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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鞏富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以下簡稱《生態環境法典》)不僅是我國法治建設史上的一件盛事,更是關系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里程碑式事件。它標志著我國生態環境治理在經歷了數十年的探索與實踐后,從單行法時代昂首邁進了法典化時代,成為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后,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影響廣泛,意義深遠。
編纂《生態環境法典》是時代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抉擇。過去幾十年,我國生態環境立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構建起涵蓋30多部法律、1000多件法規的龐大體系。這些單行法猶如一顆顆珍珠,而法典化,則是用一根“金線”將這些“珍珠”串起來,通過系統整合、編訂纂修,形成一個結構嚴謹、內在協調、邏輯統一的有機整體,實現從單一要素保護到全要素、全鏈條系統保護的根本性轉變。
生態環境是關系民生的重大政治問題。清新的空氣、潔凈的水源、安全的土壤、寧靜的環境,已成為衡量幸福生活的重要標尺。《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目光聚焦于百姓柴米油鹽中的具體環境權利,從飲水安全保障到土壤污染防控,從生活噪聲治理到人居環境改善,把宏大的生態文明戰略轉化為可感可及的法律保障。它不僅是寫在紙上的條文,更是守護千家萬戶安寧與幸福的堅固屏障,是對“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這一理念最生動的法治實踐。
《生態環境法典》遵循了系統整合、編訂纂修、集成升華的原則,走出了一條獨具特色的“適度法典化”之路。在整合方式上,體現了實事求是、分類施策的智慧;在體例結構上,凸顯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的系統觀念;在內容創新上,展現了“立足當下、面向未來”的時代擔當。《生態環境法典》的通過,為我們持續筑牢生態安全的法治屏障,為守護民生福祉提供了最強有力的武器。
作為全國政協委員,我肩負著為國履職、為民盡責的光榮使命。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將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積極建言獻策,帶頭學習宣傳、帶頭遵守執行《生態環境法典》。期待這部承載著14億多中國人生態福祉的鴻篇巨制,能夠在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的偉大征程中,綻放出璀璨的法治光芒,指引我們向著美麗中國、向著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未來穩步前行。
本期封面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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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6年第6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88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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