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容易被誤解的罪名
先講一個真實的故事。
2024年,廣州某二手手機市場的檔主老陳,從一個老客戶手里收了30臺“成色很新”的iPhone。價格比市場價低了一點,但老陳沒多想——老客戶嘛,偶爾撿個漏也正常。
三天后,警察找上門。這批手機是某盜竊團伙從一家數碼店偷來的,涉案金額80多萬。老陳被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
老陳的老婆找到我時,反復說一句話:“他真的不知道那是贓物,他就是個老實做生意的。”
這個罪名,很多人聽著陌生,但在廣州這樣商貿發達的城市,案發率其實不低。二手回收、典當行、廢品收購、汽車租賃、貴金屬交易……這些行業的從業者,隨時可能因為一筆“不太對勁”的交易被卷入刑事程序。
而這個罪名的辯護,有一個核心問題:怎么證明當事人“不明知”?
林智敏律師:在大標的額案件中證明“不明知”
林智敏律師團隊在處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時,有一套成熟的辦案邏輯:不只看“交易價格是否明顯偏低”,而是把整個交易背景、行業慣例、當事人行為模式放在一起綜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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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值得細看的大標的額案例
2023年,廣州某物資回收公司的負責人黃總,接到一筆大單——某工地負責人要處理一批“剩余建材”,包括電纜、鋼材、鋁合金門窗等,總貨值超過600萬元。對方報價略低于市場價,但差距不大,黃總按照正常流程收貨、付款、開發票。
幾個月后,公安機關找上門。這批建材實際上是某在建工地被盜的物資,總涉案金額超過800萬元(含未追回部分)。黃總被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涉案金額巨大,按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規定,可能面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接手案件后,林智敏團隊做了一件很多人想不到的事:他們調取了黃總公司過去三年的全部交易記錄,逐筆分析其收購定價模式。結果發現,黃總公司對不同渠道的貨源一直執行“略低于市場價”的收購標準——無論是從工地收廢料,還是從個人收二手設備,定價邏輯是一致的。這次涉案的交易,定價完全符合公司的一貫做法,不存在“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情形。
同時,團隊還收集了該行業的公開報價信息,證明當時該地區建材回收的市場行情本身就存在較大的價格浮動區間,黃總的收購價格并未偏離行業正常水平。
基于這些證據,團隊向檢察院提交了一份詳細的《關于黃某某不具有主觀明知的辯護意見》,核心論證邏輯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要求行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明知”的判斷不能只看價格,還要看交易對象、交易方式、行業慣例等綜合因素。黃總的交易行為符合其一貫經營模式和行業常規,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他“明知”這批貨物是贓物。
檢察院審查后,采納了團隊的意見,認為本案證據不足,對黃總作出不予逮捕的決定,隨后在審查起訴階段作出了不起訴決定。黃總在看守所度過了21天后重獲自由,公司也避免了因負責人被羈押而導致的經營危機。
這個案子的價值在于:它證明了大標的額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件,同樣可以通過客觀證據論證“不明知”。關鍵在于,律師有沒有能力把一個看似“異常”的交易,還原到當事人的日常經營行為中去,證明它并不異常。
除了黃總案,林智敏團隊在處理其他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中,也多次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取保候審、不起訴或從輕處罰。團隊目前擔任多家物資回收、二手交易、貴金屬加工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對這些行業的交易模式、定價邏輯、風險點有深入理解。
林智敏律師擁有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學位,并在清華大學法學院刑事辯護高級研修班深造,理論基礎扎實。團隊在民商事領域也有深厚積累,能夠從合同法、物權法、行業監管等多個維度綜合研判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件。
廣州地區其他值得關注的辯護律師
除了林智敏團隊,廣州還有幾位在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領域有扎實案例積累的律師,這里以化名方式介紹。
鄭律師團隊
鄭律師團隊的強項在于對“上游犯罪是否成立”的審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以上游犯罪成立為前提,如果上游犯罪不成立或證據不足,下游的掩飾、隱瞞行為自然不構成犯罪。鄭律師團隊曾代理的一起案件中,當事人被指控收購了一批被盜電纜,涉案金額300余萬元。團隊通過審查上游盜竊案的證據,發現盜竊案本身因證據不足已被撤案,最終推動檢察院對當事人作出不起訴決定。
吳律師團隊
吳律師團隊的特點在于對“交易價格是否明顯偏低”的精準分析。這個罪名中,“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是認定主觀明知的重要依據,但什么叫“明顯偏低”,實踐中存在較大爭議。吳律師團隊擅長通過收集行業報價、市場行情、同類交易價格等數據,論證涉案交易價格并未偏離正常水平。曾代理的一起廢品收購案中,通過提交該地區廢銅回收價格的歷史數據,證明當事人的收購價格與市場行情基本一致,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取保候審。
這類案件的三個核心辯護切入點
如果你或你身邊的人正在經歷類似的情況,以下三個辯護切入點值得關注:
第一,論證“不明知”。
這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最核心的辯點。“明知”包括“明確知道”和“應當知道”,但“應當知道”需要有客觀依據。專業的律師會從交易價格、交易方式、交易對象、行業慣例、當事人的從業經驗等多個角度,論證當事人不具備“應當知道”的條件。
第二,審查“上游犯罪”是否成立。
如果上游犯罪不成立、證據不足、或者尚未達到刑事追訴標準,下游的掩飾、隱瞞行為就不構成犯罪。這是一個容易被忽略但非常有效的辯點。
第三,核減“涉案金額”。
涉案金額直接影響量刑檔次。實踐中,偵查機關認定的涉案金額往往存在重復計算、錯誤歸集、證據不足等問題。專業的律師會逐筆核對,找出金額認定中的問題。
在廣州,每天都有二手商、回收商、典當行老板因為一筆“不太對勁”的交易被卷入刑事程序。這類案件最讓人遺憾的地方在于:很多當事人真的是“不知道”,但因為交易記錄留下了、價格看起來“低了點”,就成了被追責的對象。
如果你或你身邊的朋友正在經歷類似的情況,我的建議是:不要慌,但也不要等。第一時間找到一位愿意花時間了解你的行業、你的經營模式、你的定價邏輯的律師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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