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毓興最近可能做夢都在后悔。他本想上演一出手撕前藝人的年度大戲,又是遞狀紙告上法庭索賠1276萬,又是發歌寫詞陰陽怪氣,架勢擺得比誰都足。可萬萬沒想到,張柏芝還沒倒下,他自己那些偽造公章、卷款跑路、失信欠債的陳年舊賬,先被全網扒了個底朝天。這波操作,不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是直接把自己的老底給掀了。
事情還要從2011年說起。
那一年,張柏芝剛離婚,事業低谷,還欠著4000萬豪宅尾款。余毓興以“恩人”姿態出現,自詡“契爺”,三天內調出4000萬現金,幫她解了燃眉之急。可這筆錢,到底是“預支片酬”還是“私人借款”,雙方各執一詞,打了十幾年官司都沒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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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余毓興一紙訴狀告上香港高院,索賠1276萬港元。2024年,他跨界當歌手,發布新歌《以犬之名》,采訪中稱張柏芝當年為了拿到錢,曾自認是“一條狗”。一頂“忘恩負義”的帽子,硬生生扣了十幾年。
可他沒想到,張柏芝這次不退讓了。她親自出庭,以基督教形式宣誓,直指那份“8年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是偽造的——沒有她的指模,簽名也疑點重重。簽約的“新亞洲娛樂”,2013年就被香港法院強制清盤,欠了250萬拒不支付。一家注冊資金僅30港幣的公司,早就不存在了,哪來的獨家經紀權?
余毓興的底牌,在法庭上被一張張掀開。
2014年,張柏芝已經單方面終止合作,可他還在用經紀人身份替她簽演藝合同,公章都是偽造的。同年,《女神的新衣》節目組聯系他,他簽了合同收了200萬定金,結果張柏芝壓根不知道這事,節目組報案后法院以詐騙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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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離譜的還在后面。2013年,他從新亞洲娛樂卷走800萬港元運營資金跑路。2018年,又在內地卷款跑路,金額不詳,但法院直接把他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關聯公司拖欠銀行近6000萬元,2014年就曾偽造公章以張柏芝經紀人名義簽約,涉嫌欺詐前科。三次卷款,兩次跑路,這種信用記錄,居然還有臉告別人違約。
庭審中,余毓興無法提供完整打款記錄,合同簽名被當庭質疑真偽,辯方不得不申請筆跡鑒定。法官聽完雙方陳述,半年內才判-。他拿不出證據,說不出資金流向,偽造的破綻暴露在法庭的燈光下,無所遁形。
張柏芝沒哭沒鬧。她在法庭上說自己對數字極不擅長,不記得電話號碼,生活中的數字事務全依賴助理。她不知道那些合同的細節,但她知道自己沒有簽過那些字。你欺負一個“數字恐懼癥”的人,以為她會啞巴吃黃連,可人家的律師團隊不是吃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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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波操作,完美詮釋了什么叫“偷雞不成蝕把米”。他想當“恩人”,結果被扒出是“老賴”。他想當“受害者”,結果自己才是“加害者”。他想把張柏芝釘在恥辱柱上,結果自己先被掛上了失信名單。證據拿出來,一條條擺——財務記錄、判決書、執行公示,全是白紙黑字。你說要講法律,那就拿法律文件說話。
可氣的是,這種“拎不清的背刺者”,內娛還真不少。
經紀圈的水有多深?有人抽成高達91%,藝人跑一年通告倒欠公司錢-。有人強迫藝人陪酒,直接在群里喊“今晚缺三個女孩”。有人偽造簽名簽“雙重合同”,隱瞞收入,甚至設局讓藝人背上巨額違約金。藝人不過是資本和經紀人手里的提線木偶,紅的時候被壓榨,糊的時候被拋棄。余毓興不是個案,他是這個行業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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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一下就知道差別在哪。趙麗穎的團隊,在她被全網黑的時候,沒有推她出去擋槍,而是默默收集證據、起訴造謠者,穩扎穩打幫她翻盤。楊冪的團隊,在她被資本裹挾的時候,沒有被利益綁架,而是幫她守住底線、守住口碑。她們的成功不是靠“狠”,是靠“專業”和“干凈”。內娛從來不是“誰狠誰贏”,是“誰守規矩誰長久”。背刺者,終究反噬自身。
余毓興如今名聲掃地,業內口碑徹底崩了。張柏芝呢?她還在努力工作、撫養孩子,官司輸了不過1200萬,對她來說傷不到筋骨,但對余毓興來說,一旦敗訴,可能面臨偽造證據罪的指控。
這世上最諷刺的事,莫過于你挖了一個坑想埋別人,結果自己先掉了進去。你以為你是獵人,可你手里的槍早就銹了,子彈還是空包彈。扣下扳機的那一刻,炸膛的,是你自己。
你覺得,余毓興是“處心積慮”還是“自掘墳墓”?你身邊有沒有這種“搬起石頭砸自己腳”的人?
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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