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4月13日,法國國民議會以170票贊成全票通過《關于歸還因非法占有而被剝奪的國家文化財產的法案》,該法案將簡化法國在殖民時期掠奪所得文物的歸還程序,其中相關條款要求法國政府每年公布涉嫌非法獲取的文物清單,以便文物追索國更好地掌握信息,可以說是極大簡化了相關的程序,降低了文物返還難度。
在法國議員在發言時,提到了法國文豪維克多·雨果的夢想:“總有一天,法蘭西能脫胎換骨,將這不義之財歸還被搶掠的中國”,他表示“這一天終于到來”。這項法案對中國流失文物的回歸,既有重要的象征意義,也是實質性的突破。
法國方面歸還“不義之財”,不只是因為偶爾的“道義回歸”。一方面,國際社會在糾正歷史不公、返還劫掠文物方面正形成越來越強的道德共識與行動合力;另一方面,中國綜合國力和國際影響力不斷提升,完全有能力捍衛自身的文化權益。
從美國史密森尼學會主動返還長沙子彈庫帛書《五行令》《攻守占》,到被盜40年的西周豐邢叔簋從美國順利歸國,以及挪威無償捐贈7根圓明園漢白玉石柱,再到意大利一次性返還796件文物……近年來,我國海外流失文物追索返還工作取得歷史性突破,通過執法合作、司法訴訟、外交協商等多種途徑,累計促成59批次、2300余件(套)流失文物回歸祖國。
事實證明,外交表態、民間輿論壓力,以及方方面面的努力,不僅為中國爭取了道義優勢,也對流失文物的相關國家、個人形成壓力,最終促成文物的回歸。
但也應該看到,流失文物的追索與返還仍然是一個國際性難題,現有國際法律體系仍有局限性。《關于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與《關于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等法律依據僅適用于公約生效后被盜或非法出口的文物,對于公約生效前,尤其是近代通過戰爭、掠奪、脅迫等方式流失的大量文物,卻缺乏有效的法律約束。這就導致眾多文物原屬國,在追索歷史流失文物時,往往面臨“法律無據可依、追索寸步難行”的困境。
因此,在贊賞和歡迎法國的舉措之余,我們也應該抓住這一機遇,與其他非法流失文物受害國一起,趁熱打鐵推動德國、荷蘭、英國等其他流失文物收藏國盡快跟進,尤其是督促采取消極觀望回避態度的一些國家改變鴕鳥政策,正視歷史問題,采取切實返還行動,參與到國際返還非法流失文物的行動大潮中來。
無論追討文物的難度有多大,我們也要始終保留索回的權利和姿態。文物不論流失到世界哪個角落,其自帶的中國烙印不會消失,它們銘刻了我們這個國家的歷史與文化。歸還文物,從來是人心所向,也是國與國之間重建信任、走向和解的橋梁。我們相信,文物終將回家,正義終將抵達。
特約評論員 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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