷車主的一系列違法行為,隨著一段行車記錄儀視頻的曝光,迅速引爆網絡,引發無數網友的義憤。網友們紛紛追問:如此囂張,到底該如何處罰?4月9日,官方通報給出明確答案:涉事車主吳某某被依法拘留,這場鬧劇終于迎來了應有的結局,也給所有漠視規則、狂妄自大的人,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課。
事發時間為4月8日,一段由網友發布的視頻在網絡上快速傳播,視頻畫面由受害車主胡先生的行車記錄儀完整記錄,每一個細節都令人怒火中燒。當天,胡先生正駕駛車輛在椒江區白云山路正常行駛,突然,一輛保時捷轎車的遠光燈毫無征兆地亮起,強光直射而來,讓胡先生瞬間視線受阻,只能放慢車速,小心避讓。可他萬萬沒有想到,這輛保時捷車主的囂張,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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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強光照射之后,保時捷車主非但沒有收斂,反而直接越過馬路中心的黃線,逆向行駛至胡先生的車輛前方,硬生生將其堵住。兩車僵持對峙,胡先生試圖與對方溝通,卻遭到對方的蠻橫對待,雙方隨即發生爭執。無奈之下,胡先生只能選擇報警,期盼交警能前來維護秩序、主持公道。
很快,執勤交警趕到現場。面對逆向堵路、違規使用遠光燈的保時捷車主,交警沒有立即采取處罰措施,而是本著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耐心對其進行勸阻。一分、兩分,整整兩分鐘的時間里,交警反復講解逆向行駛、違規使用遠光燈的危害,勸導車主認清自身錯誤,盡快駛離現場,恢復交通秩序。彼時,交警的“通情達理”,是希望給車主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是執法溫度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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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份善意與包容,換來的不是悔改,而是變本加厲的囂張與威脅。在交警的反復勸阻下,保時捷車主終于不情愿地回到車內,準備駛離。
就在所有人都以為事情即將平息時,令人憤怒的一幕發生了:保時捷車主在駛離胡先生車輛旁的瞬間,突然搖下車窗,當著執勤交警的面,對著胡先生惡狠狠地丟下一句威脅:“下次不要被我碰到,絕對把你撞了!”
這句話,清晰地被行車記錄儀記錄下來,傳遍網絡。網友們看完視頻后,無不義憤填膺。有人留言:“交警的通情達理,成了他囂張的資本”;也有人質疑:“逆行、開遠光燈已經違法,還當眾威脅他人,這是公然挑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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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不少有車一族感慨:“普通車主逆行都要扣分罰款,他開著保時捷就可以為所欲為?”更有法律專業人士表示,這種當眾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已涉嫌違法,若查實有預謀實施,甚至可能升級為故意傷害未遂,絕非簡單的“口出狂言”那么簡單。
4月9日,臺州市公安機關發布官方通報,進一步明確了事件的調查結果和處罰決定,給了公眾一個明確的交代。通報稱,網傳“臺州一車主駕駛車輛逆行并言語威脅他人”事件,系該局正在辦理的行政案件。經查,涉事車主吳某某,男,39歲,其駕駛車輛在椒江區白云山路逆向行駛,并對向車主胡某某進行言語威脅,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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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處罰終于來了,4月10日,浙江臺州椒江警方發布警情通報: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對吳某某作出了兩項處罰:一是針對其逆向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二是針對其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處以行政拘留。與此同時,在警方的傳喚和教育下,吳某某已認識到自身錯誤,主動向受害車主胡先生進行了道歉,此事暫告一段落。
消息傳來,網友們紛紛表示“大快人心”,認為這樣的處罰“有理有據、大快人心”,終于讓囂張者付出了應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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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類似的“特權式囂張”并非個例。現實生活中,總有一些人,憑借著自己的財富、地位,或是開著豪車,就覺得自己可以凌駕于規則之上,可以無視交通法規,把馬路當自己家的。
他們忘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開的是保時捷還是普通家用車,無論身份高低、財富多少,在法律的標尺面前,都沒有特權可言。逆行就是違法,威脅就是侵權,只要觸碰了法律的底線,就必須受到相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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