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東燕,清華大學法學院刑法學教授、博導,國內頂尖中青年刑法學者。
最近勞東燕發了一個帖子,因而受到不少人的攻擊。還有人讓勞東燕到外國去,別在中國坑害人,說得好像勞東燕在中國禍國殃民似的,言辭之甚不可思議。
但是我看了勞東燕最近發的這個帖子,沒看出有什么問題。至少從理論上來說,勞東燕的觀點是正確的。
所以很奇怪,不知道這些人為什么反對甚至惡劣地攻擊勞東燕。不過有一點是確定的,攻擊勞東燕得到的支持會非常多。
還是先來看看勞東燕最近受到攻擊的帖子吧,全文見下面截圖:
![]()
看完勞東燕的帖子,先不管對錯,我認為首先可以明確一點,那就是,這里不涉及核心的意識形態問題,即國體與階級利益。也就是說,反對勞東燕的觀點可以,畢竟見仁見智很正常,但是不能綁架意識形態來扣帽子。
法律固然會因為在不同社會制度下有一些不同表現,但是文明社會有些共同的價值觀,反映在法律上是共同認可的。比如勞東燕在帖子里提到的無罪推定,這就是正確的。還有此前被某些人胡亂反對的程序正義,這也是正確的。這些觀念都被我們國家的法律所吸收。
但是,這些都屬于法治觀念,與核心意識形態問題沒有任何關系,既不涉及國體,也不涉及階級利益,西方資本主義國家認可,我們國家也認可,文明社會皆認可。實際上,這些先進的思想理念與現代醫學、交通工具、手機、衣服一樣,都是服務于人的。
![]()
在說清楚了不涉意識形態這一點之后,再來看一看勞東燕說的性自主權是否合理。而反對勞東燕觀點的人,應該做的,是證明性自主權的錯誤,據此以理服人,而不是東扯葫蘆西扯瓢,扯上意識形態來扣帽子,更不能拿東西方對立來打棒子。
我個人認為,性自主權是合理的。為什么?因為身體是個人的,天賦人權,每個人都擁有掌控自己身體的權利,誰的身體誰做主,對于性就理所當然擁有自主權,包括在婚姻中。婚姻賦予了性的合法性,但并不剝奪個人掌控自己身體的權利,即并不剝奪個人的性自主權。
強奸罪的本質是什么?不就是指違背婦女意志嗎?違背婦女意志的本質是什么?不就是侵犯婦女的性自主權嗎?不管用什么方式,只要對方不同意,這就叫違背婦女意志,這就是構成強奸罪。
我認為,這個邏輯是非常清晰的,任何無關的東西,比如意識形態問題,也掩蓋不了這個清晰的邏輯,胡攪蠻纏沒有用,拿東西方對立來打愛國牌也沒有用。
![]()
有些人跳出邏輯,節外生枝,夸大其詞,說什么夫妻倆還得錄音才能開始,這是典型的胡攪蠻纏。
雖然宣揚性自主權的時候,說到“婚內強奸”,但誰都清楚,這個“婚內”主要是指婚姻中的不正常時期,比如離婚冷靜期或協議離婚期間。當然,正常婚姻存續期間,丈夫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違背妻子意愿而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行為,毫無疑問也屬于強奸。
有人說,這些情況取證難,或者會產生誣告。的確如此。但是要搞清楚,取證難和誣告的問題,已經屬于另外的問題,不能與性自主權攪和在一起。
法庭上講證據。沒有證據,就無法證明強奸。有證據,那就不是誣告。拿假證據出來,那是違法犯罪。
![]()
性自主權,可以說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理論上不僅適用于女性,也毫無疑問屬于男性。
有人看到這里可能會覺得可笑,但其實類似的案例現實中發生過。網上搜一下看看,女性強奸男性,這種事情也是有的。此外,還有男人強奸男人的事。中國法院網上有一個報道,2015年江西一個看果園老大爺夜里被一男子強暴。
雖然現實中的男性的性自主權被侵犯,不是在婚姻中,但性質其實是一樣的,性自主權與婚姻其實并沒有必然關系。如果說,婚姻外有性自主權,婚姻內沒有性自主權,這顯然不符合邏輯。
總之,勞東燕維護性自主權,我認為這是沒問題的,每個家庭都有女性,不應該反對的。此外,以“國情”來反對,是不符合邏輯的,維護每個人的自然權利,這就是現代中國的國情。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