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講述山東菏澤女孩徐錦息的真實故事。6歲母親失蹤,13歲父親患癌去世,她沒哭沒抱怨,邊讀書邊照顧弟弟,2025年在高考“地獄模式”的山東省考出560分。拿到一萬元獎金后,她把每一分錢都安排得令人心酸:存學費、給弟弟體檢、還人情、買新衣、治胃病……文章從法律角度分析了父母失蹤后的監護責任、孤兒補貼政策以及徐錦息已滿18歲后對未成年弟弟的撫養義務。結論指出:真正的強大不是從不落淚,而是含著淚也要把日子過好。
一、6歲媽媽失蹤,13歲爸爸去世,她一滴眼淚都沒掉
徐錦息,這個名字聽著文靜,但了解她的人都知道,這是個把“硬氣”刻進骨頭里的姑娘。
2013年,她剛滿6歲。放學那天,她像往常一樣蹦蹦跳跳推開門,以為媽媽會圍著圍裙喊她洗手吃飯。可那一天,媽媽不見了。
全家老小找遍了周邊十幾個村子,媽媽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再也沒有回來。
在外打工的爸爸連夜趕回家。這個扛過幾百斤水泥的漢子,蹲在門檻上抽了一宿煙。第二天,他把外出打工的行李收了起來——孩子沒人照顧,他不能再走了。
為了養家,爸爸在家種田,農閑時去鎮上扛零活。掙的每一分錢都攥得死死的,要給兩個孩子攢學費。他的胃早就疼得直冒冷汗,卻從來舍不得去醫院檢查,疼狠了就吞兩片止疼藥,總說“扛扛就過去了,錢得留著娃念書”。
就這么撐了7年。
2020年,徐錦息剛上初二,爸爸還是沒扛住,胃癌晚期走了。
下葬那天,13歲的她一滴眼淚都沒掉,只是死死攥著11歲弟弟的手,指甲都掐進了肉里。她心里明白:以前爸爸是家里的頂梁柱,現在,輪到她來當這個家的傘了。
![]()
二、把自己活成陀螺:刷題、洗衣服、烙餅、趕回學校
接下來的日子,徐錦息把自己活成了一個連軸轉的陀螺。
周一到周五,她在學校玩命刷題。別人課間湊在一起聊綜藝,她趴在桌上算數學題,連廁所都懶得跑。
周五放學鈴一響,她背著書包往家瘋跑。先給弟弟洗堆了一周的臟衣服,再蒸上滿滿一鍋饅頭、烙好一摞餅,給弟弟備夠一周的干糧。檢查完作業,周日下午再攥著干糧趕回學校。
最讓她愧疚的是爸爸剛走那半年。弟弟還在上小學,沒人做飯,天天在家泡方便面,吃得嘴角起泡,見了鄰居家的熱飯都直咽口水。后來她提起這件事就紅眼眶,說自己沒本事,讓弟弟跟著遭了罪。
好在村里給姐弟倆申請了孤兒補貼,學校免了她的餐費,街坊鄰居也時常送些米面蔬菜。這些好,她都一筆一筆記在心里,從來沒說過一句苦。
![]()
三、高考560分,一萬元獎金被她掰著手指頭算了整整一下午
2025年高考,她穿著洗得發白的舊衣服,在山東這個“地獄模式”的考場,硬生生殺出重圍,考了560分。
成績出來的那天,她跑到爸爸的墳頭,蹲在地上哭著說了半小時的話。她說自己考上大學了,以后能把弟弟照顧好,讓爸爸在那邊放心。
沒過多久,她拿到了一筆萬元獎學金。捧著這筆“巨款”,她坐在自家土坯房的桌子前,掰著手指頭算了整整一下午,每一分錢都安排得明明白白:
· 6900元先存起來當學費——這是她繼續讀書的底氣;
· 1000元單獨存進銀行卡,留著給弟弟做全身體檢——弟弟小時候吃了太多苦,身子弱得很;
· 500元買些牛奶點心,給這些年幫過他們的叔叔阿姨挨家送過去——人情不能欠;
· 500元給自己和弟弟各買一身新衣服——高中三年她沒添過一件新衣裳,弟弟的衣服全是好心人送的;
· 剩下的錢,一部分給自己治常年飲食不規律落下的胃病,200元買些手工材料給幫過她的老師做謝禮。
一分錢都沒花在吃喝玩樂上。
暑假里她也沒閑著,天天騎著舊自行車往縣城跑,超市收銀員、餐館服務員,只要能掙錢的活她都干。
報志愿的時候,她清一色填了師范類。她說當老師穩定,既能多抽時間照顧弟弟,以后還能像當年幫過她的老師一樣,拉一把跟她一樣難的孩子。
![]()
四、從法律角度:父母失蹤、去世后,這個家靠什么撐下來?
徐錦息的故事讓人心疼,但很多人可能沒意識到,她能撐到今天,除了自己的硬氣,也離不開法律和政策托底。
第一,母親失蹤后,法律上怎么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十條,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其為失蹤人。第四十六條規定,下落不明滿四年的,可以申請宣告死亡。
徐錦息的媽媽2013年失蹤,到2020年爸爸去世時,已經下落不明7年。從法律上講,她的家人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甚至宣告死亡。一旦宣告失蹤,她作為未成年子女,可以依法繼承母親的財產份額(如果有的話),也可以據此申請相關民政救助。
但現實中,很多農村家庭并不知道這個程序,也沒有能力去跑法院。這也是為什么普法工作這么重要——法律寫了,但老百姓不知道用,就等于沒有。
第二,爸爸去世后,姐弟倆的監護人是誰?
根據《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經未成年人住所地居委會、村委會同意的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爸爸去世、媽媽失蹤后,徐錦息當時13歲,弟弟11歲。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健在且有能力,是第一順位監護人。但故事中沒有提到老人,很可能已經不在了或者無力監護。在這種情況下,13歲的姐姐在法律上可以擔任弟弟的監護人,但這對于一個剛上初中的孩子來說,壓力可想而知。
好在村里及時介入,幫他們申請了孤兒補貼。這背后依據的是《國務院關于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及相關民政政策。事實上,父母雙方失蹤、死亡或者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蹤的未成年人,可以納入孤兒保障體系,領取基本生活費。這筆錢雖然不多,但對于像徐錦息這樣的家庭來說,可能就是活下去的希望。
第三,徐錦息已經18歲,她對弟弟有撫養義務嗎?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條,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徐錦息今年考上大學,大概率已經年滿18歲。只要她有“負擔能力”——哪怕只是靠打工和獎學金勉強維持——法律上就對她提出了扶養弟弟的要求。這既是法律義務,也是她早就扛在肩上的承諾。
第四,孤兒補貼能領到什么時候?
根據相關政策,孤兒基本生活費一般發放到孤兒年滿18周歲。如果孤兒年滿18周歲后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可以繼續發放到畢業為止。
這意味著,徐錦息上大學期間,她和弟弟的孤兒補貼應該還能繼續領,這是國家給的最基本的兜底保障。
五、這才是最值得追的“星”
有句話說“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可徐錦息哪里是“早當家”,她是硬生生在還沒長開的年紀,給自己安了一副成年人的肩膀,扛著弟弟往前走。
那些總說“寒門難出貴子”的人,看看這個姑娘吧:她沒有優渥的學習環境,沒有父母撐腰,甚至連一頓熱乎飯都成了奢望。可她愣是在泥坑里長出了向陽的花,活成了弟弟最穩的靠山。
她不抱怨命運不公,不拿苦難賣慘。受了別人的恩,記一輩子;自己拼出來的好日子,每一步都走得坦坦蕩蕩。
相比那些躺在溫室里還怨天尤人的孩子,徐錦息的硬氣和善良,比多少高考狀元都金貴。
最后想問大家一句:徐錦息的一萬塊錢賬單,哪一筆最讓你破防?如果你是她的老師或鄰居,你愿意怎么幫她?
歡迎在評論區說出你的想法。
來源: 綜合自山東菏澤當地媒體報道及網絡公開信息(根據真實人物事件整理改寫,文中姓名“徐錦息”為化名)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