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王峰 北京報道
近日,農業法修訂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
農業法是農業和農村經濟領域的基礎性法律,于1993年制定,2002年進行了全面修改,2009年和2012年分別對個別條款作了修改。
修訂草案進一步完善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增加關于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和落實“三權分置”等內容。
修訂草案明確,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依法保障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保護農民對承包土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償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保護土地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農村發展研究所原所長魏后凱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專訪時說,“十五五”規劃綱要已對下一階段農村土地改革作出詳細安排,其中最緊迫、最重要的任務,是穩步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健全和落實土地延包政策、穩定土地承包關系。
“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系,是改革開放以來農村改革的主線,也是新形勢下農村改革的主線,這一基本方向不會改變。” 魏后凱說。
修訂草案明確,國家堅持城鄉融合發展,提高城鄉規劃、建設、治理融合水平,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推進公共資源均衡配置,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
“完善城鄉融合發展內容,是順應時代發展需求作出的規定。”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教授任大鵬說。
任大鵬指出,修訂草案對依托農業農村特色資源發展新業態,合理安排鄉村產業、居住、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等各類用地,城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各類農村經濟主體發展,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制度,完善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障制度等進行規定,有利于推動“三農”工作在城鄉融合發展全局中更好開展。
此次農業法修訂,結構上的一個重要變化是新增了“農業綠色發展”專章。
其中,修訂草案明確,國家依法實施農業生態保護補償。國家鼓勵和支持保護農業資源、發展生態農業,逐步完善農業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糧食安全戰略研究院院長程國強表示,國家依法實施農業生態保護補償,為農業生態補償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逐步完善農業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則為拓寬綠色農產品、生態旅游、碳匯交易等價值轉化渠道提供了制度空間。這些舉措將從制度層面有效推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修訂草案明確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健全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和糧食生產者收益保障機制,增加建立糧食安全監測預警制度、建立政府糧食儲備體系、完善糧食應急管理體制等內容。
修訂草案還強化增加農民收入措施,通過發展縣域富民產業、建立利益聯結機制、保護勞動者權益等多種途徑促進農民增收。
“縣域發展與鄉村建設,關鍵在于產業支撐。產業發展必須立足本地資源稟賦,培育特色鮮明、競爭力強的富民產業,在做強特色、提升競爭力的同時,健全聯農帶農增收機制,因地制宜構建現代化縣域產業體系。” 魏后凱說。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