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快遞員無奈爆料,自己徹底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境地,滿心都是委屈。
平臺現在要求強制送貨上門,可他怎么做都不對。
按照客戶要求送貨上門,只要稍有紕漏,就會被罰款。
可要是客戶臨時改變主意,讓他把快遞放在驛站,他照做之后,依舊要被罰。
辛辛苦苦忙活一個月,算下來總收入才400塊錢,光罰款就扣掉了300塊。
他忍不住哭訴,不知道月底剩下的工資,夠不夠交這些罰款,也想知道其他同行是不是也面臨這樣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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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番遭遇一曝光,瞬間引發了無數網友的熱議,大家的看法各不相同。
有網友直言:快遞本身就該送貨上門,這是本來就該做的事,客戶要求上門一點錯都沒有。
也有網友無奈說道:不是所有人都在家能收快遞,放驛站是沒辦法的事,可驛站營業時間和上班時間沖突,想取件都難。
還有網友憤憤不平地說:快遞員太無辜了,兩頭受氣,不管怎么做都要被罰,掙的錢還不夠扣罰款,換誰都受不了。
更有網友表示:問題根本不在快遞員和客戶身上,都是平臺不合理的規則,把所有壓力都推給了底層快遞員。
還有網友提議:可以在下單時就讓客戶選上門還是放驛站,確定好就不隨意更改,也能避免快遞員左右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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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件事的本質到底是什么呢?
說白了,這事兒最核心的矛盾,藏在錢和成本里。
客戶付的運費就那么點,本來快遞員放驛站、放快遞柜,跑一趟就能送一堆,效率高,掙的錢也相對多。
可現在平臺逼著必須送貨上門,客戶沒多花一分錢,卻要快遞員多跑好多路、耗更多時間。
就拿送一個件來說,放驛站可能1分鐘搞定,上門要等客戶開門、確認,來回跑還可能空等,同樣掙那幾毛錢,上門的性價比低到離譜,干得越多越虧。
快遞員不是不想上門,是掙的錢根本撐不起上門的成本,平臺卻不管這些,只拿規則硬壓,最后就成了不管怎么做都要被罰的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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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這件事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呢?
還真有,而且跟咱們說的成本、規則都有關。
按照《快遞暫行條例》和《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快遞得送到約定地址,沒經客戶同意,不能隨便放驛站、快遞柜。
但這不是說必須死磕上門,而是要跟客戶好好協商,客戶同意放驛站就合規。
再說說罰款,企業不能隨便罰員工錢,得有合法的規章制度,罰完之后工資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每月扣的錢也不能超當月工資的20%。
平臺這種不管青紅皂白、雙向罰款的做法,本身就不合規,快遞員完全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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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的情況持續下去,會帶來什么影響呢?
首先,快遞員肯定越來越寒心,干著最累的活,掙著最少的錢,還天天被罰款,誰還有心思好好干?
慢慢的,快遞員會越來越少,快遞網點招不到人,派件速度只會越來越慢。
到最后,客戶想收個快遞,可能等好幾天都到不了,購物體驗直接拉胯。
更嚴重的是,整個快遞行業會陷入惡性循環,底層從業者越來越難,行業發展也會受影響。
- 那到底該怎么解決這個問題呢?
核心還是得從錢和規則上改,別再讓快遞員兩頭受氣。
第一,平臺得調整運費和配送模式。客戶要是選送貨上門,就適當漲點運費,把錢給到快遞員,讓他們覺得上門值得干,而不是用低運費逼他們上門。
第二,下單時就明確讓客戶選配送方式,選了之后別讓客戶臨時改,誰的選擇誰負責,別把責任全甩給快遞員。
第三,平臺得改罰款制度,不能亂罰,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比如客戶臨時改主意,就不能算快遞員的錯。
客戶也多體諒體諒快遞員,提前選好配送方式,別臨時變卦。
其實大家的訴求都很簡單,客戶想收快遞方便,快遞員想安安穩穩掙錢,只要平臺把規則捋順了,把錢的問題解決了,這些矛盾根本不算事兒。
別讓努力生活的快遞員,被不合理的規則和低運費逼到崩潰,每一份靠汗水掙錢的工作,都該被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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