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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幾乎在同一時間軸上日本發生了兩件事:一件是制度層面的重大轉向——日本正式允許出口殺傷性武器;另一件是現實層面的突發事故——日本陸上自衛隊10式坦克發生彈藥爆炸事故,旋即導致3死1傷。
前者指向日本基本掙脫了“軍事工業枷鎖”;后者則暴露其內在隱患——無論是因為武器質量,還是訓練、管理水平不足導致的事故,都能說明在日本“失去三十年”后,“日本制造(包括工業制造,也包括曾經精益求精的工作精神)”其實已經撐不起日本的“再軍事化”的野心。
當然,我們對其的警惕同樣不能放松。
據日本共同社等日媒4月21日報道,日本政府當天在內閣會議上正式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允許包括殺傷性武器在內的成品武器出口。這意味著長期以來構成日本“和平國家”象征性支柱的武器出口禁令被實質性突破。
此前兩天,日本與澳大利亞簽署價值70億美元的“最上級”隱身護衛艦的建造協議,實質上已經突破了維系近八十年的殺傷性武器出口禁令,現在不過是通過國內立法將其賦予“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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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前六十年日本在武器研發、生產和外銷方面的謹慎不同,自從2010年代前后美國將其注意力轉至東亞以來,日本就以“配合美軍”為借口,讓美國默許其在軍事方面“不斷松綁”。
自2014年日本以“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取代1967年確立的“武器出口三原則”,再到2023年放寬對部分武器零部件和授權生產武器的出口限制,日本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制度性鋪墊,而此次則是徹底邁入“可出口殺傷性武器”的新階段。
同時期,日本自衛隊自身裝備也從過去的偏向防御性力量,逐步向進攻性力量轉型。最近十年來,日本服役了兩艘輕型航母、至少六艘宙斯盾級驅逐艦(并在今年完成發射進攻性巡航導彈的測試)、采購了大批第五代F-35戰斗機(具備對陸/海打擊能力)以及國產中型戰術運輸機。目前,日本還在建造其戰后第一批巡洋艦,以及研發高超音速導彈等。
日本方面對這一調整給出借口,據俄羅斯衛星通訊社在當天的報道稱,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在記者會上強調,“當前國際安全環境變化迅速,日本有必要通過推動防衛裝備出口,提升與盟友的協同能力,同時增強本國防務產業基礎。”
對此,美聯社援引日本媒體的報道稱,這一政策將使日本能夠向簽署相關協議的國家出口包括戰斗機、導彈、艦艇在內的裝備,并嵌入更廣泛的國際軍工供應鏈體系。這也意味著,日本的軍事工業將不再局限于日本國內市場的有限訂單和部分美國武器的配套,而希望能成為類似于韓國的西方核心“兵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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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益于制造業的強大,韓國已經躋身為全球主要武器工業國,而其能風靡的很大原因在于“尚可的性能、充足的產能和低廉的價格”。例如韓國出口的歐洲的坦克、自行火炮比同類型的歐洲產品便宜三成到五成左右。
韓國所擁有的這些,日本同樣具備。在解除“枷鎖”之后,原本造價昂貴的10式坦克可以通過獲取國際訂單而大幅降低成本。
“最上級”護衛艦就是最好的例子。作為目前全球至少在隱身領域較為出色的護衛艦之一,這次澳大利亞合計采購11艘的價格卻僅有70億美元。
平均換算下來每艘僅有6億美元,這是歐洲、美國無法提供的價格——但相比日本自購的3-4億美元一艘,外銷澳洲的單艦成本仍然高了近一倍。
在建造周期上,前3艘由日本建造的“最上級”會在2027年動工,2029年交付第一艘,2034年前交付全部三艘,后續8艘則由澳大利亞建造。其建造速度同樣是歐洲、美國,乃至印度、俄羅斯所無法實現的——除了“東亞怪物坊”的中日韓三國。
因此,通過“最上級”護衛艦的例子我們能明晰,通過允許外銷殺傷性武器,日本軍工能實現規模的擴張、建立可持續的商業模式(類似韓國),繼而反哺整個日本軍事工業。
舉個例子,以前日本受制于產能,可能一年只能生產100輛坦克和10架飛機,但未來通過內外市場疊加,日本就具備了年產1000輛坦克和100架飛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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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在美國、歐洲的軍工產能普遍受限的情況下,加上過去“日本制造”在全球大部分地區積攢的“口碑”,如果不對日本進行限制,那么日本軍事工業將很快成為日本新的支柱性產業、新的經濟增長點,以及西方“陣營”中最大的兵工廠之一(不包括美國)。
如此一來,日本對外發動戰爭、武力擴張的底氣就大大增加了:一方面它們會認為自己有啟動戰爭的硬實力;另一方面,通過在全球范圍內的武器外銷而直接、間接影響一大批國家。
因此,4月21日的政策變化,本質上是日本對戰后安全理念的一次重構。
諷刺的是,這一政策宣布的同一天,日本陸上自衛隊發生了一起嚴重事故。據日本多家媒體報道,在自衛隊訓練過程中,一輛10式主戰坦克發生彈藥爆炸事故——現在尚不清楚是屬于炮彈炸膛還是彈藥倉爆炸。
但這類事故在和平時期的現代坦克中極為罕見——而10式坦克是日本近年來重點打造的“高端裝備”之一,日本吹噓其為全球首款“第四代”主戰坦克。其強調輕量化、高機動與信息化作戰能力,被視為日本陸上力量現代化的標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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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現實就是這么打臉,它直接沖擊了日本軍工產品在“高精度、高可靠性”方面的形象基礎。
對于一個剛剛決定進入國際武器市場的國家而言,產品可靠性不僅是技術問題,更是信譽問題。武器不同于普通商品,其使用場景直接關聯生死與國家安全,一旦出現嚴重的低級事故,將對潛在買家的信心造成長期影響。
此次事件可能暴露出日本三個層面的結構性問題。其一是質量控制鏈條的穩定性。日本軍工長期以“小規模、高精度”為特點,但在擴大產能、推動出口的背景下,這種模式是否能夠維持,是一個現實挑戰。
其二是裝備管理問題。如果事故發生在非極端條件下,則說明裝備在設計冗余或安全邊界上存在缺陷——例如在俄烏沖突、泰柬沖突中,均出現坦克炸膛事故,但這些事故普遍原因是使用方在作戰情況下的“超期”使用,可日本這次是在“訓練”,其裝備使用烈度非常低,不應該出現這種事故。
其三是日本自衛隊人員訓練與操作規范問題,一旦訓練體系存在漏洞,同樣會放大風險,而日本自衛隊無論訓練水平還是人員素質,最近十幾年的下滑是有目共睹的。
將這起事故與武器出口政策疊加觀察,可以看到一種潛在的矛盾:日本試圖通過擴大出口來振興國防工業,提升規模效應,然而其軍工體系在可靠性與安全性上卻暴露出不穩定因素。
這次事故也是提醒外界,日本軍工體系并非無懈可擊——最重要的是,正如筆者前面提到的,日本不是不能成為第二個全球軍工領域的韓國,但是前提是“沒有限制”,然而我們怎么會允許日本“沒有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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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中國商務部發布2026年第1號公告,禁止所有兩用物項對日本軍事用戶、軍事用途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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