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 題:事關“病有所醫” 醫療保障法草案二次審議
新華社記者彭韻佳、徐鵬航
百姓看病就醫的“保障網”,正迎來堅實的法治守護。
4月27日,醫療保障法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二次審議,標志著我國醫療保障領域立法又向前邁出重要一步。
此次提請審議的草案二審稿共7章54條,從醫療保障服務優化到生育保險擴圍,再到醫保基金監管,貫穿其中的主線是“維護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充分彰顯立法為民理念,讓群眾看病就醫更安心、更有底氣。
仔細翻閱草案二審稿,有哪些修改?吸收了哪些建議?
進一步織牢織密醫療保障網——
當前,我國基本醫保參保率鞏固在95%,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進一步鞏固提升,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基本醫療保障網。
草案二審稿進一步明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有關內容和要求,明確在立法目的中增加“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并增加相關規定,鼓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與醫療保障有關的慈善捐贈、醫療互助等,滿足多樣化健康保障需求。
“這一修改從法律層面上明確了我國醫保制度的頂層設計,基本醫保為主體,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托底,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等協同發力,形成梯次減負、多元互補的保障網。”中國政法大學法與經濟學研究院教授張卿說,這也為長期護理保險等制度發展預留了空間,讓整個醫療保障網更全面、更可持續。
推動優化醫保服務——
草案二審稿進一步落實省級統籌要求,完善參保長效機制。
“推動省級統籌是為了適應人口流動規模增大,更大范圍的統籌不僅有利于分擔風險,實現醫療保障的可持續性,也有利于醫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王震說,目前,全國已經有20多個省份進行了探索,并出臺了醫保省級統籌的相關文件。
此外,草案二審稿進一步明確國家完善生育保險制度,推進擴大生育保險覆蓋范圍。目前,多地已開展實踐探索,靈活就業人員等群體可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全國普遍實現生育津貼直接發放至個人,保障更加便捷、精準、直達。
王震說,接下來還要探索更多舉措降低生育成本,助力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
守護好老百姓的“救命錢”——
保障基金可持續運行,是底線,也是生命線。草案二審稿提出要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風險管控機制,構建中長期收支平衡機制和應急處置機制。
對此,專家表示,新增基金應急處置機制,主要是為了應對部分地區居民醫保可能出現的收不抵支風險,壓實統籌地區收支平衡責任。
草案二審稿還明確了定點醫藥機構應當嚴格執行實名就醫、購藥管理規定等,為守護好基金安全提供了更高層面的法律依據。
張卿認為,將多年來行之有效的醫保制度、惠民舉措上升為法律規范,同時依法保護個人信息及隱私,有利于確保醫保政策長效落地、連貫實施,更好保護參與醫保的多方主體利益。
從制度完善到權益守護,完善的法律保障將讓醫保服務更加公平可及,惠及每一位參保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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