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環境違法手法日趨隱蔽,跨區域、團伙化作案給執法工作帶來全新挑戰。如何從零散線索中捕捉關聯?如何在“山重水復”時找到突破口?如何凝聚多部門、跨區域執法合力?“案件實錄”專欄上線,讓我們一起從生態環境行政執法優秀案卷中還原案件偵辦過程,為各地同行提供一套可參考、可復制的“實戰手冊”。
2024年4月26日22時起,重慶市九龍坡區生態環境局(以下簡稱九龍坡區生態環境局)“數字生態大腦智慧執法”平臺投訴提示音頻繁發出,3小時內接收37條群眾投訴,均反映跳磴河水質泛白、夜間刺鼻異味擾民,影響生活與健康。
4月27日,九龍坡區生態環境局迅速組建生態環境、公安、住建等多單位骨干專班,采用“智慧溯源+部門協同+晝夜排查”模式,僅用3天便鎖定嫌疑人劉某某、王某某,及時遏制污染蔓延。
接訴求,速響應
4月27日9時,九龍坡區生態環境局會議室屏幕上實時滾動著37條群眾投訴的詳細數據,執法人員對投訴特征進行梳理分析,明確“先控源、再溯源、后追責”工作思路,采取應急監測和防護措施控制污染擴散范圍,通過技術手段和人力排查鎖定污染源頭,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當日14時,38人組成的專項工作組成立,生態環境部門作為牽頭單位,負責整體工作統籌、線索研判分析、核心技術溯源和關鍵證據固定,組織開展應急監測;公安機關抽調力量,負責排查可疑運輸車輛、調取監控視頻、鎖定嫌疑人身份,提供執法安全保障;住建部門調配專業技術人員,整理并提供涉案區域的市政管網、雨水管網圖紙,協助分析污染物傳輸路徑;城管部門加大對周邊道路的巡查力度,排查露天焚燒、非法堆放危險廢物等行為;屬地華巖鎮人民政府和中梁山街道辦事處承擔聯動群眾職責,收集線索、反饋訴求、公開進展。
當日16時,專項工作組召開第一次聯席會議,針對管網復雜問題,確定“沿雨水管網逆流排查”的方案。工作組建立“日調度、夜會商”機制,每天9時召開調度會,匯總前一天排查進展、梳理有效線索;每晚22時召開會商會,分析線索指向、調整次日工作重點,形成閉環管理。
同時,工作組通過社區公告欄張貼公告、業主群推送消息、網格員上門告知等方式,向周邊居民公開排查工作進展,征集相關線索。
4月27日傍晚,生態環境部門的應急監測人員攜帶專業設備,趕赴跳磴河污染帶核心區、雨水井排污口、周邊地下水井等5個關鍵點位采集水樣,送往實驗室檢測,為排查溯源提供技術支持。
聚合力,巧溯源
涉案區域為城鄉接合部,管網建設年代久遠,部分管網圖紙與實際鋪設情況存在偏差。面對困境,專項工作組加大科技投入,引入專業技術設備,構建“天上查、地面巡、地下探、水里測”的全方位溯源體系,鎖定污染源頭。
4月27日20時,一臺管道機器人被運抵排查現場,機器人搭載的高清夜視攝像頭和照明設備,將管網內部的實時影像清晰地傳輸到顯示屏上。22時,一架紅外熱感應無人機緩緩升空,尋找隱蔽的異味源和污染物排放點。
4月28日9時,水質溯源技術人員攜帶專業采樣設備,再次趕赴現場,在跳磴河污染帶、華九路雨水井、寶匯鋼結構園區空地等3個關鍵點位,采集水質、土壤樣本。隨后,將樣本送往實驗室,開展“水質指紋”分析檢測。
科技手段提供線索的同時,公安機關推進地面排查,調取跳磴河沿岸等區域的120余個監控攝像頭的視頻資料,組建視頻分析小組,篩選可疑車輛。
破迷局,定事實
4月28日晚,工作人員在各自負責的區域排查蹲守。0點時,在陶瓷市場外圍路邊發現一輛渝B牌照的小貨車,車廂散發出刺激性氣味。4月29日凌晨2時30分,公安人員通過查詢車主鎖定嫌疑人劉某某、王某某。
證據面前,劉某某、王某某供述了非法傾倒有毒物質的違法犯罪事實。他們知曉這些液體是工業廢料,具有刺激性氣味,但為賺取運費,選擇非法傾倒。
4月29日9時,專項工作組兵分兩路核實案件事實。一路人員趕赴嫌疑人交代的廢物轉出方——重慶某道路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核查,在公司倉庫內發現與涉案車輛殘留物相同的白色膠狀液體,其外觀形態、氣味特征與涉案樣本一致。另一路人員對劉某某、王某某進行補充詢問,核實傾倒次數、廢液重量、獲利情況等細節,確保案件事實清晰、證據確鑿。
4月29日下午,專項工作組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重慶正港司法鑒定中心對涉案物質進行檢測分析。檢測結果顯示,殘留物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3〕7號)中“有毒物質”的認定標準。5月17日,九龍坡區生態環境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分局,一并轉交現場勘查記錄、嫌疑人供述、涉案物質檢測報告、企業生產臺賬、車輛軌跡數據等各類證據。5月21日,該案正式立案偵查。
依據《重慶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指南》規定,九龍坡區生態環境局與劉某某共同委托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對本次污染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進行評估,確定生態環境損害數額為12950元。9月,經磋商,劉某某與九龍坡區生態環境局達成一致,簽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劉某某一次性將12950元賠償費用繳入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專項賬戶,用于跳磴河生態環境修復工作。
以案為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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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執法增效能 協同聯動破難題
(一)智慧執法是提升生態環境執法效率的關鍵支撐
本案的偵破,彰顯了“科技+執法”深度融合的效能。面對涉案區域管網復雜、污染行為隱蔽的難題,專項工作組引入管道機器人、紅外熱感應無人機、水質指紋溯源等技術,構建“天上查、地面巡、地下探、水里測”的全方位溯源體系,將排查工作從“盲目搜尋”轉變為“精準定位”。
(二)多部門協同是破解生態環境執法難題的重要機制
本案通過建立聯席會議、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機制,各部門打破信息壁壘和部門界限,實現執法資源的優化整合,破解單一部門“排查難、取證難、追責難”的問題,實現“部門協同+屬地聯合+技術加持”的全鏈條處置。
(三)回應群眾關切是生態環境執法的根本導向
本案的線索來源于群眾的集中投訴,案件的推進依靠群眾的參與,案件的成效由群眾評判。從居民發現異味和河水異常后排查、拍攝取證,到通過執法平臺投訴舉報、提供線索;從工作組公開案件進展、接受群眾監督,到破案、修復生態,整個過程貫穿環保為民的宗旨。
(四)“行刑”銜接是打擊環境違法犯罪的重要保障
本案辦理中,九龍坡區生態環境部門堅持“零容忍”態度,對非法傾倒有毒物質的劉某某、王某某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辦。同時,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程序,讓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實現“‘行刑’銜接+民事賠償”的雙重保障。
供稿 | 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執法局
編輯 | 鄒祖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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