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報道,湖南岳陽的李女士爆料,自己上高三的弟弟,水杯里被同學“投毒”了。弟弟喝了水后,渾身抽搐,喉嚨刺痛,講不了話了。被送醫后,診斷為呼吸性堿中毒。
學校也回應了該事件,說學生投入水杯的異物為桂子油,正組織雙方家長協商。這應該涉嫌刑事犯罪了,說不好聽的就是投毒涉嫌殺人呀。這有什么好商量的呢?難道不應該是報警,嚴懲“投毒”者嗎?
需要特別注意的,呼吸性堿中毒,嚴重了會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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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好奇,桂子油是啥東西?
桂子油也叫肉桂油,是從肉桂樹枝葉提取的精油,含大量肉桂醛,常用作食品香料,比如檳郎,醫藥和日化原料,高濃度誤服用,會強烈刺激黏膜,引發喉嚨刺痛,呼吸急促,嚴重還會導致呼吸性堿中毒。
正如李女士的弟弟,被診斷為呼吸性堿中毒,這說明投的量絕對不小。學校說正在組織雙方家長協商,應該沒有生命危險。可是,即便如此,也應該嚴懲作惡者。
他們都高三了,應該年滿18歲了,小小年紀怎么那么惡毒,要給人水杯里“投毒”呢?到底是出于什么心理?又是想要達到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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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國家投毒可是重罪,我們校園里發生過不少起類似的“投毒”案件,不過基本都是在大學。相信大家還記得,去年的時候湘潭大學投毒的周立人,被判了死刑,執行了死刑。他就是因為和舍友有矛盾,想要報復對方,給舍友投毒。
事后他還沒有采取補救措施,眼睜睜看著同學死去,導致被投毒的同學,錯過最佳搶救時間而死亡。
結果他也償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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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是今天爆料的這個“投毒”的同學。根據報道他是4月26日,投放到李女士弟弟水杯的,4月27日就搞清楚原因了,所以李女士的弟弟,算是搶救及時,應該沒有大案,就算是呼吸性堿中毒,嚴重的呼吸性堿中毒,可導致人昏迷,心率失常,甚至有死亡的風險。
所以,這也算是間接殺人了。只能說慶幸的是被投毒的學生,搶救及時,沒有造成嚴重后果。
要說他們才上高三,還都是學生。馬上面臨高考了,能有什么深仇大恨呢?“投毒”者絕對知道自己是在干什么?這種東西不容易得到,絕對是蓄謀已久,如此小的年齡,就這么惡毒,必須要嚴懲他。否則不足以讓他長教訓。總之,不管怎么說,也不管兩個人有什么矛盾,都不應該采取這種下三爛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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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同學們都能隨時保證清晰的頭腦,不要采用極端的手段,對付自己的同學。就算是你成功了,對你也沒有任何好處,殺人是要償命的。
不要以為,你投毒就能殺人于無形之中,別人就識破不了。再就是學校對學生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工作,都要跟進,時刻關注學生的身心健康,若是一個人的人心壞了,學習再好又有什么用?
所以希望能夠嚴懲這個投毒者,他已經涉嫌刑事犯罪了,只有嚴懲他,才能讓他長教訓, 才不至于日后再犯下更大錯誤。
這絕對是刑事犯罪,希望李女士不要妥協,一定要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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