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和多家科技媒體報道,當地時間4月20日,印度競爭委員會已經為蘋果公司的反壟斷調查案設定了最終聽證日期,今年5月21日。蘋果因為拒絕向印度監管機構提交財務數據,目前正面臨莫迪政府開出的高達380億美元,約合人民幣2600億元的天價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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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數字是蘋果自己算出來的。按照印度2024年生效的反壟斷新規,違規企業可按其全球營業額的10%處以罰款。蘋果據此估算,如果以過去3個財年全球服務業務平均收入為基數,這張罰單的理論上限剛好卡在380億美元。
380億美元是什么概念?相當于蘋果2025財年凈利潤的將近四成。比世界上很多小國一年的GDP還高。
這筆賬蘋果顯然是不想認的。但從目前的情況看,莫迪恐怕不打算給庫克太多選擇了。
這起反壟斷案的起因并不新鮮。2021年,印度的一個非營利組織和美西方在線約會巨頭母Match Group先后投訴蘋果,指控其濫用蘋果應用商店的支配地位,強制開發者使用蘋果內購系統,并繳納高額的傭金。2024年,印度競爭委員會的調查報告出爐,初步認定蘋果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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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來說,事情鬧到了這一步,被調查企業一般需要提交經審計的財務數據,供監管機構核算具體罰款金額。
但蘋果比較特殊,它們選擇了另一條路:和莫迪政府正面硬剛。自2024年10月以來,蘋果既沒有向印度有關部門提交財務數據,也沒有對調查報告提出正式異議。取而代之的,是蘋果直接向德里高等法院提起訴訟,挑戰印度反壟斷罰款計算規則本身的合法性。
在蘋果看來,既然你印度的新規允許按全球營業額罰款,那我就索性從根子上推翻你的法律基礎。只要印度法院裁定新規無效,380億美元的天文數字自然化為泡影。
“臺下何人狀告本官?”這種戲碼我在網上聽多了。如今在現實世界里難得撞見一回真的,蘋果也算是讓我開眼界了。
雖然想得都挺美,但蘋果這個策略有一個致命的問題,時間差。
德里高等法院的審理周期是以年為單位的,而印度競爭委員會的程序卻是按月推進的。今年4月8日,印度監管機構在一份非公開指令中,明確拒絕了蘋果暫停調查程序的請求,并首次把最終聽證日期定在了今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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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印度人的主場,蘋果試圖通過挑戰印度的法律來拖延印度的反壟斷調查進程,人家的監管機構當然不跟你客氣了。蘋果現在還有機會提交審計過的財務數據,并在聽證會上圍繞罰款金額進行辯論。一旦錯過,它對罰款金額的辯護空間將被大幅壓縮。
換句話說,蘋果目前正面臨著兩線作戰。一條線在德里高等法院,賭的是法理基礎能否被推翻;另一條線在印度競爭委員會,賭的是5月21日之前要不要交出數據。
這兩條線在時間流速上是嚴重錯位的。而現在印度的監管機構已經亮明了態度,它們不打算等到法院結果下來再動手。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蘋果這回看來是在劫難逃了。
蘋果之所以如此抗拒向印度政府提交數據,關鍵就在于印度于2024年修訂的反壟斷法。
過去,各國的反壟斷罰款,多以涉事企業在本地市場的營業額為基數。對于蘋果這種在印度份額不高、但全球體量巨大的公司而言,要按本地收入算,罰金頂天也大不到哪兒去;可要是按全球收入算,那動輒就得百億美元起跳了。
而好死不死,印度人新修的反壟斷法,選擇的就是后一種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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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印度人的腦回路,如果只按本地收入罰款,跨國巨頭完全可以把罰款當成進入市場的門票成本,交完繼續再壟斷。只有把基數錨定在其全球營業額上,那么罰款才能產生真正的威懾力。
目前,蘋果手機在印度的市場份額約為9%,相比兩年前的4%翻了一番多,雖然增長迅猛,但在絕對量級上仍遠不及安卓手機。蘋果為自己喊冤叫屈的主要理由也是這個,蘋果目前在印度的市場份額還不足10%,所謂的“市場支配地位”一說又是從何而來的呢?
但印度人不管你這個。因為印度有關部門的判斷標準不是只看市占份額。在印度的監管機構眼里,在iOS生態內部,開發者除了蘋果的應用商店之外別無選擇,這塊禁臠本身就是蘋果壟斷權力的來源。而也恰好構成了印度人之所以要搞蘋果的主要理由。
近年來,蘋果對印度市場的重視程度幾乎是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不斷上升。庫克曾多次在財報電話會上單獨提及印度的增長數據,蘋果的供應鏈也在從中國向印度加速轉移。截至2025年,印度已經成為iPhone的全球第五大市場。
但重視的另一面,是監管風險同步累積。印度競爭委員會這輪強硬敲打,釋放的信號已經再明確不過了:我給你的,才是你的;我不給,你不能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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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擺在蘋果面前的有兩條路。要么,在5月21日之前乖乖認慫,向印度政府提交數據,進入罰款金額的辯論環節,爭取把380億美元的罰款砍到相對可以承受的數字;要么,就繼續拒絕配合調查,賭德里高等法院能在監管機構作出最終裁決前介入叫停。
前者意味著妥協,后者意味著賭命。兩條路都不會好走。無論蘋果作出何種選擇,它們所導向的結局,最終都將印證那個顛撲不破的真理:
“印度賺錢印度花,一分別想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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