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窗被撬,財物丟失,這看似損失不大的“小案”,卻像一顆石子投入平靜的湖面,打破了鄉村的安寧。近日,桐柏公安聞警而動,以“快偵快破、追贓挽損”的雷霆之勢,在短短十余小時內跨越市縣追捕,將潛逃的蟊賊抓獲歸案。
車窗被撬財物丟,民警聞訊速調查
4月11日清晨6時許,桐柏縣公安局埠江派出所接到轄區某村群眾報警,稱其停放在路邊的轎車車窗被人撬開,車內一部手機、一個行車記錄儀等物品被盜,損失總價值400余元。接警后,埠江派出所案件隊民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展開調查。雖然案值不大,但民警深知此類侵財小案直接關乎群眾安全感,必須以最快速度破案挽損。
現場無痕路復雜,抽絲剝繭覓賊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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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位于農村偏僻地塊,周邊既無監控探頭,也無直接目擊者,加之嫌疑人逃竄路線交錯復雜,給調查工作帶來不小挑戰。民警沒有氣餒,結合現場緊鄰G312國道、村村通水泥路縱橫、白天車流人流較大的區位特點,迅速調整思路,一方面對現場進行細致勘查,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另一方面以現場為中心向外輻射,走訪沿途群眾,調取外圍道路視頻資源,在海量信息中反復比對、研判,逐步勾勒出嫌疑人的活動軌跡和逃跑方向。
順線追蹤赴南陽,旅館落網速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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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連續攻堅,辦案民警成功鎖定違法行為人張某(男,24歲,陜西省西安市某區無業居民)的身份及其逃竄至南陽市區的落腳點。事不宜遲,抓捕組連夜驅車趕赴南陽,在當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于11日晚在南陽市火車站附近一城中村的小旅館內將張某抓獲歸案。面對確鑿證據,張某對其在埠江鎮某村路邊撬開車窗盜竊車內財物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物歸原主暖民心,違法必究立嚴懲
目前,被盜手機、行車記錄儀等物品已如數發還失主。桐柏縣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對張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處罰。
廣大車主應盡量將車輛停放在有人看管或有視頻監控的正規停車場,避免停放在偏僻昏暗路段。下車時務必鎖好車門車窗,切勿將手機、錢包等貴重物品留置車內顯眼位置,以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一旦發現車內財物被盜,請保護好現場并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公安機關將持續保持對各類侵財違法犯罪的高壓嚴打態勢,全力守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王云 肖書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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