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距離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已經過去了整整6個月。
這場災難,是鄭州人難以拭去的傷痛。
天災之下,是否有人禍?危機之時,是否存在責任人處置不當,導致民眾的生命財產損失?鄭州人一直在等待一個明確的說法。
萬眾期待的國務院災害調查組的報告,終于公之于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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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共有44頁,分為五個部分:一、災害情況及主要特點;二、災害應對處置;三、相關地方黨委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責任問題;四、主要教訓;五、改進措施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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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人關心的,與“7·20”相關的問題,都在這份報告里找到了答案:
調查認定,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是一場因極端暴雨導致嚴重城市內澇、河流洪水、山洪滑坡等多災并發,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特別重大自然災害;鄭州市委市政府及有關區縣(市)、部門和單位風險意識不強,對這場特大災害認識準備不足、防范組織不力、應急處置不當,存在失職瀆職行為。
總體是“天災”,具體有“人禍”,特別是發生了地鐵、隧道等本不應該發生的傷亡事件。鄭州市及有關區縣(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此負有領導責任,其他有關負責人和相關部門、單位有關負責人負有領導責任或直接責任。
天災是客觀存在的:最強降雨時段為19日下午至21日凌晨,20日鄭州國家氣象站出現最大日降雨量624.1毫米,接近鄭州平均年降雨量(640.8毫米),為建站以來最大值(189.4毫米,1978年7月2日)的3.4倍。
特大暴雨強度和范圍突破歷史記錄,遠超出城鄉防洪排澇能力,全市城鄉大面積受淹,城鎮街道洼地積澇嚴重、河流水庫洪水短時猛漲、山丘區溪流溝道大量壅水,形成特別重大自然災害。
但相關部門對災害的處置,也存在嚴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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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部署不緊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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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響應嚴重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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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措施不精準不得力,錯失了有效避免大量人員傷亡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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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時刻統一指揮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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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有效的組織動員。
遲報瞞報因災死亡失蹤人數。截至9月30日,鄭州市因災死亡失蹤380人,其中在不同階段瞞報139人:鄭州市本級瞞報75人、縣級瞞報49人、鄉鎮(街道)瞞報15人。
調查組還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社會關注的事件進行了深入調查,復盤了發生過程,查明了主要原因和問題,認定了事件性質。
鄭州地鐵5號線查明的主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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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日15:09五龍口停車場多處臨時圍擋倒塌、16:00地鐵5號線多處進水的情況下,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沒有引起高度重視,直到18:04才發布線網停運指令,此時列車已失電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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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應對處置管理混亂,未執行重大險情報告制度,事發整個過程都沒有啟動應急響應,18:37乘客疏散被迫中斷,但直到19:48地鐵運營分公司才向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值班處報告,400多名乘客已被困車廂1個多小時,嚴重延誤了救援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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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京廣快速路北隧道亡人事件,是一起由極端暴雨引發,鄭州市隧道管理單位和有關部門封閉隧道、疏導交通不及時,造成較大人員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責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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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郭家咀水庫漫壩事件,是一起因建設和施工單位侵占毀壞水工程、有關部門監管不力導致溢洪道堵塞,極端暴雨引發水庫漫壩重大險情的違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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滎陽市崔廟鎮王宗店村山洪災害。調查認定,極端暴雨引發山洪和滑坡、跨溝路基阻水潰決,應急預案措施不當、疏散轉移不及時,是造成重大人員死亡失蹤的主要原因。
關于相關地方黨委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責任問題,報告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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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談到這次災難的主要教訓時,報告稱“發展理念存在偏差,城市建設‘重面子、輕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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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國務院災害調查組的這份報告,全面、深入、系統地分析了整個“7·20”事件,回應了市民和社會各界對這次災害的種種疑問,也把具體的相關責任人公之于眾。
希望接下來,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這樣才能告慰那逝去的380個鮮活生命。
也希望鄭州,能為這次“7·20災害”設立一座紀念碑,刻上每一個亡者的姓名,祭奠逝者,警示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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