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牡丹江,一對情侶從酒吧喝完酒回家,期間兩人發生爭吵,女方一言不合就要跳樓,男子抓住女友的手,可堅持了五分鐘最后還是沒能拉上來發生了悲劇,事后女方家屬將男子告上法庭,法院判決男子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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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的一個晚上,渠某和女友孟某去酒吧喝酒。喝到凌晨1點多,倆人回家。孟某喝多了,跑去衛生間吐。渠某隨口說了一句:喝不了就別喝唄
孟某吐完進屋,情緒上來了:我喝多了你咋不管我?
渠某也沒讓著:我不讓你喝你不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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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么一來二去,吵起來了。孟某氣得離家出走,渠某又給叫回來。回來之后,孟某拿起地上的白醋瓶子要砸自己腦袋,渠某搶下來扔到床上。就在渠某轉身去扶床上白醋瓶子、怕灑了的工夫,孟某拉開客廳紗窗就要往下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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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某反應算快的,沖上去抓住孟某的左臂。那時候孟某整個人已經掛在窗外了,沒有著力點。渠某用上半身死死壓住她的胳膊,另一只手拽著她的衣服往上拉。就這么僵持了整整五分鐘,兩個人都沒勁兒了。最終,孟某還是掉下去了
事后法院認為,孟某自己是成年人,喝多了情緒失控、主動跳樓,她要負主要責任,這點沒有爭議。
但法院同時指出,渠某作為共同飲酒的人,又是男朋友,在那個封閉的房間里,面對一個醉酒后情緒激動的人,他沒能及時安撫、照看到位
尤其是兩個人吵架的內容,你說我不讓你喝,我說你喝多了不管我,這種互相較勁的話,確實加重了孟某的情緒波動
法院認定渠某存在疏于照看的過錯,而且這個過錯和孟某的死亡之間有因果關系。不過考慮到渠某在關鍵時刻確實拼了命拽了五分鐘,事后也及時打了急救和報警電話,已經盡到了救助義務,所以只判他承擔10%的責任,賠償81374.35元
事兒怎么說呢?
說實話,看到這個判決,很多人第一反應可能是:人都豁出去拽了五分鐘,最后沒拽住,還要賠錢?是不是有點冤?
但仔細想想,法院的邏輯其實挺清楚的。問題不在于那五分鐘他有沒有盡力,而在于那五分鐘之前發生了什么
一個喝醉了的人,情緒已經上來了,作為男朋友,是繼續跟她吵、懟回去,還是先順著她、把她穩住?這不是事后諸葛亮,而是當時那個情境下,一個正常人應該有的判斷。尤其是孟某已經表現出離家出走、自殘這些信號的時候,其實已經是很明確的預警了
渠某不是沒有機會。孟某吐完進屋質問他的時候,他如果換一種回應方式,可能后面的事都不會發生。但他說的是我不讓你喝你不聽,這句話站在道理上沒毛病,可在那種場合,道理是最沒用的東西
法院判他10%的責任,本質上是在說:你沒有主動害她,但你本可以做得更好。這個比例不算高,更像是一種象征性的追責——提醒所有人,面對一個情緒崩潰的人,尤其是喝了酒的人,少講道理,多給安全感。
從死者家屬的角度看,女兒沒了,總得有人為這件事承擔點什么。法律不可能說因為你已經很痛苦了,所以就不用負責了。情感歸情感,責任歸責任
說到底,這個案子給普通人的提醒很直接:
第一,跟喝醉酒的人吵架,等于火上澆油。不管對方是你的戀人、朋友還是家人,先別管誰對誰錯,把人穩住了再說
第二,情緒失控是有連鎖反應的。離家出走、自殘、爬窗,這些行為很少是突然發生的,前面一定有一連串的推搡和刺激。能叫停的時候沒叫停,后面可能就是不可逆的
第三,法律不看你在最后一刻有多拼命,它看的是整個鏈條上你有沒有盡到該盡的義務。哪怕你只占10%的錯,那也是錯
八萬多塊錢,說多不多,說少不少。但對渠某來說,比錢更重的,是那五分鐘里他拼盡全力卻無能為力的感覺。這種感覺,多少錢都還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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