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3日,“原配場子姐告第三者道歉案”二審開庭。
這場官司的起點,是一段讓場子姐“一夜白頭”的雙重背叛。她與丈夫胡某白手起家創辦公司,而第三者潘某曾是她信任的閨蜜兼合作伙伴。2021年,傳媒公司與潘某簽約后,胡某與潘某相識并迅速發展為不正當關系。此后,胡某與潘某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甚至迫使場子姐的兒子認第三者為“媽”。場子姐說,她一年打了13個官司,兒子被教導叫別人“媽媽”,她在丈夫車內發現了閨蜜的流產資料。
2023年,胡某因重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2026年1月刑滿釋放。但第三者潘某未被定罪。場子姐不服,繼續上訴、申訴。2025年12月,法院判決潘某返還4萬余元夫妻共同財產。而此次二審的“道歉案”,源于潘某曾在直播中發表不實言論,稱場子姐是“3年不離婚、圖利的女人”,指責其“賣慘寫故事博同情博流量”。
這場持續數年的法律拉鋸戰,折射出三個極具普法價值的問題:重婚罪為什么只判了丈夫?第三者為什么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而這場“道歉案”,又能為原配帶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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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婚罪為何只判了丈夫?法律上的“明知”是關鍵
這是本案最讓公眾困惑的問題:明明兩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為什么只有男方構成重婚罪?
答案藏在《刑法》里。重婚罪規制的是“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注意“明知”二字——這是第三者構成重婚罪的主觀要件門檻。公訴機關必須證明潘某在主觀上“明知”胡某處于婚姻存續期間,仍然以夫妻名義與之同居。這需要直接證據支撐,比如聊天記錄中潘某承認知道對方已婚、證人證實潘某曾明確表示“我知道他有老婆”等。
實踐中,第三者常以“他騙我說已經離婚了”“我不知道他還沒離”為由抗辯。如果公訴機關無法拿出足夠證據擊穿這一辯解,法院就無法認定第三者構成犯罪。這不是法律“偏心”,而是刑事證明標準的必然要求。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明標準是“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民事案件適用的“高度蓋然性”標準在刑事案件中遠遠不夠。
一審法院認定胡某構成重婚罪,是因為其“有配偶”這一事實毫無爭議——他與場子姐的婚姻關系從未解除,胡某甚至在庭審中親口承認曾于2021年起訴離婚,這反而坐實了他明知自己處于已婚狀態的主觀故意。2025年二審維持原判后,場子姐仍堅持申訴,試圖證明潘某同樣“明知”,但至今未能提供足以改變定性的事實。
如果場子姐能夠提供潘某明知胡某已婚的直接證據,檢察機關仍可對潘某啟動刑事追訴程序。但證據的收集和固定往往異常困難——情感關系中的主觀狀態,本就不易用客觀證據證明。
二、“道歉案”的本質:名譽權侵權糾紛
刑事案件暫時無法追究第三者責任,場子姐轉而通過民事訴訟維權。“道歉案”的全稱應該是“名譽權侵權糾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潘某在直播中稱場子姐是“圖利的女人”“賣慘寫故事博同情”,這些言論如果缺乏事實依據,將構成對場子姐名譽權的侵害。一審法院判決支持場子姐的訴求,判令潘某公開道歉,正說明法院認定潘某的言論具有違法性,構成了名譽權侵權。
名譽權侵權案件的舉證責任分配遵循“誰主張誰舉證”原則,但網絡言論侵權案件中,被告方若主張其言論系“事實陳述”,則需就其所述事實的真實性承擔舉證責任。潘某在庭審中稱自己“所說言論均為事實,從未惡意攻擊他人”,這一抗辯能否被法庭采納,取決于她能否拿出證據證明場子姐確實“圖利”“賣慘”。如果拿不出證據,法院將維持一審判決,要求她公開道歉、消除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二審中潘某申請了證人出庭,還帶來了場子姐的婆婆。這表明潘某試圖通過證人證言來證明其言論的“真實性”,從而免于侵權責任。但在名譽權糾紛中,判斷侵權與否的關鍵不在于言論發表者主觀上是否“惡意攻擊”,而在于言論本身是否失實、是否損害了他人名譽。即便潘某辯稱自己“說的是事實”,法庭同樣會審查這些“事實”是否與名譽損害之間存在關聯、是否屬于應受法律保護的表達范疇。
三、財產返還:法律對夫妻共同財產的保護
除了重婚罪和名譽權,本案還涉及一個重要但容易被忽略的法律問題:夫妻共同財產的保護。
2025年12月,二審法院判決潘某需全額返還場子姐丈夫在婚姻期間擅自贈與的4萬余元。這一判決依據的是《民法典》中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一方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婚外第三者,屬于無權處分,原配有權要求第三者返還。
場子姐通過財產返還訴訟,實際上是在用法律武器追回屬于自己的那一半。這個判決傳遞的信號是清晰的:婚外情不是只有情感傷害,還有切實的財產損害——而法律為原配提供了明確的救濟路徑。
這場持續數年的官司,場子姐從重婚罪打到財產返還,再打到名譽權侵權。她曾對媒體說:“打官司不是為了男人,而是要給20年的青春一個交代。”
一審勝訴,二審開庭。法律的天平正在緩緩傾斜。無論最終結果如何,場子姐的堅持本身,已經傳遞出一個重要的信號:面對背叛,沉默不是唯一的選擇。重婚罪、名譽權侵權、夫妻共同財產返還——法律提供了多條路徑,每一條都需要當事人自己去走。場子姐走得很艱難,但她在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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