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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南充市南部生態環境局
南部縣農業農村局
南部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發布
關于秸稈焚燒分類管控的通告
通告涵蓋管控區域、具體要求等
具體詳情如下
南充市南部生態環境局
南部縣農業農村局
南部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關于秸稈焚燒分類管控的通告
為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對全縣秸稈焚燒區域實施分類管控。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分類管控區域范圍
(一)禁燒區:蜀北街道、濱江街道、滿福街道、南隆街道、老鴉鎮、經濟開發區管轄范圍;國道、省道、高速公路、鐵路等交通干線和高壓電線附近區域。
(二)限燒區:除劃定的“禁燒區”以外的其他區域。
二、分類管控具體要求
禁燒區:秸稈等生物質應收盡收、綜合利用,全年禁止焚燒。
限燒區:秸稈等生物質統一組織、有序焚燒,秸稈未曬干不燒、未統一安排不燒、早晚和陰天不燒;秸稈充分曬干后,在干部的組織下,講究方法攤開焚燒。
三、違規焚燒秸稈相關處罰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在人口集中地區對樹木、花草噴灑劇毒、高毒農藥,或者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實施后以法典規定為準)。
監督電話:南部生態環境局:5522587,南部縣農業農村局:5526323,南部縣綜合行政執法局:5531500。
南充市南部生態環境局
南部縣農業農村局
南部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6年4月10日
來源:云上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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