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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老張在還沒有接到法院判決書之前,對于判決結果其實已經有了預測。根據法院調查取證的情況,公司敗訴的可能性很大。因此,當時已經在尋找新的解決方案和證據了。
在跟醫院多次溝通未果后,老張明白醫院是不可能出具任何東西了,只能找新的突破口。
醫院的主管部門是衛健委,老張想:如果投訴,衛健委督促醫院出具證明,或者衛健委對此事進行調查,自然就會明白假證明的情況。
老張投訴后,很快就接到了衛健委辦事人員打來的電話。工作人員仔細詢問了事情經過,并告知會去醫院進行調查,后續回復進展及調查情況。
衛健委的辦事效率非常高。大概2天左右,老張就再次接到了工作人員的電話。
對方說根據提交的“診斷證明書”復印件等材料去醫院進行了調查。經與“診斷證明書”復印件上記載的簽字醫師核實,醫師稱此診斷證明書復印件上簽字非其本人簽字,其也未開過此證明。醫院表示,該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蓋章均為雙聯,經核實查找,醫院未在存檔的底聯中發現此診斷證明書。醫院對于該診斷證明書復印件中印章的真偽,通過肉眼無法辨認,需要核實原件。希望單位和法院進行溝通,如公檢法等公權力部門需要,衛健委協調醫院積極配合核實此診斷證明書的真偽。
為確保證據有效,老張還聯系工作人員拿到了調查情況回復公函蓋章的電子版。在跟法務溝通之后,老張還是不放心,又跑了一趟分公司所在地的衛健委,想取回紙質版。
那天到衛健委后,工作人員恰巧不在辦公室,說外出開會。老張讓同事聯系他,但是一直沒有回復。
在樓道中等待的老張心里七上八下,因為這里距離那位女員工家比較近,會不會走漏消息,出什么狀況?從以前的情況看,這位女員工的老公比較生猛,上次大鬧醫院,把醫院和醫生都折騰得心有余悸。
要不是想著紙質調查報告是中院起訴的關鍵證據,老張自己并不想跑這一趟。
老張在樓道中焦急的等待了2個多小時,負責調查的工作人員終于開完會回來了。他簡單的跟老張溝通了一下,老張做了簽收,順利的拿到了紙質蓋章的調查報告公函。
新的證據拿到了,老張心里篤定了許多。法務也已經準備好了起訴的文件和材料。為了慎重起見,老張提醒法務在中院上訴時暫時不要提交這份新的證據,以免出現什么意外情況。
一審敗訴后,在是否繼續上訴的事情上,老張沒有遲疑太久。因為他認為這不是錢的問題。如果讓一個做假證明的員工獲得了好處,這是一種對誠信最大的侮辱。
上訴的材料提交了一段時間,一直都沒有開庭的消息。老張又多次提醒法務跟法院保持聯系,但是得到的消息都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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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有一天,終于等來了開庭的消息。這時距離一審判決的時間,已經過去了接近3個月。
真是一場漫長的開庭等待。因為時間較長,不確定這位女員工做了哪些準備,在開庭之前,老張小心地提醒法務把所有證據全部過一下,并且讓外部律師也幫忙看一下,以免出現錯漏。
開庭那天,老張在辦公室心神不定,不知道庭上是否又會出什么“幺蛾子”。
10點多,法務打來電話,說庭審剛結束,這次出庭的還是女員工愛人,女員工沒有抱孩子過來。
法務認為法官通過審查證據和詢問,應該能夠判斷出來真實情況,因此在庭上對女員工愛人說話不太客氣,說到診斷證明的事情時,法官對他說:是真的是假的你自己心里清楚!……
但是法官單獨跟法務溝通時,提到了目前缺少診斷證明的原件,否則他這邊可以申請做司法鑒定,以判斷真偽。關于提供的新證據,法官說也不能完全就能證明診斷證明為假。因為醫院找不到底聯有可能是弄丟了,醫生否認開過這份診斷證明,也有可能是醫生怕承擔責任。法官建議公司進行調解,他去跟被告溝通補償金折半支付。法務沒有當場答應,說需要請示公司相關領導。
接到法務提到的調解方案的電話,老張在座位上陷入了沉思。
根據勞動仲裁的“一裁二審”流程,中院已經是終審判決了。如果公司中院再敗訴,就只能提高院復審申請了。但是高院能否復審,取決于是否能夠找到新的證據,是否符合再審的流程,這里面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
難道真的要請醫生出庭作證嗎?且不說醫生是否愿意,如果真的能夠出庭,也會給醫生的工作生活帶來一系列不利的影響,這不是老張希望看到的。
其實始終有一個問題讓老張不解,在有醫生錄音證據、醫院診療記錄照片、衛健委情況調查公函的情況下,只是由于沒有診斷證明的原件,就無法證明診斷證明的真假?
女員工愛人每次在庭上堅持說原件丟了,找不到了,就能讓這個關鍵的解除依據無效,實在讓人費解。
公司在這個案子上已經投入了不少精力,如果堅持走到最后,也不一定會有期望的結果,還會加大成本的投入。老張思之再三,雖心有不甘,其實已經接受了調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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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在跟領導匯報之后,老張告知法務,公司接受調解方案。后續就等待法官跟被告的溝通結果以及出最終的調解書了。
1天后,法務接到中院法官電話,說女員工接受調解,但是對方要求補償金在10天之內支付。
2日后,中院出具民事調解書載明: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本院主持調解,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公司于本調解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19045元;
2.雙方當事人別無其他爭議
后面的這一切似乎都很順利,冥冥中像有根線在牽引著這個案件的走向,這種感覺有一點無奈,卻已經無法回頭。
只是那份假的診斷證明,除了老張,從今以后再也不會有人在意它的真假了!
對于案件的最終結果,不知道大家有什么想說的?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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