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一高校的多名青年教師向媒體反映稱,他們作為人才引進后,安家費發放問題與合同承諾的不同:合同明確“給予一次性安家費”,入職后才發現要分三批發放,目前只拿到首批的40%,且還要考核、扣稅。
記者了解到,上述青年教師作為青海省引進人才,簽署的相關人才引進合同第五條即“資金安排:給予一次性特殊支持經費(安家費)××萬元”,其中領軍人才安家費100萬元-130萬元,拔尖人才安家費50萬元-80萬元。
上述青年教師向媒體表示,他們針對安家費未一次性發放和扣稅的問題,向學校多次提出交涉,學校解釋是按照省上的政策執行的。
該校人事處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告訴媒體稱,安家費的發放是按青海省引進人才政策執行的,政策寫得很清楚,安家費分三期發放,具體為40%、30%、30%。就合同上的“一次性發放”問題,該工作人員稱,那個合同是依據的相關合同模板制定的,不是學校自己的模板。
該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以前(學校孵化階段)學校沒有一個合同的固定模板,可能是套用了過去的合同模板,“然后審核的時候也沒有注意”。該工作人員表示,學校已經就上述問題與反映情況的老師有過解釋。
該校相關負責人告訴媒體記者,上述老師此前已經將問題反映給學校和省上相關單位,學校對此非常重視,學校以惜才愛才的態度,跟老師有過積極的溝通協調,也將他們的問題反映給相關省廳局,尋求解決相應的辦法。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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