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胡嘉琦
ID | BMR2004
當中國企業出海進入深水區,風險結構正在發生變化。
過去幾年,企業更關注關稅、市場準入與供應鏈布局,這些仍然是全球化的核心變量。但在更隱蔽的層面,一類風險正迅速浮出水面并開始產生實質性影響——用工與勞工合規。
越來越多中國企業發現,出海不再只是“把產品賣出去”,而是需要在不同法律體系與價值標準之間完成一場系統性的適配。
“很多企業的誤區是先干了再說,但用工問題往往不會立刻爆發,一旦出現就是系統性風險。”安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跨境勞動合規CEC》主編羅凱天向《商學院》記者指出。
羅凱天長期從事勞動法與跨境合規研究,在他看來,中國企業正在面對一套遠比單一國別法更復雜的規則體系——本地勞動法、國際勞工標準、供應鏈盡責義務以及ESG框架正在疊加,并逐漸形成新的全球經營門檻。
這一變化,也催生出一個新的專業領域——跨境勞動合規。它不再只是解決糾紛的工具,而是開始前移為企業全球化戰略的一部分。
圍繞這一趨勢,《商學院》記者與羅凱天展開了一次對話,試圖回答一個正在變得關鍵的問題——當中國企業走向全球,如何重新理解“用工”這件事。
以下為全部對話內容:
記者:羅博士您好,我看到您的背景也非常豐富,接近20多年對勞動法保持關注。您是從什么時候開始關注這個領域的?大概是哪一年?
羅凱天:大概20年前,我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機緣巧合進入了這個領域。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是全國總工會直屬的一家院校,在法學領域最有名的就是勞動法,所以我從那個時候開始,到現在一直都在勞動法這個領域深耕和學習。
記者:您當時為什么選擇這個領域?
羅凱天:一個是剛才提到的,你進入了一所以勞動法為特色的院校,自然而然會學習很多細分的勞動法課程。比如現在很多高校,勞動法可能只是基礎課,之后更多會學習憲法、民法、刑法。但在我們這樣的特色院校里,除了綜合性的勞動法,還會學習勞動爭議解決、工會法等其他院校不太接觸的內容,這是第一點,是院校本身的定位。
第二點是在大學期間,我們有機會接觸一些特殊的研究項目。同時,我們前后也做了一些國際勞工標準在中國法律適用方面的研究項目。這些學習和研究經歷,使我逐漸在勞動法領域積累了較多的資源、經驗和知識。
記者:羅博士,您后來一直深耕這個領域。我看到您的履歷也非常豐富,去過很多知名院校繼續深造。當時是如何考慮選擇這些學校的?
羅凱天:剛才提到,我選擇勞動法,一方面來自母校的資源。在學習勞動法的過程中,我也逐漸發現自己一直很關注,作為普通勞動者,我們在工作中為什么工作、選擇什么樣的工作、選擇什么樣的人生,如果權益受到損害,如何保護自己,這是一個方面。
另一方面,我一直對國際法很感興趣。我認為在國際交往中,包括勞動法本身,也受到國際勞動標準以及不同國家實踐的影響。因此,勞動法與國際法的結合,使我意識到僅有本科學歷是不夠的,需要不斷進入具有國際視野和國際資源的機構和項目學習。所以我后來在國內讀了國際法碩士,又去美國讀了美國法碩士,最后攻讀了國際勞動法博士。這是我整個求學的初心和原因。
記者:在這些學校中,對您的成長或者職業生涯,您覺得哪一段幫助最大?
羅凱天:每一個階段都非常重要。每一個學校都是我的母校,每個階段都帶來了收獲和成長,也都達到了我的目標。
首先是本科母校。剛從高中畢業進入大學,來到北京,接觸到大量新的知識,而學校在勞動法領域非常強。我們接觸到勞模、農民工以及各種不同業態和人生路徑,這一階段奠定了我法學基礎,尤其是勞動法基礎。
后來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讀國際法碩士,我跟隨WTO法領域的學者學習和研究。當時老師給我指出一個方向:在國際法和勞動法之間,有一個交叉領域叫“經貿協定勞工條款”。在2012到2013年前后,美國主導的TPP勞工條款非常熱門,被稱為下一代高標準勞工條款,即貿易不只談錢,也談勞工標準。參與TPP的國家必須遵守較高標準的國際勞工要求,否則可能面臨貿易制裁。從那時起,我成為國內較早研究這一領域的律師之一。
之后我去美國加州伯克利學習。在那里,我系統研究了美國勞動法、工會運作以及合同機制,并理解了美國推動勞工條款的背景。回國后,我又成為中國政法大學第一個社會法學博士,在導師指導下繼續研究經貿協定勞工條款。2020年前后,中國提出加入CPTPP談判時,我有幸成為商務部CPTPP勞工條款專家組成員之一,為相關部門提供意見。
整體來看,這是一個一脈相承的過程,每個平臺都給予我重要機會和成長空間,我非常感謝每一所母校以及指導過我的老師和前輩。
記者:我看到您在很多領域都是先行者,比如在中國政法大學是第一個該方向的博士。當時是以什么樣的心態做出這樣的選擇?
羅凱天:我成為中國政法大學第一個社會法學博士,確實有很多機緣。當時我在美國加州伯克利學習,美國一些名校有項目資助學生去以色列游學,了解中東歷史。我在那期間,得知我的導師將在中國政法大學招收首屆該方向博士生,于是一邊游學,一邊準備申請材料。
我先從加州飛往特拉維夫參加游學,結束后沒有返回美國,而是直接飛回北京參加面試,之后又回到美國。最終順利成為該校第一個社會法學博士。這段經歷對我來說非常獨特。
之所以選擇攻讀博士,也是受到前輩的影響。我職業生涯的重要起點是在金杜律師事務所,我的師傅姜俊祿博士是中國最早一批勞動法博士之一。他認為,一個優秀律師不僅要掌握現有法律條文,還要理解法律背后的邏輯,甚至推動立法。而要做到這一點,博士訓練是必要的。這些因素促使我決定繼續深造。
記者:這個博士學位給您的工作或生活帶來了哪些不同?
羅凱天:博士學位在律師行業并非必要條件,很多優秀律師碩士學歷已經足夠。博士更偏向學術研究。
但它確實帶來了更多機會和更廣闊的視野。從本科開始,我就喜歡研究問題,但更多關注實務,關注如何把問題體系化。博士階段的訓練,使我能夠參與政策制定、立法咨詢,也可以與學者合作,將實踐問題理論化、體系化,最終轉化為制度和指引,更好服務企業。這是博士學位帶來的最大價值。
記者:您在美國學習,但現在服務的企業更多分布在南美、東南亞等地區。為什么做出這樣的選擇?
羅凱天:這是兩方面的考慮。從法學教育角度來看,海外深造通常會選擇歐美,因為全球法律體系大多源自歐美。即便是東南亞、拉美等“全球南方”國家,也深受其影響,包括當地精英教育背景。
但從業務角度來看,中國企業出海,除了歐美市場,也在大量進入東南亞、拉美、非洲。不同區域對應不同產業,比如歐洲更多是基礎設施和資源類項目,而消費市場仍以歐美為主,東南亞正在快速崛起。
因此,我們的工作是把在歐美學到的國際標準,與中國經驗相結合,再落地到“全球南方”市場。
記者:您目前重點關注哪些區域?是否有比例上的分布?
羅凱天:這與我在2023年提出的“跨境勞動合規”概念有關。所謂cross-border employment compliance,是指企業在全球運營中,不僅要遵守東道國勞動法,還要滿足國際勞工標準、供應鏈要求、ESG以及經貿協定中的勞工條款。
很多人只關注某個國家的法律,而忽視這些更廣泛的要求。實際上,供應鏈中也存在大量勞工問題,例如歐盟的可持續盡責調查指令(CSDDD),以及ESG中的社會因素等。
因此,我的工作不是局限于某個區域,而是構建一整套跨境勞動合規體系,幫助企業在全球范圍內滿足用工合規要求。這是我們的核心價值。
我們目前在全球凝聚了差不多50多個國家的律師,這些都是中企出海主要目的地的頂尖勞動法律師。我們組成了一個網絡,叫“跨境勞動合規聯盟”,英文是cross border employment compliance alliance。
這個網絡的作用是,無論中國企業去哪個國家,我們作為總牽頭人,可以與當地律師合作,滿足最基礎的法律合規要求。除此之外,我們相對于其他專業服務機構,還可以提供全球勞動合規的整體要求。這也是過去這些年我一直在倡導的方向。今年五六月份我第二本書出版時,主要討論的也是這個問題。
記者:我們看到您有一個總體框架,還有覆蓋50多個國家的項目。面對這么多區域,你們能覆蓋得過來嗎?還是需要和當地律師合作?
羅凱天:一個負責任的律師,一定要承認自己的能力和認知是有邊界的,時間和精力也是有限的。
如果一個中國企業去巴西或泰國,一個中國律師直接給出當地勞動法意見,需要回答幾個問題:第一,你有沒有當地律師執照?如果沒有,就不能提供當地法律意見,因為你不是 qualified lawyer。第二,你是否在當地長期生活和工作?如果沒有,就缺乏對當地司法環境、執法環境和政策環境的理解。
因此,如果有人聲稱可以獨立提供當地法律意見,這種意見的可信度需要打問號。
更負責任的做法是與當地權威律師合作。我們目前也是這樣操作:與當地頂尖勞動法律師合作,他們長期在本地執業,不僅服務中國企業,也服務全球投資者,經驗豐富。
我們作為牽頭律師,將中國客戶復雜的需求轉化為國際化表達,降低溝通成本,由當地律師完成法律意見,再由我們進行審核和匹配,最終交付客戶。
這種模式可以保證意見的準確性、提高效率和性價比。只要網絡足夠可靠、覆蓋足夠廣,就可以支持全球范圍內的業務。
記者:你們和這么多國家的律師合作過程中,有沒有遇到風險?
羅凱天:與海外律師合作的風險,主要來自信任。尤其是在一些中國企業較少進入的國家,初期建立聯系需要磨合。
即便通過公開評級機構或其他合作律師推薦,新合作伙伴也需要磨合,包括工作風格和溝通方式。
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不斷積累經驗,也在持續篩選。最終沉淀下來的是理念一致、標準接近的合作伙伴。
為了降低風險,在搭建聯盟時,我們優先選擇國際權威評級機構中排名靠前的律師。這些律師經過市場驗證,相對更加可靠,也更值得信賴。
記者:你們的客戶主要來自哪些行業?
羅凱天:我們主要伴隨中國企業出海的大趨勢提供服務。專業服務一定是圍繞市場需求展開的。
不同區域對應不同產業:
在非洲,主要是基礎設施、礦產和能源企業;
在大洋洲,比如澳大利亞,也是類似行業;
在歐美,目前更多是新能源汽車、醫藥、金融類企業;
在東南亞,這兩年增長較快,除了新能源汽車,還有電商、物流和平臺型企業;
在拉美,一方面是新能源汽車,另一方面是礦產資源相關產業。
因此,不同區域、不同產業,對應的服務重點也有所不同。
從專業角度看,不同行業的合規重點差異明顯。
例如礦產和基礎設施行業,常見問題包括童工、安全生產等。在海外,監管標準更細、更嚴格,甚至直接適用國際標準。
在東南亞,平臺經濟和零工經濟發展較快,會涉及宗教假日、工作生活平衡、加班、數據隱私保護等問題。
不同地區的歷史文化和法治環境,會影響合規要求,因此服務內容和側重點也會發生變化。
記者:企業在出海前,你們會先做風險預案嗎?
羅凱天:是的。完整的服務體系中,第一步就是進行全球勞動合規風險梳理,也可以理解為預判。
常見有兩種場景:
第一種,企業已經確定出海目的地。例如去巴西建廠,原材料來自東南亞,產品銷往歐美。在這種情況下,不僅要遵守巴西法律,還要考慮供應鏈和終端市場的規則,例如歐盟的盡責調查要求等。
也就是說,需要對整個供應鏈進行審查,從原材料來源到最終銷售,每個環節都可能涉及不同法律和國際標準。
第二種場景,是企業尚未確定布局,例如在馬來西亞和印尼之間選擇。
這時我們會先梳理企業的商業目標,再分析供應鏈結構和經貿協定。例如不同國家是否加入CPTPP或RCEP,不同協定下的勞工標準和貿易優惠不同。
企業不僅要考慮生產,還要考慮未來出口和政策紅利,這些都會影響最終選擇。
因此,我們的核心工作,是幫助企業在全球范圍內,根據商業目標確定應遵循的勞工標準,在降低風險的同時提升勞動表現。
因為良好的勞動表現,會直接影響融資條件、ESG評級和企業聲譽。
記者:這些指標確實能幫助企業降低成本。
羅凱天:不僅是降低成本,更重要的是避免風險。例如罰款、市場準入限制,甚至被供應鏈剔除。
同時也具有增值作用。良好的合規表現可以提升融資能力、降低成本、增強品牌吸引力,對投資者和消費者都有正向影響。這是一個賦能和增值的過程。
記者:企業出海中,勞動問題最關鍵的挑戰是什么?
羅凱天:目前最大的挑戰是意識和能力都沒有跟上。
很多企業仍然優先關注業務增長和效率,但在全球市場中,必須遵守國際規則,一些過去可行的做法已經不再適用。
企業需要在了解東道國規則的基礎上,同時考慮全球范圍內的合規要求,提前進行系統性準備。
此外,國內具備跨境勞動合規能力的專業人士仍然較少,還在成長過程中。這也是我們持續推動這一領域的重要原因。
企業觀念的轉變需要時間。勞動法本質上是與人打交道,而企業也是由人組成的,不同企業之間差異很大。
在出海初期,企業更關注落地和基本合規,這是現實需求。但隨著規模擴大和在當地扎根時間延長,國際標準和供應鏈規則會逐漸顯現。
這些要求正在成為企業必須面對的現實,而不是可選項。
這兩年,越來越多中國企業在這方面遭受損失。不論是被處罰、被公開點名批評,還是引發輿論事件,甚至影響上市公司股價,這些情況都在發生。這是一個逐步顯現的過程。
另外,也需要注意,有人會問,這類問題在歐美企業全球化或20世紀90年代日本企業全球化過程中,是否有出現過?答案是出現過,但中國企業當前面臨的勞動用工問題,在難度和復雜度上,已經明顯不同于當時。
主要原因有幾個:
第一,當時全球化處于上升階段,經濟整體向好;而現在全球經濟處于放緩甚至收縮狀態。當增量不足時,競爭轉向存量,規則隨之收緊。過去強調自由貿易,現在歐美更多強調“公平貿易”,其中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加強勞工保護。過去勞工保護多屬于軟法,是倡導性的要求。
過去常提企業社會責任,多被理解為慈善和捐贈,沒有強制性約束。但在過去10年,尤其是近5年,以歐美為主出臺了大量供應鏈法以及ESG相關法案,這些規則已經從軟法轉為具有強制性的法律要求。
如果企業不遵守,就無法進入特定市場,還可能面臨罰款,甚至被排除出供應鏈體系。這種高強度約束,是上一輪歐美或日本全球化時期沒有遇到的。
第二,有些中國企業在出海時嘗試弱化自身中國身份,希望融入當地以降低風險。但現實是,中國企業的體量已經難以“隱身”。
歐美或日本企業全球化時,多處于相似制度背景之下,而中國企業被視為不同的經濟主體。因此,如何應對這種差異,是當前全球化過程中面臨的重要挑戰。
第三,還疊加了人工智能等新因素。中國在相關領域發展較快,這也帶來新的關注點。在全球范圍內,如何在技術發展過程中更好保護勞工權益,成為新的議題。
同時,這些規則并不只來自歐美。通過參與國際會議可以看到,一些發展中國家也在推動類似的供應鏈法。例如智利、印度尼西亞、泰國等,都在推進類似歐盟盡責調查機制的制度。
因此,中國企業面臨的是“雙重壓力”:上有歐美高標準要求,下有“全球南方”國家不斷跟進。
這些國家普遍的態度是:過去在歐美企業全球化過程中,本地勞工權益受到過影響,因此中國企業進入時,必須按照更高標準保護勞工。
這也是為什么當前中國企業出海面臨的勞動用工挑戰更為復雜,也解釋了為什么必須重視跨境勞動合規。時代已經發生變化。
記者:企業出海時,是在當地雇傭員工,還是從國內派遣員工?
羅凱天:在當前中國企業出海過程中,外派員工和本地雇傭都是常見模式,不同階段選擇不同方式。
在初期探索階段,企業可能不設實體,只是建立聯系,例如設立代表處,或通過當地顧問,以服務合同形式合作,這時通常不涉及外派或本地雇傭。
在第二階段,企業可能開始進行市場開拓或為設立實體做準備,此時常見做法是使用EOR(名義雇主)模式。通過當地服務機構,由其作為法律上的雇主,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實際為企業提供服務。
但需要特別注意,這種模式并非在所有國家都被認可為合法用工形式,必須經過專業判斷,否則可能構成非法用工,影響人員和業務發展。
第三階段是設立實體。企業通常會外派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但一線工人原則上需要本地雇傭。
多數國家對外國人就業實行嚴格審批制度,只允許引進本地缺乏的技術人才。同時,很多發展中國家要求“師徒制”,即外派人員需要培養本地員工,經過一段時間后逐步替代。
記者:在這樣的用工模式下,會不會出現沖突?如何解決?
羅凱天:沖突是常見的,但本質上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管理和文化問題。
中國企業出海并非新現象。早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就有大量對外援建項目,在長期實踐中積累了一些經驗。
例如在管理上,可以通過選舉本地工人代表作為溝通橋梁,這也符合勞動法關于職工代表參與管理的原則。
同時,可以通過文化融合減少摩擦。例如在節日中組織共同活動,讓雙方了解彼此文化;在當地重要節日中尊重并參與當地習俗。
沖突往往源于對當地文化缺乏理解,或者管理方式不當,例如帶有優越感、簡單套用國內管理模式等。這些都會加劇矛盾。
類似問題在其他國家也存在,例如紀錄片《美國工廠》中,就反映了文化差異帶來的沖突。
記者:這些文化和管理方面的準備,是由律師主導,還是企業自行完成?
羅凱天:通常建議企業在出海前對核心管理人員進行系統培訓,內容不僅包括法律,還包括當地文化、歷史和社會環境。
這類培訓可以由專業機構或專家提供。同時,企業需要建立明確的內部制度,例如員工管理、假期安排、沖突處理機制等。
例如在一些國家,工會與企業關系較為對立,罷工和談判較為常見。在這種情況下,除了法律手段,還可以借助當地社會資源,例如社區領袖、宗教人士等,在沖突調解中發揮作用。
這些都需要企業提前準備,并在實際運營中靈活運用。
記者:在您接觸的國家中,是否有特別難應對的?
羅凱天:很難說哪個國家最難,每個國家都有自身特點。
例如很多企業認為越南與中國相似,因此作為出海首選。但實際上,越南在加入CPTPP后對勞動法進行了改革,例如允許基層建立獨立工會,這可能帶來更多類似歐美的勞資關系變化。
再比如歐盟近期實施的薪酬透明度指令,與中國企業傳統的薪酬保密制度存在沖突。該指令要求員工可以了解薪酬信息,以解決同工同酬和性別歧視問題。
這些差異都會對企業管理帶來直接影響,需要提前適應和調整。
記者:像薪酬透明度這樣的問題,一般是如何解決的?
羅凱天:薪酬問題目前屬于最新出臺的法案。我們的建議是,在當地必須按照當地標準執行。
如果是跨國經營企業,在其他沒有強制要求的區域,可以評估違規成本,再決定是否進行全球統一安排。
從整體上看,我們對跨境勞動合規的建議是:第一,總部需要建立戰略性、體系化的認知,明確供應鏈中重點國家和地區的要求,包括本國法、國際勞工標準、供應鏈規則、ESG、經貿協定以及工商中的勞工問題。當然,并不是所有企業都涉及全部內容,需要進行篩選。
在此基礎上,再落實到具體國家和區域進行本地化管理。因為不同地區有各自的歷史文化和法律傳統,按照當地規則執行即可。
因此,在薪酬問題上,總部制定原則,各地按照當地法律要求具體落地。
記者:目前哪些國家或地區的業務需求在上升?
羅凱天:在不同階段,中國企業出海的方向和法律需求確實在變化。
最早階段主要集中在基礎設施和資源類投資,例如非洲、大洋洲、拉美等“全球南方”地區;之后從市場角度進入歐美;再到近幾年,東南亞成為重點區域。
最近兩三年,有兩個新的熱點區域,一個是中亞,另一個是中東。但中東近期的不確定性較高,因此整體格局仍在變化。
記者:您之前的求學經歷中并沒有專門學習ESG,是后來擴展的嗎?
羅凱天:這并不是刻意擴展,而是自然延伸。我的研究始終圍繞“人”“勞動”和“國際合規”。
ESG是環境(E)、社會(S)和治理(G)的綜合框架。從法律角度看,E對應環保法,G對應公司治理,而S是我們最關注的部分。
雖然全球沒有統一的ESG標準,但在不同體系中,S通常包含幾個核心內容:勞動權、消費者權利、供應鏈管理以及社區關系。
其中,勞動權本身就是核心內容;同時,在供應鏈管理中,童工等問題同樣屬于勞動問題;在社區層面,例如企業建廠或采礦,對當地社區的影響,也往往通過就業、培訓等方式與勞動問題緊密相關。
因此,ESG中的社會維度,本質上高度集中在勞動與人相關的問題。這也是我們切入ESG的主要路徑。
記者:您是從什么時候開始明確圍繞“人”這個方向發展的?
羅凱天:這與個人成長經歷和性格有關。我從小對“想成為什么樣的人、過什么樣的生活”有持續的思考,也喜歡閱讀人物傳記。
后來在大學階段接觸到勞動法,發現它始終圍繞人與勞動展開。一個人通過勞動創造價值,才能在社會意義上實現自身價值。
這些經歷逐漸匯聚,讓我走向以勞動和人為核心的研究與實踐方向。
記者:人工智能正在進入法律和各行各業,這對您的研究是否有影響?
羅凱天:人工智能是當前所有人都在關注的問題。我個人也長期關注科幻作品,例如《黑鏡》中對技術社會的設想,很多場景已經在現實中出現。
以歐盟人工智能法案為例,其中明確禁止在工作場所基于情緒識別對員工進行評分。同時,現實中已有企業通過技術監控員工工作時長、專注度等,這些在歐盟框架下可能被認定為違法。
從我們的角度看,人工智能應用需要遵循幾個原則:
第一,堅持以人為本。技術應服務于人,而不是單純服務效率或利潤。
第二,加強人工干預。例如在招聘中使用AI篩選簡歷,如果算法本身帶有偏見,可能導致歧視,因此必須引入人工復核機制。
第三,建立權利救濟機制。當人工智能在工作場所造成侵權時,需要明確責任和救濟路徑。
記者:其他國家在AI應用方面的監管情況如何?
羅凱天:目前各國發展階段不同,并非所有國家都處在同一水平。
整體來看,中美是主要技術領先者,歐盟、日本等在應用和監管上各有側重。
在法律監管方面,歐盟推進較快,已經出臺系統性的人工智能法案,并采取基于風險的監管模式。但歐盟內部也在反思監管節奏是否過快。
相比之下,中美整體采取更為審慎的態度,尚未形成全面統一的強監管框架。
記者:從人工智能角度看,中國企業出海有哪些優勢和風險?
羅凱天:從用工角度觀察,中國企業有幾個優勢:
第一是數據優勢。人工智能依賴數據,中國擁有龐大的數據基礎。
第二是應用落地能力強。相比之下,美國在基礎技術方面積累更深,而中國更擅長在具體場景中快速應用和迭代。
第三是監管環境相對審慎,為企業提供一定發展空間。
在用工層面,當前與人工智能企業出海相關的重點問題包括競業限制、商業秘密保護以及股權激勵。
人工智能人才全球稀缺,企業需要在吸引人才與保護核心技術之間取得平衡。
但需要注意,并非所有國家都認可競業限制制度,各國規則差異較大,這也增加了跨境用工的復雜性。
因為現在有了人工智能之后,工作效率提高了很多。出海企業在本地雇傭員工時,是否會因為人工智能減少員工數量,或者通過Agent取代大量員工。
這不僅是人工智能行業的問題,而是所有行業都會面臨的趨勢。當過去依賴初級員工或專業人士完成的信息差工作,被各類Agent替代之后,低技能、缺乏經驗的崗位機會會相應減少。這是客觀存在的情況,我們已經看到一些企業出現了這樣的變化。
實際上,這種趨勢并非從現在才開始。早在機器人和自動化階段,就已經出現了“無人工廠”,很多生產環節完全由自動化系統完成。
記者:這種無人工廠可以落地在東南亞國家嗎?
羅凱天:可以,在國外同樣可以實現。但這里涉及兩個層面的問題:
第一是宏觀層面的勞動力市場影響。這一部分人群的就業環境會變得更加嚴峻。目前的應對思路主要包括:一是加強技能教育與再培訓;二是通過政策提供基本收入保障;三是強化企業責任,例如再培訓義務和對失業人員的支持。
回到企業層面,如果從一開始就沒有雇傭這些員工,問題反而相對簡單。真正復雜的是已經雇傭之后的調整。
例如一家企業原本有1000名員工,引入自動化和人工智能后只需要10人,剩余人員如何處理,就會涉及裁員、轉崗等問題。
不同國家的法律要求差異很大。首先要判斷,引入自動化或人工智能是否構成合法的解雇理由。
在美國,基于“at-will employment”,企業通常可以在提前通知后解除勞動關系,相對簡單。但在歐洲或拉美等勞工保護較強的地區,就需要嚴格判斷是否符合解雇條件,以及應支付的補償。
同時還涉及程序性要求。例如在德國,企業在做出裁員決定前,需要與員工委員會溝通并征求意見;在部分發展中國家,大規模裁員可能需要政府審批或勞動機構審查。
因此,在已雇傭員工的情況下進行技術替代,人力調整的法律成本和操作復雜度都很高。
記者:相比當地律師,你們的優勢在哪里?為什么企業不直接找當地律師?
羅凱天:企業直接找當地律師是常見情況,尤其是有出海經驗、具備語言能力或擁有國際化法務團隊的企業,可以直接溝通并解決基礎法律問題。
另一種情況是企業缺乏語言能力或資源,更信任長期合作的中國律師,這時中國律師會作為牽頭律師(lead counsel)對接當地律師,負責整體法律服務流程。
這種模式的優勢在于:更了解中國企業、具備信任基礎,同時能夠進行質量控制,并實現高效的國際溝通。
我們提出的“跨境勞動合規”,是在上述模式基礎上的進一步升級。
如果企業是多國經營,涉及復雜的供應鏈和生產鏈,我們可以從全球用工合規的角度提供體系化建議,從戰略、制度到日常管理機制進行整體設計,提前防范風險。
這種能力,通常不是單一國家律師可以提供的。
記者:進入快問快答環節。中國企業出海最大的誤區是什么?
羅凱天:最大的誤區是“先做再說”,沒有提前了解當地勞動用工標準,尤其是供應鏈和產業鏈中的多重標準。在快速進入過程中,很容易遭遇合規風險和阻礙。
記者:最先需要解決的問題是什么?
羅凱天:優先要搭建全球跨境勞動合規體系。基于供應鏈布局明確適用標準,再據此設計用工模式和管理機制,從而實現風險防控與價值提升。
記者:AI時代勞動法的最大挑戰是什么?
羅凱天:最大挑戰是平衡技術效率與人的權利。在勞動場景中,如何在提升效率的同時保障勞動者權益,需要通過多方對話逐步實現。
記者:如果給中國企業家一句建議?
羅凱天:在出海之前,明確目標,搭建全球勞動合規架構,再推進業務布局。
記者:未來3—5年,中國企業最大的風險是什么?
羅凱天:除地緣政治外,勞動風險將成為增長最快的風險之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