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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跟我老公邊散步,邊閑聊。
聊到當天他碰到房東的事,他說,在這里住了快6年,差不多要給房東10萬塊錢。要是一下子讓我給房東10萬塊錢,我真的不大情愿。
但一個月,一個月累積,一年一年地下來,不知不覺地付了他這么多錢。
要是在這里住個10年,光租金就有15萬了。
不算賬不知道,一算下來,還真不少。
我現在住在東莞的城中村,每個月的房租、水電得花1300塊錢左右。一年下來,大概得花15000塊錢左右。
在這之前,我從沒具體地去算過這筆賬,反正這是每個月的正常支出,是必須,也是必要的。
既然是正常的必需,給就好了。
這就有點兒像鈍刀子割肉,割的時候,沒有太大的感覺。真正割下來了,才知道疼。
跟溫水煮青蛙同理,等青蛙感知到有生命威脅時,時間已經來不及了,逃脫不了,只能接受命運的安排。
關于房租的這筆賬算下來,我有了同樣的感受。
日常生活里,我們經常忽略了時間復利的存在。認為這錢不多,當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也不是一筆小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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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在大城市生活,租房還是買房,一直有很多的爭議。
眾所周知,買房的兩道坎兒,一個是大幾十萬,甚至是上百萬的首付,另一個是每個月的還貸壓力。
有些人是被首付勸退,有些人怕被房貸壓垮,最后選擇租房住。
認為租房住劃算,省去了湊首付的壓力,每個月還房貸的壓迫感。沒有這兩樣東西的存在,人生會過得輕松很多,松弛感爆棚。
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玩就玩,沒有那么多的顧慮。說走就走的旅行,想到立馬可以走。
有房貸這座大山壓在身上就不一樣了,做什么事之前,第一反應不是如何讓自己過得開心,而是,這個月的房貸有沒有著落?
這個月有了,那下個月呢?
生活好像被房貸困得死死的,動彈不得,失去了自由行動的隨心所欲。
總結下來,租房相比買房,已經占了上風,利大于弊。
03
對大部分普通打工人來說,不愿意在大城市買房的原因,可能還有一個,想回老家。
這是一條穩妥的退路,進可攻,退可守。
大城市的房價貴是事實,老家小城市的房價相對便宜,即使買了房,壓力也沒那么大。
那里還有自己熟悉的人和環境在,落葉歸根的想法,始終縈繞在自己心頭。這就像是一個心結一樣,隨著年歲漸長,那種感覺越發強烈。
總想著,等年齡大一些回老家去養老,有可能農村還有幾畝地,過上夢寐以求、令人向往的田園生活。
畢竟,大城市容得下靈魂,容不下肉身。
所以,租房住算了,說不定什么時候就回老家去了。
然而,時間一年一年地過,在大城市待了一年又一年,回老家似乎變得遙遙無期。那是心底的一道白月光,全在想象、思念里,實際觸摸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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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在房租租金的這筆賬算完后,我最大的感受是,如果有條件買房,又是自住的,還是在大城市把房子買了。
即使付出了一些代價,還了30年的房貸,過了幾年節衣縮食的窘迫生活,到最后,不還有一套房子在嘛。
房子在,家就在,那種發自內心的踏實感和歸屬感,是任何東西都無法替代的。更是租房給不出來,也給不了的。
租房短期內確實占了優勢,但把時間拉長看,10年,20年,甚至30年呢?
錢花出去了,什么都沒有留下。
就拿我家來說,10年房租租金15萬打底,20年就是30萬,30年45萬,這還是在租金保持現狀的前提條件下。
萬一哪一天漲了房租呢?那就更多了。
就目前的情況來說,我家孩子在這里上學,最近10年內肯定不會回老家。
如果我不買房,這些錢都給出去了,換來了暫時的安逸,卻兩手空空,這不是我想要的。
在買房這件事上,有情懷,不忘本不是壞事,但在濃烈的情感之外,也需要用數據來說話,用理性替代感性來做決定。
有時候,冷冰冰的數字比一腔熱情更有說服力,它如同一股清醒劑,瞬間流向人的各個感官系統。
讓人迅速冷靜下來,做最有利于自己的判斷和選擇,祝大家都能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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