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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陳敏剛從云南回來。
3月底,在云南麗江寧蒗彝族自治縣貝爾學校,1000多個孩子青山為伴,坐在山腳下的操場上,陳敏站在孩子們中間講課,汗水浸濕了衣衫,但始終笑容滿面。
這不是一個簡單的普法項目,“我一直把它歸類為法治教育”。區別在哪?普法可能是單向的法條宣讀、法律知識輸出,而法治教育是雙向的、交互式的、有溫度的、因材施教的。
在“未愛撐傘”的實踐中,陳敏針對小學生、初中生、高中生理解能力、心理特征、法律知識需求、法律風險范圍、教學與互動偏好以及法治教育目標的不同反復打磨出三套課件。
對小學生,她講壓歲錢的歸屬權——“爺爺奶奶給的壓歲錢,所有權是你的,因為你們這個年齡段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從事純獲利的行為”;對初中生,她用生動的案例深入淺出地講民事行為能力和刑事責任年齡的界限;對高中生,她則圍繞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重點講解校園欺凌的法律邊界。
四天,她輾轉了云南4所學校。她希望給孩子們種下一顆法治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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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保護自己的鎧甲
陳敏說,途中最精彩的,是她與孩子們的互動環節。
在西南位育中學,在田林街道的模擬法庭,在麗江市第二中學、在寧蒗二中……孩子們的問題常常出乎意料。
比如面對“爸爸在我犯錯時打我一巴掌,算不算家暴”,她從來不會簡單地回答“是”或“不是”。她會先引導孩子思考,然后再給出專業的分析。
“‘打一巴掌’到底算不算家暴,要看爸爸這一巴掌打在什么部位、用了多少力道,如果你犯錯了,爸爸出于教育目的拍了你一下,我認為這不算。但如果他每天有事沒事就打你,力道很大,這可以認定為家暴,如果他還總是罵你,對你進行各種否定性評價,還可以成立精神家暴——精神暴力也是一種暴力。 ”
她希望通過這些討論,讓孩子們明白:法律不是用來對抗世界的武器,而是保護自己的鎧甲。它既有剛性,更有溫度。
相關活動舉辦了多場,但陳敏說,數字不是目標。她希望讓“未愛撐傘”成為更多未成年人的“第一堂法治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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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獲取法律知識的渠道很多,孩子們缺的不是法條,而是對法律‘溫度’的感知。”她說,“我們要用他們能懂的語言,把法律知識傳遞給他們,在他們心里種下一顆法治的種子。”
如這個項目logo所呈現的那樣:跳躍的多巴胺色彩,是青少年時代的鮮活底色;一顆愛心悄然化作小蘋果,吐露著青春與活力;一株稚嫩的禾苗,在傘下安然生長——那是未成年人被守護的模樣。
公益的力量在街區傳遞
去年10月,她將 “陳小兜律師新媒體工作室”延伸至田林258黨群服務中心,定期在這里開展和參加活動,還在工作室的角落里創辦了“微笑能量補給站”,每個來訪的人都可以隨機選走一份小禮物,也會幫助大家解答法律問題,是很多人眼中“兜得住問題的陳律師”。
陳敏的法治公益之路,正是與徐匯區田林街道“公益文明街區”緊密相連。正是在田林這片沃土上,陳敏扎根社區,將專業的法律服務帶到了百姓家門口。
除了陳敏,在田林街道還有一位家喻戶曉的“全國道德模范”張志勇。他二十年如一日投身公益助學,足跡遍布云南、貴州等地,被親切地稱為“上海阿爸”。他的精神如同一面旗幟,感召著一代又一代田林人投身志愿服務。
這次云南之行,是一次精神的接力——從張志勇的物資助學,到陳敏的法治教育。他們用自己的方式,踐行著田林街道“楷模精神”的號召,在法治公益的路上,成為新一代的榜樣力量。
為愛撐傘,未愛撐傘
采訪中,陳敏和記者提及,云南的孩子眼神特別亮,眼里有光芒,既是對法治教育的渴望,又是對遠方的向往,是在透過大山看世界。她希望未來能有更多機會,深化并拓展這份法治教育的影響力,讓“未愛撐傘”的種子真正生根發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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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跨界的“法律+”人士,陳敏曾是寫了600多萬字、13部長篇小說的網絡作家;如今,她是擁有300多萬粉絲的知名法律博主,是落組在田林街道的徐匯區政協委員。
2016年,微博開始細分垂直領域,也是從那一年起,她踏踏實實地在網絡上敲下每一個法律科普的文字。
記者了解到:“未愛撐傘”公益項目萌芽于2023年6月。直到2025年6月,這個專注于未成年人法治守護的公益品牌才正式被命名為“未愛撐傘”。這個名字有兩層含義:一是“為愛撐傘”,因為對孩子們的愛,所以愿意為他們遮風擋雨;二是“未愛撐傘”,用法律為未成年人撐起一把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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