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辦理上百起經濟類刑事案件,我發現一個普遍現象:絕大多數詐騙罪當事人,從來都不是專業騙子,只是做生意愛夸大宣傳、承諾做不到、回款無力退款,最后從民事糾紛直接升級為刑事案件。
很多人存在錯誤認知:雙方自愿交易、客戶主動轉賬,頂多算商業糾紛,根本扯不上犯罪。但法律認定從不在意口頭說辭,虛構事實+非法占有資金,只要滿足這兩個條件,直接構成詐騙罪。
分享我在北京辦理的真實案例:當事人經營證書代辦業務,明知自身沒有官方渠道,卻對外宣稱包過、極速下證,收取二十多位客戶合計40多萬費用。后續業務無法落地,錢款揮霍一空無力退款,客戶集體報警,當事人直接被警方以詐騙罪刑事拘留。
當事人家屬最初始終不服,認為只是履約失敗的生意問題,沒必要刑事追責。但警方明確界定:明知無履約能力仍刻意收款,早已坐實非法占有的犯罪主觀故意。
律師介入案件后的核心辯護方向:
1. 梳理交易全過程,區分商業夸大與刑事虛構事實的法律邊界
2. 協調家屬全額退賠受害人款項,拿到書面諒解意見書
3. 結合初犯、無前科、主觀惡性較小情節,全力爭取緩刑、不予起訴
奉勸所有人牢記,詐騙罪三個致命誤區:
1. 口頭吹噓不算騙,無法履約且拒不退款,直接認定刑事詐騙
2. 客戶主動給錢不算罪,資金無法兌現用途就是核心定罪依據
3. 案發后拖延觀望,錯過刑事案件黃金取保、撤案時機
真心告誡:賺錢一定要守住底線,切勿靠虛假承諾牟利,刑事案底終身無法消除,牽連個人與家人。
如果你或家人涉嫌電信詐騙、業務虛假詐騙、收款不退被立案偵查,已經被傳喚、刑拘,想爭取取保、不起訴、緩刑,千萬不要盲目認罪簽字。
評論區留言:案件,我免費為你一對一研判案件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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