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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省、州有關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要求,甘孜州正式印發《甘孜州生豬養殖綜合收入保險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該方案推動農業保險提升收入風險保障能力,有效應對疫病、自然災害及價格波動帶來的收入風險,切實保障生豬養殖戶的穩定收益。
《方案》將在養殖過程中提供
哪些全方位、多層次的保障?
誰可以參保?
保金如何計算?
參保過程中需注意什么......
小編為你進行了梳理
問
誰可以參保?
答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養殖場(戶)可自愿投保:
?養殖規模:年出欄育肥豬1000頭以上,或自繁自養場能繁母豬存欄50頭以上。
?養殖資質:持有《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管理制度健全,圈舍達標,環境良好。
?豬只要求:投保豬只為斷奶仔豬(養殖周期不低于3個月),且佩戴防疫耳標。
?賬冊要求:具備規范的養殖檔案、飼養記錄和免疫記錄。
?未佩戴防疫耳標的養殖場(戶)不享受財政補貼。
問
保險金額與保費如何計算?
答
?保險期限:每批次不超過6個月,出欄時間由投保人與承保機構約定。
?保險金額:每頭保險金額=省發改委發布的投保前四周均價×1.1×110公斤,每頭上限2000元。
?費率:5.5%:
?保費分擔(以2000元保額為例,每頭保費110元):中央財政10%、省級財政20%、州縣財政40%(州和縣2:8比例兌現)、養殖戶自繳30%(即33元)。
問
什么情況下可以獲得賠償?
答
?價格下跌導致收入損失
當實際出欄收入低于約定收入時,按以下公式賠償:
每頭賠款=約定收入?當月出欄平均價格×實際重量
出欄時間和數量以動物檢疫證明為準。
?育肥豬死亡
設有15天疾病觀察期,觀察期后因疫病、意外等原因死亡的,按尸重分段賠償:
每頭死亡賠償金額=保險金額×20%×對應賠償比例。死亡賠償上限為每頭保險金額的20%,最高400元。疊加中央政策性育肥豬養殖保險(最高800元)后,每頭死亡賠償總額最高不超過1200元。
問
養殖戶需要特別注意什么?
答
?不得重復投保:在生豬價格保險和本保險中二選一。
?必須佩戴防疫耳標:否則無法享受財政補貼。
?承保數量需回溯核驗:未完成回溯的保險機構不予匹配財政資金。
?理賠依據動物檢疫證明:出欄時間和數量以此為準。
問
各部門職責?
答
?財政部門:做好預算保障,及時足額撥付保費,加強資金監管。
?農牧農村部門:推動精準承保,提供存欄、動監等數據支持。
?金融監管部門: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承保理賠規范高效。
?承保機構:統一使用行業示范條款,確保投保數量與中央財政補貼的生豬養殖保險保持一致。
問
政策施行時間?
答
方案自2026年4月7日起施行,原有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各承保機構將有序做好保險產品切換工作。
廣大養殖戶可向農牧農村部門或相關承保機構咨詢投保事宜,積極利用政策紅利,穩步提升養殖收益。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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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甘孜州農牧農村局
編輯/ 岳詩蕊
校對 / 馬儷伲
責編/ 劉睿娟
審核 / 白馬
監制 / 譚榮皓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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