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自動扶梯時,很多人還保留著“左行右立”的習慣:站在自動扶梯的右側,將左側留給那些有急事、趕時間的人通過。事實上,如今多地早已叫停“左行右立”。匆忙趕路的腳步暗藏安全隱患,一不小心還會釀成財產損害糾紛。近日,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以下簡稱上鐵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自動扶梯“左行右立”碰撞擔責案,用真實案例為大家敲響警鐘:文明乘梯無小事,違規致損需擔責。
石某在地鐵上行自動扶梯右側乘梯時,乘客李某從其左側后方快速行走趕路,手臂撞上石某的左臂,石某手中的手機瞬間脫手,重重摔在扶梯臺階上,導致屏幕碎裂。石某立即上前拉住李某,雙方爭執不休,后經民警調解未果。石某維修手機花費千余元,他訴至上鐵法院,要求被告李某賠償其手機維修費用。
上鐵法院經審理查明,李某在搭乘扶梯的過程中,快速從扶梯左側向上行走,并在經過石某時,碰撞到石某左手,致其手中手機掉落、屏幕損壞。法院認為,李某在扶梯上快速行走,有違“禁止行走或奔跑”的乘梯安全須知,并且在行進過程中,未盡注意義務將石某手機碰落,存在過錯,遂判決李某賠償石某手機維修費。李某向法院提起再審,最終法院經審查駁回其再審申請。
上海鐵路法院一級法官梁峙濤提醒:近年來,在專家學者的呼吁下,全球多地已陸續取消“左行右立”的倡導,轉而提倡乘坐扶梯時禁止行走或奔跑。《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中規定,禁止在運行的自動扶梯上逆行、推擠、嬉戲打鬧;上海地鐵自動扶梯乘梯須知中也明確禁止在扶梯上行走或奔跑,要求乘梯時握好扶手。若違反相關安全須知,在扶梯上行走或奔跑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侵權責任。
遵守乘梯規則、文明安全出行,既是對自身和他人安全負責,也是踐行文明友善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共建有序公共環境的體現。人人自覺規范乘梯行為,共同維護安全順暢的公共交通秩序,才能讓城市出行更安心、更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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