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案子終于判了。
4月23日,臺灣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涉嫌性侵多名女性的案件二審宣判,法院駁回其上訴,維持2年6個月有期徒刑。消息一出,評論區炸了鍋,不少人覺得判得太輕——畢竟站出來指控他的女性多達10人,最終認定的卻只有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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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說實話,這個結果在意料之中。
看完全程報道,我最大的感受不是對NONO的憤怒,而是對受害者處境的心寒。從2023年年中網紅小紅老師率先發聲,到后續9人陸續站出來指控,這支維權隊伍堪稱壯觀。可到了法庭上,認定罪名的難度卻像登天。法官的原話是這么說的:其他多項罪名多為被害女子單一陳述,缺乏直接或間接補強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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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聽起來理性,可細品總覺得哪里不對。
性侵案本來就具有極高的隱密性,沒有目擊者、沒有監控、往往發生在密閉空間里。這種案件客觀上就存在取證困難的特點,受害者敢站出來已經需要莫大勇氣,結果站出來之后還要面對"你只有一個人證"的困境,這不是逼著受害者沉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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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NONO這人。他的作案時間線更是讓人膽寒——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跨度整整五年。手法也如出一轍:利用自己藝人的知名度,以介紹工作、錄影結束吃宵夜為借口,將受害女性騙到住處、飯店甚至車內。熟悉娛樂行業的人都知道,島內綜藝圈那些"前輩帶后輩"的潛規則本來就跟曖昧,多少人借著一頓宵夜、一句"我幫你介紹資源"就完成了權力施壓。受害者在那種情境下,既要面對偶像光環帶來的心理壓力,又要應對突發狀況,能全身而退的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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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諷刺的是,一審認定的罪名還是"強制性交未遂"。未遂,意味著他的獸行沒有完全得逞?可看看多名受害者的證詞,字里行間透露出的絕望與屈辱,哪一句不是在控訴已經發生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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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必須承認司法有其局限性。疑罪從無是基本原則,證據不足就是證據不足,這不是包庇罪犯,而是保護無辜者的最后防線。可問題是,當司法的天平傾向于"嚴格證據"時,性侵受害者的合法權益誰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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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并非所有受害者都選擇了沉默。小紅老師的率先發聲帶動了更多受害者站出來,這種連鎖反應本身就是一種力量。沒有她的勇敢,或許這起案件至今仍沉睡在某個檔案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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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結果出來了,但NONO身上還有另一起性侵官司在身,涉及另外2名女性,目前仍在審理。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全案仍可繼續上訴至最高法院——這場仗還沒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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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圍觀群眾,我無法改變司法結果,但至少可以讓更多人知道:被侵害不是受害者的錯,站出來維權也從來不是容易的事。那些選擇沉默的人有他們的苦衷,選擇發聲的人值得我們尊敬。至于那些披著光鮮外殼行齷齪之實的"藝人"們,法律會給你一個交代,只是這個交代可能來得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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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遲到的代價,從來都是受害者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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