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北宋和南宋,當兵的待遇都是每月既發錢又發一份糧。
因為在宋代,糧價會隨著季節變化和地區差異波動,波動幅度不會比今天股市小,如果純發錢餉,那么士兵的心情就會隨著每月糧價而不斷高低起伏。
古人不是傻子,所以北宋一名中等禁軍的待遇是每月500文的軍餉外,還有二石五斗的口糧發放。士兵每月口糧有了著落,才會安心。
而南宋時期,禁軍體制解體,紹興年間(公元 1131—1162 年),即岳飛那個時代,負責作戰的士兵們的待遇一般是“日給百錢、 米二升有半”算起來是每月3000文,加0.75石(每石=100升)的口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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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起來好像漲了工資?
但我們要考慮到,紹興初年還是兵荒馬亂,金軍時不時南下,很多時候拿錢難買糧,所以比起錢,還是糧食管用,南宋初期士兵每月的口糧比北宋少了2-3倍,恐怕這才是讓人頭疼的地方。
南宋士兵的軍糧應該主要是大米,那士兵每天2升半的大米夠吃么?
根據《北宋中期蘇州農民的田租負擔和生活水平》計算,宋代的一升米= 0.925宋斤,而每宋斤相當于今天的590克。即宋代的二升半米,大約等于1.36千克。
根據1982年發布的《人口,衛生和營養》統計,中等活動水平的20-39歲男性,每天需要的熱量是2695千卡。每100克大米約含351千卡,1.36千克大米含4773千卡熱量。
如果不考慮營養均衡,1.36千克大米從熱量上是足夠一個重體力士兵的一天消耗了。(二戰重美國營養學家給中國國軍建議的標準是每天0·85千克大米)
可是,宋代大兵的口糧,不僅僅是給自己吃,它是用來供養全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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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慣例,宋代應募士兵后,首先是可以領一筆安家費。宋人稱之為招剌例物。
招剌物的標準根據時局和環境有所不同,北宋時期平均標準似乎是每人十貫,如果趕上正好打仗招不到人,那么會比正常標準多幾貫或者給幾匹絹。
但如果是遭災的地區,人人搶著當兵,宋朝朝廷給的安家費標準就一般只有正常值的一半。
這筆錢你可以理解為搬家費+買命錢,因為拿了這筆錢后,你的全家就必須一起搬進軍營居住了。
非戰時的宋代軍隊駐地,其實更像是今天的軍隊大院,士兵們每天下值后不是回宿舍,而是回到自己的小屋里,吃自己老婆做的飯,隔壁住的都是同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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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你說軍隊提供全家住房待遇挺好?
首先你要知道,宋代的軍營住房非常簡陋,宋代用廬草竹板造的簡易房屋,造價在一間十貫,而軍營的建造標準,則不超過每間四貫,可想而知住的到底是什么房子。
第二,宋朝官府讓你家人入住其實是為了預防你當逃兵或者犯罪,家屬也住到軍營,實際起的是人質的作用。如果士兵一旦逃亡或者犯罪,那么你的家屬就會被賣為奴賠給朝廷。
這種事情似乎挺普遍的。北宋年間,王安石的夫人曾經瞞著他買了一個妾,王安石問后才知道,這女子是一個軍官的妻子。丈夫在一次押送軍用物資時在河里翻了船,軍官交不上九十萬錢的賠款,所以被迫賣妻賣女。
南宋初期,由于面臨戰爭威脅太大,所以至少像岳飛,韓世忠等人的軍隊訓練是很苦的,紹興七年(公元 1137 年),有人上書高宗說:
至如近下軍兵,有請一百錢、食二升半米,而贍三四口者。日逐上教,或至晚方罷,及回本營,欲得杯熟水以沃肺腑亦不能得。自申牌前后,打滅火燭,不許復爨,其情可知。及其所請食錢,非獨欲贍數口,一月之內,仍欲買皮條,買磁末,買弓弦,至于修理弓箭,種種費耗,不過此一事食錢而已。身晚上教其妻刷甲,其子積薪,縱緣陰雨得少休息,又不免修葺營寨。此特步人之勞,至于馬軍,又有甚于此者矣。
翻譯過來,就是:
現在的步兵士兵們,每天日薪100文,口糧兩升半。很多士兵要用這點錢供養三四口人。每天白天訓練,到晚上才回營,想喝杯熱水潤腸胃都做不到。因為軍營的規矩是申時以后要滅掉所有火燭,所以士兵們往往只能吃冷飯冷菜。
而士兵的軍餉,其實不僅僅是養家屬三四口人。因為每月都需要維護武器,買皮條磁末弓弦,修理弓箭等等,都需要士兵自己來負擔。
士兵們白日訓練,晚上要摸黑讓老婆洗刷盔甲,兒子積攢明日要用的柴薪,一家人要摸黑忙到半夜才能休息。
即使有時遇到陰雨天,訓練中止,這時士兵也往往被召集起來修繕營寨,以上說的還是步兵的生活,至于騎兵,只會更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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