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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泰州一市民在本地論壇實名投訴高港區建生辦,稱其在公共橋梁管護中嚴重不作為,路面深坑未設警示致車輛爆胎受損,索賠遭拒,且12345工單被虛假回復“已維修”,但現場至今仍無法正常通行,引發網友廣泛關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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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投訴人陳述,2026年4月13日10時20分,其駕車正常途經高港區某公共橋梁時,因橋面存在大型深坑、無任何警示標識,且視線受阻無法避讓,碾壓后車輛當場爆胎,產生換胎、檢修等經濟損失。事發后,交警到場并出具事故說明書,投訴人通過12345熱線聯系建生辦協商賠償,卻被直接、明確拒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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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投訴人質疑的是,建生辦在12345政務工單辦理中弄虛作假,向平臺反饋“橋梁破損路面已維修完畢”。但投訴人多次現場核實,截至4月17日發帖時,該路段仍未修復,電動車難以正常通行,全程無工作人員聯系溝通善后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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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指出,建生辦作為橋梁管護責任單位,存在三大問題:
1. 日常管護缺位:隱患路面長期失修、無警示,直接引發事故;
2. 漠視群眾訴求:拒絕承擔賠償責任,態度蠻橫;
3. 工單回復造假:欺上瞞下、敷衍監督,損害政府公信力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條,公共場所或道路設施管理人未盡安全保障、養護維修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投訴人認為,建生辦失職直接導致財產損失,應依法全額賠償 。
投訴人提出四項明確訴求:
1. 賠償換胎費、維修費等全部經濟損失;
2. 立即徹底維修橋梁深坑,消除安全隱患;
3. 對不作為、虛假回復工單等行為調查問責,書面反饋結果;
4. 正視失職,向投訴人正式道歉 。
投訴人表示,已留存現場照片、視頻、維修票據、12345工單記錄、溝通拒賠錄音等完整證據,愿配合相關部門核查,呼吁上級部門嚴查懶政怠政,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與出行安全 。
此事曝光后,網友紛紛留言支持維權,呼吁相關部門盡快介入核查、及時修復道路、依法依規處理責任單位,保障公眾出行安全。
圖文來源:泰無聊論壇
綜合編輯:泰州百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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