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事就不算自衛(wèi),關鍵是出事了還怎么自衛(wèi)啊?
文/肥豬滿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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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濤,搞個對象,沒想到搞出一個死緩來。如果真的去服刑,那幾乎就是一輩子了。所以說,小濤一方則始終堅持正當防衛(wèi)主張,我就是正當防衛(wèi),我不是故意殺人或者是故意傷害,是他上門找死,不是我非要殺他。因此,小濤對二審結果不認可,目前在申訴。
事情是這樣的,2023年3月開始,女的阿梅,和當年24歲的小濤確立了戀愛關系,并且當年9月開始同居。同時,這女的應該是劈腿,又和阿超確立戀愛關系,而后又分手。
阿超不服啊,于是乎2024年11月19日凌晨,就是夜里12點,阿超多次打電話要求和阿梅和好,但是阿梅拒絕。夜里3點,醉酒后的阿超開車來到阿梅的住處,當當當一頓敲門,阿梅出來和阿超爭吵,在臥室的小濤聽見了,好嗎你這前男友可以啊,都打上門來了。
你想想一個醉酒后的男的,酒喝了不少,這男的死后的尸檢報告酒精含量還有167呢。我們都知道酒精高于80屬于醉駕對吧?你想想他這兩倍醉駕的量,說白了再加上此時的阿超屬于精蟲撞腦階段,您自己感覺他來到你家危不危險。
在門口不知道怎么弄的,小濤用一把黑色折疊刀劃刺阿超,結果阿超死了。
為了這么個破玩意兒,阿超被人捅死,小濤因為捅死人判處死刑,你說值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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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看關鍵信息啊,這個阿超,第一是酒后,第二是屬不屬于私闖民宅啊?說白了就是酒后去他人家里找人打架對不對?
所以說我就說,你要不來找我打架,你會死嗎對吧?現(xiàn)在這個不是我弄死你對不對的問題,而是你不來,我肯定不會弄死你對吧?因為我從頭到尾,我連認都不認識你。
老美的很多州都有“不退讓法”,就是你私闖民宅來我的領地找事,打死白打,不承擔任何刑事和民事責任,這就叫“不退讓法”。只不過人家說的比較文藝,說民眾,在與他人發(fā)生對抗時無需選擇退讓,意思是你只是屬于受到侵犯的一方,你就可以勇往直前,無需退讓。而且,你可以在認為你的生命安全受威脅的時候使用致命武力,這種情況下殺人被認為是自衛(wèi),不負責任。
結果您知道法院咋判的嗎?法院認為阿超啊,他上門騷擾有一定過錯,而且沒對他人人身和財產造成嚴重威脅,屬顯著輕微的不法侵害。而小濤的行為屬于,也就是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您看了嗎,宰了一個上門鬧事的,結果被侵害人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您覺得合理嗎。
而且法院認為的我覺得也挺可笑了,法院說阿超上門騷擾有一定過錯,但是沒對他人人身和財產造成嚴重威脅,屬顯著輕微的不法侵害。
我認為這種人在這個時候,半夜3點多,而且喝了不少酒,高度醉酒狀態(tài)打上門。你就覺得有沒有危險就得了對吧?合著阿超非得先宰一口子,你再把阿超宰了才算正當防衛(wèi)是嗎?
我的認知啊,只要是打上門來的,作為地主就有權使用任何武力把來犯之地清出自己的地盤兒對吧?
所以說小濤一方一直認為我的行為屬正正當防衛(wèi),頂多算是防衛(wèi)過當,但絕不是,也就是絕不構成故意殺人罪,我故意殺啥人啊,他要不上門,我認識他是誰啊我還故意殺人對吧?
所以說我感覺這案子判的,不太對,具有不好的示范效應我覺得。
OK就到這,感謝大家!
15-04-2026肥豬滿圈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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