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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
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23號)
已于2026年1月27日公布
并將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寧波市市場監管局發布
關于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
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提醒告知書
為進一步規范入網餐飲經營行為,壓實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風險,切實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就入網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有關事項提醒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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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無小事,責任落實靠大家。請各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對照上述要求,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嚴格落實各項食品安全管理規定,主動規范經營行為,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攜手營造安全、放心、規范的網絡餐飲消費環境。
來源丨寧波市市場監管局
編輯、一審丨章琦 二審丨王昱嘯 三審丨朱俊
責編丨沈焰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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