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網上無嬌娘,只有敗柳一行行。偶有幾對鴛鴦鳥,也是山雞配色狼。天涯何處無芳草,愛情何須網上找?本來美女就很少,恐龍更是遍地跑。”
這是標題所說的新聞在網上的一條評論,看似偏頗,卻又像勸世良言,發人深思、引人警醒。
河南民生大參考一篇題為《四川一男子打賞女主播近300萬,想結婚時才知對方女兒都20歲了》的新聞說:
四川一位42歲已經離異的中年男人余先生,2023年在某視頻平臺的同城直播頻道中刷到了一位自稱單身的女主播,“當時就上頭了”,頗有一眼萬年的感覺。
余先生于是開始瘋狂在直播間打賞以吸引女主播的注意,并很快就通過私聊接觸,然后“順理成章”地談起了“網上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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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女主播一天要直播3場,余先生幾乎每場都是“榜一大哥”,平均每場都要刷上萬塊錢的禮物,最多一場刷了30萬。
在直播間禮物的強烈攻勢下,女主播不但答應了和余先生“談戀愛”,并且在他刷到60多萬的時候,雙方第一次在線下見了面,不但確認了“戀愛關系”,同時也發生了性關系,像一對熱戀中的愛人一樣出雙入對、旅游購物。
此后的余先生更加上頭,先后在這位女主播的直播間刷了180萬元的禮物,兩人也先后在線下一共見4次面,每次都要在一起待一周以上。
但每次線下見面的花費也不斐,據余先生表示一共花了80多萬,平均每次見面要花20萬。180萬線上禮物加上80萬的線下開支,談個戀愛260萬就這樣沒有了。
他在接受采訪時說,“真的太上頭了,我當時就像是個為愛沖鋒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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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說她不能生育,余先生是離婚帶兩娃,所以他認為兩人特別適合結婚,“她可以把我的女兒當成自己的女兒”,于是開始各種為未來打算,甚至婉轉地要求女主播不要繼續再干直播,但女主播以“就是玩玩”為由拒絕了。
我就是想玩玩,并沒有認真,所以不要勸我從良了……
一年后,余先生突然發現這位自稱單身的女主播不但已婚,并且還有一個20歲的女兒……他瞬間覺得天都塌了!
“她是我離婚后第一個真心想結婚的對象”。余先生雖然知道自己做了冤大頭,也找到媒體訴說自己的遭遇,甚至想通過媒體找到平臺追回自己一部分的打賞金額,但又還是覺得不忍心。
他說,經此事之后,他已經失去了喜歡一個人的勇氣了,看來確實是愛得很深,受傷也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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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一想,這個事情其實有兩個方面值得特別關注。
第一,已婚且有20歲女兒的女主播在網絡上打造單身人設,并且以“談戀愛”為由“誘導”別人打賞,甚至以戀人的身份在線下多次和余先生見面,并且要求余先生花費數十萬供她旅游和購物(也可能是余先生自愿),這種行為算是出軌呢還是詐騙呢?
如果是出軌,那只是道德層面的譴責;如果涉嫌詐騙,那就要列入刑事的范疇。
但從新聞上來看,這位受騙的余先生既沒有報警也沒有起訴,只是試圖通過平臺希望能退回一些款項,果然是個心軟的“好男人”。
第二,動輒能為一個網絡女主播打賞和花費兩百多萬的中年男人,相信個人財富應該也在中產之上,但是你一年多都沒有發現她是已婚狀態,并且對方有個20歲的女兒也沒有發現,你究竟是被所謂的“愛情”沖昏了頭腦呢,還是根本就是雙商過低才導致受騙?
或許有些人天生對異性的某些非合理行為不敏感,會輕易相信對方編織的謊言,只是這個“冤大頭”有點過于冤了,這不妥妥的“人傻錢多”的典型嘛。
網上有條高贊評論說,“這位兄弟的智商是怎么有存款幾百萬的?我比較好奇這個,其他的我不好奇。”
你看,雖然你很受傷,但還是被人無情嘲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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